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经是开战之后的第四天了。相较于昨日,现在的路小斌更加信心满满。
虽然禁军的武器装备面临严重不足,但是黄昏城送来的粮食解决了最关键的吃饭问题,填饱了肚子,意志也就更加坚定,大家对抗强敌的信心也就更足了。
在义晨峰送来粮食之后,禁军又击退了敌人的三波冲锋,眼见又是新的一天到来,路小斌觉得穆孟颖快要撑不下去了。
这场赌博,胜利的一方将会是自己。
从昨天到现在,皇城的四面城墙都没有被攻陷,而且预计再支撑一天也不会有问题。反观穆孟颖的军队士气极度低迷,人也越打越少,这样下去只会加重他们的损耗。
路小斌甚至设想在极端情况下可以将穆孟颖的军队消耗殆尽,到时候禁军便可以一举反攻擒获那个老东西。
“陛下,城外又有动静了!”
这个时候斥候又来回禀道。
“嘿,又来送死了!”
“真的是,我看不如杀出城去把他们都解决掉算了!”
听到斥候的报告,那些几天几夜没合眼的士兵却异常亢奋,他们各个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尽管众人斗志昂扬,但是盲目轻敌可不是好事。于是路小斌回过头对附近的士兵说道:
“大家不可急躁。尽管我们取得了一些战果,但是敌强我弱的形势还没有变,敌军十倍于我,我等还四面受敌,这种时刻千万不能急躁。”
“陛下说得对,我们知道错了!”
“嗯,陛下您说怎么办,我们跟着您上!”
虽然这些士兵嘴上还叫着陛下,但是实际上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大哥,语气中带着亲近和敬重。
其实路小斌现在也有些飘飘然,他也有杀出去的冲动,然而理智还是说服了自己,他不能带着这么多人和自己一起去冒险。
“全军摆好阵势,迎接敌人的进攻!”
““诺!””
所有士兵都大声回应,光是这气势就足以震慑敌军了。
“好,准备……”
路小斌突然感觉到一丝异样。透过气息感知他察觉到这次的敌军速度奇快,就算在骑兵之中也是万众挑一的佼佼者,而且他们的实力也非同一般。
这种架势,已经足以和现在的紫衣军不相上下了。
难道……!
路小斌马上冲到缺口的瓦砾堆前,几步便跳上了那个缺口,并站在那里向气息传来的方向眺望。
滚滚的烟尘被晨光染成红色,而在这红色的烟尘前面,是一支纯黑色的队伍。这支队伍中无论人与马都穿着黑色的铠甲,手中拿着黑色的长刀和长矛,在阳光下散发着奇异的黑亮光辉。
他们的行进速度奇快无比,正在以排山倒海之势向这边奔袭而来。
路小斌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黑马侍从!是黑马侍从!”
城墙上的青龙军士兵紧张地对城中的守军发出预警。
“黑马军?他、他们不是没来吗……?”
“黑马军怎么了!看给你怕成这个怂样!”
“你不知道吗?这些家伙是早年跟随穆孟颖在西北打仗的王牌部队,当初可都是跟那些吃人肉喝人血的丹其人打仗的,而且听说每次都把他们杀得抱头乱窜!来到中原之后更是大杀四方,没有碰到过敌手!”
一名穆孟颖军投降过来的士兵正在向其他人科普黑马侍从的来历。
“住口!大敌当前怎能涨他人志气?!胆敢扰乱军心,给我拉下去砍了!”
此时瑞恩清刚好走过来,听到那名降卒的话之后十分生气,马上厉声斥责并要将其斩首。
“瑞统领且慢,他所说的多半是实情,而且说出这些事情也可以让众将对敌人有所重视。这是好事,不必惩罚于他。”
路小斌阻止了瑞恩清,同时看着朝这边飞奔而来的黑骑军说道:
“众将士严阵以待,不可掉以轻心,此次的敌人非比寻常!”
丹其人当然不会吃人,但黑马军确实是一直鲜有败绩的强力军队。现在禁军将士体力消耗严重,在这种状态下碰上以逸待劳的黑马军,形势不容乐观。
看来这将是一场硬仗。
转眼间黑马侍从便来到护城河边,他们既不搭桥也不乘船,而是直接飞身跃起。他们的人和马身上都穿着厚重的铠甲,本来应该比普通的骑兵还要沉重,却想不到他们凭借极快的速度克服了重量的影响,在落入河中之前全部安稳地到达了对岸。
尤其是领头的那名统领,他的马比其他人的坐骑大上了足足两圈,前腿上面的马铠两侧还有长长的尖刺向两侧延伸,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台拉风的黑色摩托一般。m.χIùmЬ.CǒM
这匹战马同样拥有超快的速度,还没到河边时他便开始起跳,并且轻轻松松便跨越了几十米宽的大河,到达了对岸距离岸边二十米的地方。
虽然路小斌也知道这是一支强力的军队,因为他在游戏中也对其有所了解,然而想不到在实际场景中看到他们的表现竟然是如此震撼。
这哪里是什么骑兵军团,简直就是一支摩托化步兵师。
眼见对方过河后逐渐接近缺口,城墙上的青龙军士兵开始放箭并丢下石头,然而那些落石根本追不上黑马军的速度,至于弓箭则根本无法穿透他们那坚固的黑色铠甲。
黑马军一路几乎是畅通无阻地便来到缺口前。
“准备迎敌!”
站在缺口上的路小斌一面对身后的士兵下令,自己则瞄准最前方的那匹高头大马甩出了一记刃闪。
高速的剑气飞到黑马侍从军统帅雷文宣的面前,但他却以难以想象的超高速度迅速平移,愣是让那剑气扑空,从他的身边飞了过去。
“什么!?”
路小斌也惊讶于对方竟然会如此敏捷,这种灵活和那外表看上去的笨重截然相反。
就在路小斌准备拔剑再度施放刃闪的时候,雷文宣却突然加速,一下子出现在了路小斌的面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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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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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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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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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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