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收到飞鸽传书后,决定待日期到时,将带人亲自出城三十里外,迎接盟军的到来,准备给大家接风洗尘。
......
西川之地毗邻凉、司、荆三州,如同一根尖尖的锥子,猛然刺入了掌心之中。
偏偏这个“锥子”,身处军事要道,秦岭屏障以北,巴山绵亘于南。
群山莽莽,汉水横贯其中,地势险固,险要关隘众多,是易守难攻之地。
关内则是沃野千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粮草丰盈,多为养兵蓄锐,拓展疆土的根据地。
汉中张鲁的盟军,从关中的房陵出发,只需七天时间,便可直达荆州襄阳,沿途虽皆为山林之地,但是多有山路,到也不艰难。
此时,一支三十万大军已经越过交冲要道房陵,穿梭在秦山峻岭之间,往荆州之地所去。
走在军队前方者,乃是一文一武两人,武者体态修长,一身精铁连环铠,剑眉星目,容貌俊朗。
却偏偏无心去修边幅,导致须髯如戟发,蓬头垢面,看上去很是憔悴。
他骑在马上缓缓前行,虽在目视着前方,却是眉宇紧锁,神情凝重,仿佛总有解不开的死结。
文者一袭青衣文袍,年约三十许岁,面容白皙,身材瘦削,五官尚且端正,腰跨宝剑,却也是一副愁眉不展的神色。
此文武二人正是千里迢迢从关中出发,前来与曹操结盟,共抗楚军的徐庶和张辽。
他们奉张鲁之命,更是身怀救主之心,此次荀攸前来结盟,正是此二人在张鲁后面暗助,才让其胡得愿以偿。
“主公深陷楚国洛阳,其住地已经让密探查到,不过其院前后皆守备森严,如果想救出,恐怕很难。”
徐庶深叹口气对张辽缓缓说道。
“此次待击退楚军后,哪怕就是粉身碎骨,我也要前往洛阳一趟,解救不出大哥,我也要将楚风一举刺杀掉。”
张辽将手中的三尖刀往身前一横,目露杀机地说道。
“唉......”
徐庶闻言只是又长叹了口气,显得颇为的无奈,又不好深说什么。
毕竟主公刘备被擒,其三弟徐晃更是落得尸骨无存,张辽自然要不顾生死,誓要为其复仇。
“想必出了这片峡谷,便是荆州之地了吧?”
张辽将手中的长刀朝前一指,向徐庶询问道。
“呃,前方三里外就属于荆州之境,再往前走上一天,便可见人烟之处,可算不用在这崇山峻岭中穿行了。”
徐庶定睛朝前一看,语气肯定地说道。
当初为了给刘备拿下汉中作为根据地,他几乎走遍整个汉中郡的紧要之处,所以便一眼能认清身处何地。
“连日来人马劳顿,不如过了这片峡谷险地,让大军埋锅灶饭,休息一阵再启程吧!”
张辽说道,徐庶只是默默点了点头。
他做为一个文士,自然比不了这些战场上的将士,一路上身子骨都快要散了架,早就想好好休息一下。
未过多久,这些以川兵为主的大军们,闻言出了峡谷后,便可以休息,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同时脚下的步伐也变快起来。
半个时辰过后,徐庶眼看着峡谷的出口,光线刺目耀眼,一片坦途,不由地双眼微眯,脸上也骤然间露出一分笑意。
毕竟谁在这阴暗的峡谷中走在大半日,心情也都会变得十分压抑,两边陡峭的山壁,高耸入云,不光挡住了阳光,也遮住了大半的天空。
“嗖!”
一根急速的箭矢,带着尖锐的风啸声,突然出口处一侧射来,直奔徐庶的面门而去。ωωω.χΙυΜЬ.Cǒm
速度之快,何止是电光火石,张辽几乎想都不想,一手抬起手中的大刀,直接横在了徐庶面前。
“铛!”
张辽的持刀单臂轻微晃了晃,那支箭矢被挡住后应声落地。
徐庶却是刹那间,身体僵硬在当场,面色惨白,额头上的汗水,不由地流淌了下来。
如果不是对方手急眼快,恐怕自己已经躲在地方成了一具尸体。
张辽和徐庶一路上走来,由于是在汉中境内,加上沿途山高险峻,并未防备有敌来袭的可能。
所以并未向前方派出探马,更无先锋军一说,谁又能想得到,在自己家的后花园里闲庭信步之余,还会遇到此情况。
此刻张鲁大军中,冲出一队数百人的将士,迅速地挡在张辽等人的前方,他们手持盾牌和锋利的长戟,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
“什么人,给老子出来,尔敢暗中偷袭,却无胆现身吗?”
直到现在,张辽也觉得对方不过是数名贼子而已,就敢前来暗箭偷袭,不由地火冒三丈,厉声喊道。
“你看看,五弟,我就说你箭术不准吧?连个文弱书生都射不死,这下面还得看三哥的本事。”
话语未落,前方数丈之外的出口处,两匹高头战马,分别从左右两侧闪身而出。
其中一名光头大汉,身材魁梧,肌肉虬结,双手各持柄镔铁大戟,正对另一人出言嘲讽不断。
另外一人低着头,任凭着这个口中的三哥指责,始终不发一言,却是目露凶光,如同毒蛇般,紧盯着张辽不放,似乎心中颇有怨念。
此人也是身材敦实,身高甚至比光头佬还要高出半头,豹头环眼,满脸密须,短而如针,手持一柄丈八蛇矛。
每人都披挂着一副精铁打造的铠甲,只是头盔的造型上相互略有不同,一个是虎头之形,一个是乌龟般的样子。
“你们是楚国五虎上将中的典韦和张飞?”
张辽曾在当年讨伐董卓时,曾见过面前这两位将领,虽然时隔多年,但是对方的样貌很有特点,仍然能够一眼辨认而出。
“咦,这个小白脸将军,也似曾相识呢?”
典韦摇了摇脑袋,似乎在绞尽脑汁地费力思索着。
典韦和张飞各率麾下军团,一路上为防止魏军发觉,昼伏夜潜,专走荆州之地偏僻之处,费了很大之力才来到了预定地点。
又岂能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敌将,会是何许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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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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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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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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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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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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