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温眉头一挑,怎么听起来,这位少年英才跟自己的性格差不多呢?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如此性格淡薄的人,又怎么能写得出这样的制度?
若是厌倦了官场却又熟悉权力与人心的老家伙倒也罢了,偏偏是个少年,刘伯温总觉得矛盾的地方太多,更有了想要见上朱元璋这个干儿子的兴趣。
李善长倒是没想那么多,他一方面庆幸自己不用被卸磨杀驴,又对自己这个宰相之位说没就没而觉得惋惜。
算了,活着就好。
李善长在心里安慰自己。
“你们两个帮朕完善了这个内阁任期制,明天大朝会,朕要正式施行!”朱元璋说道。
李善长和刘伯温对视一眼,然后向着朱元璋一齐拱手:“是!”
废除丞相,实行内阁任期制已经是朱元璋下定决心的事了,两人自然不会在这个关头找事儿。也幸亏两人都不是那种视权力如命的人,不然的话,此时恐怕已经闹着死谏了。
这边三人热火朝天的忙着,朱涛那边则十分悠闲。
“太平少爷,您这垄挖的太浅了,这样可没法灌水呀!”
“太平少爷,这还有两桶水您得提着!”
朱标在老唐的指引下,像个勤劳的小蜜蜂,穿梭在田间地头,而朱涛则拿着一本画本,悠闲地坐在躺椅里,借着凉棚的阴影,都快睡着了。
要不是给自己堂哥面子,他现在应该在家里喝着啤酒看丫鬟跳舞,但毕竟是堂哥第一次下地,他自己在家里享受终究是不太好。
终于,朱标忙活完了自己的任务指标,气喘吁吁的钻进凉棚,倒了一大碗茶水就要喝。
“且慢!”朱涛按住了他的手:“堂哥,等气喘匀了再喝,你的身体本就不好,平日生活里更需要注重细节。”
说完,朱涛替朱标把了把脉搏,过了一会儿:“喝吧,问题不大,就是多少还有点心率过速,平时别总瞎操心,慢慢就好了。”
朱标本来干了一上午的活,却看见朱涛在凉棚里优哉游哉的,还有点怨言,但是现在却心里一暖。
父皇和母后虽然也很慈祥,但是终归太忙了,平日很少能照顾到他,更多地是在培养他作为太子该如何如何。
现在却被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给照顾了,朱标有些不好意思,也觉得挺温暖的。
“堂弟呀,虽说读书人耕读传家,往往不干什么重活,但是也不能一锄头不挥呀,你这样是要被人笑话成纨绔子弟的。”朱标劝说道。
在古代,读书和耕种都是最重要的事,就算是一些家境殷实的书香门第的公子哥,往往也要做做样子,亲手栽种些什么。
“堂哥,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朱涛挑了挑眉头。
“误会什么?”
“误会了我啊。”朱涛笑了:“我本来也不是读书人,反而就是个纨绔子弟啊!”
“我朱涛别的想法没有,就想踏踏实实赚大钱,娶几个漂亮姑娘,当一个痛痛快快的纨绔子弟!”m.xiumb.com
朱标无语了,他实在不明白,这样惊才绝艳的一个人,理想怎么会这么庸俗?
难道,天才都有些奇怪的癖好?
“说起来,堂弟,当个纨绔子弟有什么好的,以你的才华,完全可以当个大官儿!到时候你就算在街上横着走都没问题,想娶几个就能娶几个。”朱标说道。
其实,他这次留下来不光是要种地和调养身体,还带着秘密任务。
朱元璋离开前暗中交代过,让他劝劝朱涛当官儿。
然而,朱涛撇了撇嘴,拿出了马皇后给的玉佩:“娘说了,有这块儿玉佩,我也可以横着走。至于娶亲,回头我多弄几样宝贝出来多赚些钱,再捐个员外郎的位子,不也能想娶几个就娶几个?何必去趟朝廷的浑水?”
“但是只要你这样的大才当了官儿,就可以恩泽万民了!”朱标急道。
朱涛有多大的才华,朱标是看在眼里的,这样的人进了朝堂,对整个大明的百姓都是有好处的。
朱涛指了指农田:“我不用当官,已经可以恩泽万民了。”
等到这批试验田的土豆一出,直接献上去,只要朝廷不眼瞎,肯定会大力推广,尤其是胡惟庸出事后,官场大肆株连,官员们肯定急需一个好消息稳住朱元璋的杀心,不会有哪个不开眼的敢冒功。
朱标往椅子上一摊,他是彻底服了。
朱标跟着朱元璋打拼多年,尤其是建国后需要人才,也亲自邀请过一些隐士出山。
那些隐士大部分表面淡泊名利,但只不过是待价而沽,条件给到位了,立马就能以天下为己任。
但是朱标发现自己这个堂弟不一样,他是真的隐士,压根儿不愿意露面的那种。
算了,尽力了,还是让父皇亲自想办法吧。
其实朱标作为皇太子,天然地会忽略一些问题。比如朱涛虽然惊才绝艳,但是进了官场,还能不能保持本心。
天下不是没有人才,但是朝堂不需要为民考虑的人才,朝堂需要的是能站队的人。朱涛有朱元璋这个便宜老爹,肯定不用担心那些乱七八糟的。
但是其他人呢,就算有才华有抱负,进了官场也无从施展,不站队,没有派别,就没有人肯提拔你,才华抱负无处施展。
站了队,有了派别,就要把精力用在如何融入派别,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如何讨好上级,如何保护本派别的利益这些蝇营狗苟的烂事上。
那些做出了不错成绩的英杰,其实可以做得更好,但是他们能用在正事上的力气,恐怕还不到一半。
这就是大明为何一步步走向衰落的原因,也是朱涛为什么不愿意当官的原因。
次日,大朝会。
周围的大臣们热闹地互相寒暄着。
毕竟每次大朝会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所以大家心态都很放松。
刘伯温和李善长相视一眼,只有他们两个知道,今天这场大朝会,怕是要被载入史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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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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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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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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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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