“你就是觉得没人看到,所以才把这些金条都藏起来了?”
“我想着反正也没人知道,该交出去的也交出去了,应该就不会有人再怀疑了吧?”
苏甜甜眨巴着天真的眼睛仿佛一脸不谙世事的模样,可爱中却透着几分狡猾。
李春兰现在都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其实闺女做这个事虽然让她出乎意料,但也让她有点小激动小兴奋。
如果当时大家都没看到铁盒子下面有夹层,如果大家都不知道这些金条的话,已经把金手镯交出去了,大家肯定就不会再怀疑了。
可以说这件事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给吞没了。
但李春兰这些年毕竟也是胆小怕事惯了,就再一次不确定的问她,“当时你把铁盒子里的金手镯翻出来的时候,大家都不知道有夹层吧?”
“大家当时都不知道。要不是回来才发现铁盒下面有加层,连我都不知道。”Χiυmъ.cοΜ
“那李桂芝有没有发现?”
“她没有发现,她只是看到我抱着那对金手镯跑了,就不高兴的在那嚷,可是那个时候小伙伴们都帮着我把她拦住了,所以她也没能追上我。”
苏甜甜在发现铁盒夹层里装有金条之后,也迅速的回忆着当时的情形。
当时她摔进沙坑里,发现铁盒之后,就顺手把铁盒给打开了。
可以说当时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到了,铁盒里装的就是一对明晃晃的大金手镯。
根本没有人发现有夹层,也绝对不可能有人发现夹层里装有金条。
当然这金条的分量加起来比金手镯肯定要重,但每一根金条单独拎出来,都不到金手镯的一半重。
而苏甜甜抱着铁盒子跑的时候,心里还在纳闷,这盒子怎么这么重呢?
谁能想到回到家翻开之后才发现这铁盒子里不仅装的有金手镯,还有金条。
“要是真的没人注意到发现的话,那咱就先收起来吧。”
说这话的时候李春兰整个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她也是吓得瑟瑟发抖,这辈子她就没干过这样的事情。
虽然这也不算是做贼,但总让人有种心虚理亏的感觉。
“妈妈不用害怕,咱们都已经把金手镯交上去了,他们肯定不会怀疑,又没人发现铁盒里装的还有别的东西。”
苏甜甜在发现金条的时候也是大吃一惊,当时娘的脑海里就翻来覆去的想着,要不要把这金条给私吞下来?
虽然这也算是获得不义之财,但说真的,要不是被她发现这铁盒子,要是被别人发现的话,别人肯定连皮带骨都都吞没了,根本不可能往外吐。
好歹她也把分量最重的那对金手镯交公了,也算是比较仁义了,这么一想,他心理负担就没那么重了,相反还觉得坦荡了许多。
“甜甜说的对,可是妈妈心里总是有点不安,好像这跟偷别人东西似的。”
“我敢说如果这东西让李婶抢到手,她肯定不会交公,就算交公,她也会使尽手段……说不定还要把手镯给撬下来一块。”
李春兰一听,这倒是极有可能,就冲李桂芝的为人,这种事情她真能做得出来。
可是话说回来。
今天甜甜表现的这么沉着冷静,真的是让她刮目相看,这简直就不像是一个四岁半的孩子能干出来的事情,连她心眼都没这么多?
“甜甜,妈现在都怀疑,你才多大呀,你脑子怎么这么欢实,怎么能这么有想法呢?你想的这些妈都想不到,你居然都想到了?”
苏甜甜大吃一惊,觉得自己肯定是表现的太过成熟了才让她妈这么意外,赶紧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
“我就是觉得这东西金灿灿的挺好看的,全交出去了我舍不得。”
这还像是一个四岁半的孩子说出来的话,李春兰听完这话才算稍微的松了一口气,毕竟闺女说这话很符合她的身份。
“你就图这金条漂亮,所以才藏起来的?”
“那当然啦,这金光闪闪的多好看呀,谁见了谁不喜欢,我就喜欢的很。”
“现在妈妈把这些东西都收起来。”
李春兰赶紧拿了一个手帕出来小心翼翼的把这几块金条包起来,准备找个地方收藏。
“甜甜,你藏这东西是不对的,这东西并不只是漂亮,还很贵重很值钱。这件事情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只能让爹妈知道,连你姐姐们都不要说,好不好?”
苏甜甜用力的点头,“妈妈放心,我不会跟姐姐们说的,我要听妈妈的话,做个好孩子。”
李春兰悄悄的把金条拿到里屋给藏了起来。
藏完之后还是有些心中踹踹不安。
可是苏甜甜却跑过来安慰她,“妈妈我们又不是干了什么坏事,我觉得不用害怕。”
“是不用害怕,可是妈妈毕竟没有见过这么贵重的东西,心里还是有点不太安生。”
这个时候李春兰也努力的回忆起,从苏甜甜进门之后,到她们把铁盒子抱到公社上交,这所有的场景就像放电影似的,在她脑海里过了一遍。
经过她仔细的回忆,发现每个场景其实都算是无懈可击,可以说并没有发现他们中间动的这些手脚!
要不是闺女告诉她,连她都被蒙在鼓里,试问连她都不知道,外人怎么可能知道呢?
李春兰也就是想明白了这一点,才长长的松了口气,这回算是彻底的放开了心结,不再像刚才那样吓得心神不宁。
“妈现在去做饭,你在这玩吧。”
今天他们两口子把孩子报上名之后,苏国富就领着闺女们下地干活去了。
毕竟他们家劳动力少,这工分真是一点都不愿意耽误,别人家不想干的他们家也会硬着头皮干。
等到李春兰把饭做好,苏国富领着闺女们也下地收工了,而已经开学的苏玉芳和苏玉燕两姐妹也从学校回来了。
苏甜甜看到他们回来就高兴的说着,“我爹和我姐们都回来了,咱们要开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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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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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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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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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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