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统见楚风什么都不避讳自己,心中也是大为的感动,以他的性格自然也不会客气,拿起来便细细看去。
他阅完后将其递给了郭嘉,对方扫了一眼楚风,见主公依然笑容满面,显然并无避讳之意,这才放心地看起来。
“主公,虽然荆、扬二州离楚国尚远,但是要尽量破坏他们的团结,毕竟哪一方势力坐大,在未来都会阻碍楚国一统天下的大业。”
沉思后的庞统,抬头直言不讳的建议道,一旁的郭嘉也暗自朝楚风点了一下头,也是非常支持庞统的观点。
“我见其双方采用联姻的方式,不忍坏其好事,更何况那孙坚与我曾在同盟伐董时,有过交往,怎么可以半途中杀其女呢!”
楚风想想这事,便颇有些头疼地回道,另一方面他对孙尚香其女,心中也是好奇得很。
传说中她有绝美的容貌和不俗的武艺,简直就是第二个貂蝉的化身,所以不忍其命丧自己的手里。
“并不需要杀人,也一样能坏其好事,说不定还能给主公带来一场,壮大楚国实力的机遇呢!”
郭嘉突然神秘兮兮地说道,并用一种似笑非笑的目光看着楚风,让楚风心里不由得发毛起来,好像自己的内心想法,让对方给看穿了一样。
“主公,可以派楚卫统领贾横率领麾下办理此事,只需如此...”
郭嘉将心中的想法,一五一十地讲给了楚风,庞统还时不时补充几句,很快便将此计划完美地呈现出来。
楚风略一思索,觉得有些不妥,连连摆手说道:
“此事如果让貂蝉知道了,岂不是王府内又要炸锅了,不妥,实在不妥!”
“呵呵,主公放心,这件事情我和庞统,自会向几位王妃交待清楚,肯定不会给主公带来烦恼。”
楚风闻言这才面色一缓,不由自主地点了一下头,看上去是勉强同意了。
半个月后,楚风又接到一封来自扬州暗卫的密信,说是孙坚的女儿在数日后,便会将女儿嫁入刘家。
只不过,他们在扬州发现了另外一伙人,也在打探着相关的信息,具体已经在由贾横统领秘密调查之中,目前情况不详。
“另一伙人?莫非是刘备吗?”
楚风喃喃地说着,他不知为什么,第一时间脑海里就想到了此人。
毕竟历史上孙尚香可是刘备的妻子,所以内心里总是有些心虚,好像自己在抢人的妻子时,让人发觉了一般。
同在数千里之外的荆州,此时正是张灯结彩,清水洗街,红布铺台,鼓乐手们更是连敲带打。
他们带着喜乐,到处宣扬刘表的二公子刘琮,即将娶妻的喜事。
并让随从将大红的喜字贴满了大街小巷,同时从布袋中掏出大量的铜钱,纷纷不停扬洒在围观的百姓之中,以示与民同乐的心情。
刘表的次子刘综,身材粗矮,皮肤发黄,脸上更是麻点众多,鼓溜溜地小眼睛,充斥着喜悦的光彩。
原本与孙家定婚约的是长子刘琦,可是在蔡夫人的万般苦闹阻挠下,无奈的刘表,只能将孙尚香许配给了次子刘综。
只因蔡家生怕长子刘琦,娶了孙坚的女儿后,多了一层坚强的后盾。
这将不利于刘表死后,两子争夺荆州之主的位置,所以才尽可能想办法,去提前削弱刘琦的力量。
刘琮这时的心情非常激动,他倒没有母亲蔡氏那么多的想法,向来贪恋酒色的他,此时满脑子都是孙尚香那野性、窈窕诱人的身影。
本来离婚期还有数天之久,便是扬州和荆州之间必经还有一段不短的路程。
他生怕耽误了婚期引起刘表的不满,这才提前将孙尚香送来,待到婚期那天在进行婚礼的仪式。
刘琮身穿着大红色的新郎装,骑着高大的枣红马,正望眼欲穿地看着城门口,如此急色的模样,让一旁陪伴的蒯越感觉到很没有面子。
他甚至心里有些反感,在心里面这次子刘琮与长子刘琦,简直就是不可比拟。
双论无论在气质、外表及才能上,长子刘琦都远远超越了刘综这个纨绔子弟,甩了几条街之远,这就是典型的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在刘琮心急如焚的等待之时,城外十五里之处,正有一支敲锣打鼓的送亲队伍,缓缓地朝荆州城行来。
送亲队伍的中间,是一顶装扮喜庆的花轿,正由八名江东大汉高抬着,随着队伍向前走去。
孙尚香并没有披红戴绿的新娘妆,而是一身的紧致铠甲,腰跨长刀,手执一张精雕细刻的红色短弓,无惊无喜的绝美面孔,让人看上去别有一番风味。
她手中的弓乃是其兄长孙策所赠,是特意为她量身打造的弓,还起了一个特别好听的名字---红莲。
甚至所配的箭矢也是红色箭体,别看其弓虽小,但是弓弦却是百年蛟龙筋所制。
所需的拉开劲力,要远强于军人所配的长弓差,甚至射程上还会超出更多。
花轿的前方是一队吹鼓手,后面则是做为沿途护卫的一百精锐甲士,领队的是一名年过四旬的将领,正是给孙坚出此主意的部将程普。
程普和黄盖等四名部将,与孙坚名为主属,实际已经情同兄弟一般,这么些年来,一起随着孙坚起起落落打拼到现在。
这四位将领更是看着孙尚香一点点长大,并从其幼小时便传其武艺,情同义父义女一般。
虽然程普出了这么一个主意,牺牲掉了孙尚香的幸福,但也是出自为孙家尽忠的好心,孙尚香过后也原谅了他,关系仍同以往。
“程叔叔,听说那刘琮长得丑陋无比,矮小不堪不说,更是麻子上长了张脸。
我不想嫁给这样的人过上一辈子,想想都可怕,恨不得洞房时就杀了他,要不你放我离开吧,现在为时还不晚。”
孙尚香掀开轿帘,露出一脸凄苦的模样说道。xǐυmь.℃ò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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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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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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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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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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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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