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靠霍舒耘自己去找人,肯定没有办法一步到位,第一次就找到让她特别满意的人。
“没事儿,不着急,你这个小作坊一时半会儿开不起来。
等后山上的活儿干的差不多了,就得盖咱们的院子。
至少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咱们都是在县城住,哪来的空间让他们过来做你说的那个粉条。
先慢慢物色着,反正还有这么长时间。”贺闫轻轻主角的后背,安抚地说道。
霍舒耘点了点头,深知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路要一步一步的走。
不可能一口吃成个大胖子,她接下来的活儿确实不少,不能一下就把摊子铺的那么大。
她家里的人少,亲近的亲戚更是没有,摊子铺大了也没人帮她管。
只能靠霍舒耘一个人,但她到时候又分身乏术,更加管不过来。
此时此刻,女人主角压根儿忘了,其实原主在这个朝代,还是有一门儿亲戚的。
而且从血缘关系来看的话,还是血亲。
就是原主的亲哥哥。
只是自打霍舒耘穿越过来以后,原主的那个哥哥从来都没有上门看望过霍舒耘儿。
原主也没有在身体内,残留下一丝一毫的意识,所以霍舒耘干脆就当没这门亲戚。
久而久之,直接就忘了这个人。
但是这人啊,就是经不起念叨,霍舒耘忘了原主的亲哥哥。
可是原主的亲哥哥,却没能忘了原主这个亲妹妹。
原主的娘家,也就是原主亲哥哥住的地方,离上柳村很远。
如果步行过去的话,大概要走两个时辰。
古代不像现代那样有电话,电脑这等高科技产品,可以随时跟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人联系。
即便是只有两个时辰的路程,但是对于古代人来说,也算是隔了山水重重。
毕竟古代人出门,尤其是农村人,出门是没有车马可以代步的,全靠一双脚走路。
而且信息流通也不是很顺畅。
并不是说东边儿的村子发生一件什么事情,晚上就能够流传到西边的村子去。
上柳村跟霍舒耘她哥哥所在的村子,隔了一座又一座的山。
霍舒耘又从来没有回去看过她哥哥,所以原主哥哥那边,根本不知道霍舒耘的情况。
甚至不知道霍舒耘已经代替了原主,恢复了神智,并且日子越过越好。
当时原主在家里就是一个小傻子,她哥哥跟嫂子完全把原主看成一个累赘。
早就恨不得把原主嫁出去,好换点儿彩礼钱,也不算白养她十几年。
所以原主出嫁后没有三朝回门,她哥哥嫂子也不在意。
且当时一心庆幸自己,终于把这个拖油瓶给扔出去了。
没有了这个拖油瓶,他们家里的日子肯定能够越过越好。
原主的嫂子对原主这个傻子的态度,就是你别来找我,我也不想管你,咱们各自安好。
但是最近,原主哥哥的态度变了。
主要是因为这天夜里,原主的嫂子跟她哥哥来了一场夜谈。
“你那个妹妹嫁到上柳村那边儿之后,你去看过她吗?”
原本在这个家里,从来都不会被提起的人,今天晚上突然破天荒的从原主的嫂子嘴里面提了出来。
“谁?你说云丫头吗?”原主的哥哥似乎是很费力的,从记忆深处扒拉出这么一个人,然后不耐烦地说道。
“无缘无故的提她做什么,大晚上的不睡觉,是嫌今天白天干的活少了是吗?
你要是不累的话,现在出去把白天换下来的衣裳洗洗,别在这儿耽误我睡觉。”
“看你这样子,不仅是没有去看过她,而且连一点儿关于她的消息你都没打听过。”
原主的嫂子意味深长地说道。
“搞得像是你平常多关心她似的,我不去看她,不也是因为你之前不让我去吗?
老在我耳边说什么,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说我这个当兄长的,把她好生生的养到十几岁,又给她找了一户好人家,已经算是对得起她了,
没有必要再跟一个小傻子走动啦。”
一说起这件事,原主的哥哥就有些生气。
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其实他还挺想跟嫁人之后的妹妹走动的。
不是冲着原主那个小傻子去的,而是冲着贺闫去的。
毕竟贺闫是县衙里面的捕快,算是他的交际范围内,认识到的最大的官儿了。
他要是能跟这个捕快妹夫搞好关系的话,自己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过的滋润一些。
但是他们家这个婆娘,头发长见识短,眼皮子浅还抠抠搜搜的。
每次他想拎点儿东西,去看他妹妹和妹夫的时候。
他家里的婆娘都一把,把他手里面的东西给抢过来。
还说什么他妹妹三朝回门的时候,都没往家里面来,摆明了是不想认他们这门亲戚了。
所以现在以后也没有必要去热脸贴冷屁股,不继续走这门亲了。
而且当初原主出嫁的时候,他们这做哥哥嫂嫂的,不仅没有陪嫁一点儿嫁妆。
连贺闫他们那边儿给的聘礼,都昧了下来,直接让原主光着身子出嫁。
他妹妹是个傻子,但是贺闫可不是傻子,这不是明摆着哥哥嫂嫂不做人,谋夺妹妹的嫁妆吗?
当初把事情做的那么绝,都做到那种地步啦,怎么好意思再舔着脸,恢复亲戚关系继续走动?
而且像贺闫那样儿的人,估计也在心里烦死他们了。
所以现在原主的嫂子一点都不想去跟贺闫赔笑脸,并且低声下气地求人帮忙,还要费尽心思的去讨好一个傻子。
她才丢不起这个脸呢。
原本原主的哥哥,还想跟贺闫搞好关系。
但是他家婆娘老在他耳边说这些话,久而久之,原主的哥哥也就歇了这个心思,
没想到今天晚上,他家婆娘突然发疯又说起这件事儿来了。
原主的哥哥就有些不耐烦。
这都是过去了的事情,还说它做甚?
但是今天晚上,原主的嫂子变了口风。
“你知不知道你那个傻子妹妹,如今厉害大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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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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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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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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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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