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书后我娇养了五个反派大佬>第54章 又一个反派大佬
  裴仪的眼睛瞬间比八百瓦的灯泡还要亮。

  她笑着应道:“那就多谢王兄了。”

  王璞嘿嘿笑道:“客气啥。今天本就是我做东请你,到时候你看上了哪个兔子直接点就是,一应花销我给你包全了。”

  裴仪的嘴角都要乐得飞上天了。

  自古烟花之地有销金窟的“美称”,那说的就是这种地方极为耗费金钱。

  去得那逍遥好去处,点得那漂亮合心人儿,那花的价钱可大着呢。

  今晚王大公子这一句“全包了”不可谓是不大方。

  裴仪笑着道:“那就多谢王兄啦。等以后你去了京城,我带你四处逍遥。”

  王璞顿时乐了,点着手指道:“那咱们可说好了啊。”

  七杀心头莫名烦躁起来。

  这个王胖子一直把手搭在三爷肩膀上,简直都烦死了。

  一行人说说笑笑,不多时到了一处十分热闹的楼宇面前,上面挂着“万菊窟”的牌匾。

  裴仪一下子脸红了:“这也太不含蓄了吧?”

  王璞瞬间被她的反应逗笑了,调侃道:“都到这种地方了,大家还玩儿什么含蓄啊?”

  说的……好像也挺有道理啊。

  裴仪跟着王璞跨进了店里。

  一进入大堂,老鸨很快围了过来,很殷勤地对着王璞嘘寒问暖。

  “五爷,你今个儿转了性,终于舍得来咱们这儿了?”

  老鸨是一个约莫三十岁左右的青年男人,说话的声音十分悦耳,虽是一身脂粉气,甚至还带着显而易见的娘里娘气,但就是不让人觉得讨厌。

  “啧,你乱扯什么呢?”王璞哂笑道,“我是带我朋友来快活的,你们好生伺候着。”

  老鸨这才把目光挪向了裴仪,神情顿时亮了。

  他掩唇轻笑道:“这位爷好生俊俏啊。”说真的,有这副模样还用得着来烟花之地逍遥吗?自个儿往那街上一站不就该有一堆狂蜂浪蝶来相邀吗?

  裴仪本来觉得自己够浪了。

  可被老鸨这么一调侃,她那张白净的俏脸顿时更红了。

  没办法,头一次出入这种场合,她难免有些紧张……啊,呸呸呸,是激动,激动!

  “管好你的嘴,裴三爷是你能随便调侃的吗?”王璞皱眉提点道。

  老鸨自然很有眼力见,连忙笑着赔罪道:“瞧我这嘴啊,一点都没个正经。三爷你可别往心里去啊。”

  本来就是出来玩儿的,裴仪哪里能让气氛冷下去。她笑着道:“实不相瞒,这夸我俊的人海着去了。老板方才那话我爱听。”

  老鸨掩唇笑了,那眼角眉梢都是风情。

  这时,二楼处传来了悠扬的古琴之声。

  原本闹哄哄的大堂瞬间安静下来。

  王璞好奇道:“这是怎么回事儿啊?”

  很快,他便知道了答案。

  只见,二楼处摆放着一张古朴雅致的古琴,其后盘腿坐着一个丰神俊朗的男子。

  那男子透着说不出的阴柔之气,乍一看过去竟似一个姑娘一般,漂亮得不像话,尤其是那眉间一点朱砂格外惹人心动。

  “三爷,那颗朱砂可不是点上去的。”老鸨见裴仪的目光都黏在了男子身上,笑盈盈地适时介绍道,“那是天水莺歌生来就有的美人痣。”

  裴仪愣了一瞬,严重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说啥?”裴仪抬手指向二楼之上的俊俏男子,难以置信地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天水莺歌。”老鸨媚笑着介绍道,“他本是天水人,又天生一副好嗓子,似黄莺歌唱一般,所以艺名就叫‘天水莺歌’。”

  裴仪实在是……惊呆了。

  天水莺歌啊。

  那可是……书里鼎鼎有名的反派大佬之一啊。

  准确地说,“天水莺歌”是反派大佬荀欢曾经的马甲之一。

  无怪乎裴仪印象这么深刻,诸君想想,若是有个造反称王的顶级反派大佬曾经在烟花之地当过牛郎,你说你会不会震惊,会不会郁闷,会不会记得清清楚楚?!

  虽然书里只是简单一句提及反派大佬荀欢曾经在欢场做过小倌,但即便就这一句那也是石破天惊,读者都炸开了锅。琇書蛧

  如今,自己竟然亲眼所见大佬年轻时下海的场面,这叫裴仪如何不震惊啊!

  “宿主,荀欢也是大舔狗。”系统适时提醒道,“趁着荀欢还没有和苏洛芸结识,先下手为强啊!”

  裴仪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荀欢也是书中惊世骇俗的舔狗一枚。

  确切地说,荀欢就是个神经病类型的苦情男配。

  身世本就一等一的惨了,想想啊,一个大佬竟然流落风尘当小倌,那是得有多惨?

  可大佬即便崛起后也没啥好日子——因为他爱上了女主苏洛芸。

  偏偏苏洛芸一心只有男主顾淮喻。

  于是乎,一场囚禁但又求而不得的狗血爱情故事就开启了。

  是滴,书中荀欢竟然把苏洛芸给抓起来囚禁了!

  这是原书中唯一一个对苏洛芸实施这等“强制暴行”的反派大佬。

  说荀欢是一个病娇那都是抬举了他。

  变态二字恐怕才更得他精髓。

  荀欢时不时发神经给苏洛芸送礼物,但送的都是什么断肢残骸之类。

  苏洛芸没被吓疯那都是心理素质强大,女主光环护体。

  想到这儿,裴仪心里有点犯怵。

  你说这么一个自带病娇属性的变态反派大佬,要是她与之结交,不小心把自己给玩死了怎么办?

  “宿主要对自己有信心啊。”系统循循善诱道,“今天你不还豪情万丈地对萧若云使美人计嘛,对待其他大佬你也可以的呀。”

  放什么五香麻辣屁哦?

  对付萧若云那种智力不足的炮灰用美人计完全没问题。

  对付诸如荀欢之流的反派大佬,她要是用美人计,那就是傻子喝毒药——傻到自寻死路。

  裴仪想想就觉得渗人。

  她摇摇头道:“不急不急,咱们先看看眼下这情形,再决定如何与这位‘天水莺歌’建立友好关系。”

  二楼处,一个小厮模样的清秀少年朗声道:“今日是天水莺歌郎君的初拥,按照规矩,诸位爷价高者可得。”

  我屮艸芔茻!

  裴仪一双眼睛瞪得老大,一张嘴巴都快能放下一个拳头了。

  初拥那不就是第一次的意思吗?

  自己竟是撞上了大佬拍卖初次夜晚??

  我的神呐,夭寿哦!

  自己见证了大佬这么丢人的瞬间,日后会不会被灭口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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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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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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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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