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同乘一匹马,奔驰而去。
除了城门以后,路上的行人逐渐减少,马的速度也快了起来。
小牛坐在最前面,嘴巴咧的大大的,仰着脸说道:
“风好大啊!”
他是特意把脸抬起来,感受风从她身上呼呼吹过的感觉。
只不过下一秒,路边的灰尘沙粒就被吹到她嘴里了。
小牛呸呸了两声,霍舒耘听见以后,小声说道:
“路上风沙太大,快把嘴闭上低下头,要不然一会儿回去以后满身都是沙子,鼻腔里面都会有灰尘。”
小牛第一次骑大马,兴奋的不行,即使风沙吹到嘴巴里面了,还大声跟霍舒耘说道:
“我不要低着头,我如果低着头的话,就看不到路边的风景啦。”
既然小孩真的高兴,霍舒耘也不好再多说什么扫他的兴。
毕竟小牛今天被人打了,幼小的心灵多多少少也会受到伤害,能有一件高兴的事情让他忘记那些不愉快的经历,也算是好的。
骑马的速度比步行快多了,除了路上有些颠簸,坐在马背上有些磨大腿,其他的感受都很好。
霍舒耘已经下定决心,等什么时候贺闫有空了,就像贺闫请教一下该如何骑马。
这样以后她也能够独自骑马出行了。
因为霍舒耘的现代思维,她根本就没有觉得在古代起码是男人的专利,霍舒耘只是把骑马看作一种出行方式而已。
这就像是在现代骑自行车,电瓶车出行,这二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差别。
他们到家的时候,村口的大树下面坐着好些乘凉的妇人。
她们一看到有人骑马进村,纷纷伸长脖子,瞪大眼睛,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霍舒耘他们。
“哎呦,我现在年纪大了,眼睛不行了,有些老眼昏花,你们快帮我看看那坐在马背上面的,是不是贺闫和霍舒耘呀?
可是霍舒耘怀里面,怎么还抱着个小孩儿呢?他们不是去府城了吗?
怎么去府城一趟,回来就多了个孩儿。这是他们在府城买的下人吗?
啧啧,这日子过得可真是舒坦呀,连小丫鬟都使唤上了。”
一个上了年纪的婶子眯着眼睛,使劲儿往霍舒耘他们那边瞧。
旁边儿一个稍微年轻一点儿的妇人,就连忙说道:
“不是哪里来的小丫鬟,那明明就是个男孩,是胡寡妇家的小牛。
不知怎么的,居然和霍舒耘他们坐在同一匹马上面了。”
“你们看那马身上坨的,还有好些包袱呢,霍舒耘他们这次去府,城看来买了不少东西呀。”
其实这人没说完的是,估计花了不少银子。
看来霍舒耘他们家里面的日子,是真的起来了,要不然贺闫也不敢让霍舒耘这么花钱。
之前光听人说霍舒耘要去府城一趟。
他们村里面的这些妇人,每一次见面之后,讨论的话题必定不会绕开霍舒耘,全部都是围绕着霍舒耘在说。
纷纷猜测霍舒耘这次去府城,可能花多少银子的,要买什么东西,估计要待几天……
反正跟霍舒耘有关的一切事情,都会引起他们的好奇。
就算是一点儿消息都没有听到,只能过个嘴瘾,他们也说的不亦乐乎。
现在看到霍舒耘真人了。大家都有些坐不住了,纷纷起身向马匹的方向走去,似乎是想和霍舒耘跟贺闫打个招呼。
然后再打听一下他们这次去府城都干了什么?
毕竟他们当中的好些人,不!应当要说所有人,从生下来到现在,可都没有去过府城。
这远在千里之外的府城,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他们都已经迫不及待想知道了。
如果能从霍舒耘这里,打听到一点儿新鲜的消息。
等逢年过节回娘家串门儿的时候,他们也能在亲戚面前,卖弄一下这些消息,吹一下牛。
这样他们就是人群当中的中心了,所有人都要坐在那儿听他们讲话。
这种满足感,平常可是很难得到的。
霍舒耘跟贺闫本来想骑着马直接回家的,没想到刚进村口,就被一群大娘,婶子们给堵住了。
他们不能不理会这些乡亲,直接纵马而去,这样显得太高傲,太目中无人了。
依照霍舒耘平时为人处事的习惯,她是绝对不会做这种事的。
如果换做是曼月,说不定还会装模作样的高傲一番,以此来显示自己的特殊。
这样会让她的虚荣心,得到无比的满足,但是霍舒耘做不出这样的事。
所以,霍舒耘就拍了拍贺闫的胳膊,跟贺闫小声说道:
“好久没回来了,估计村里的人对咱们这次出门儿的事情好奇的很,下来跟他们打声招呼吧。”
“好。”贺闫闻言照做。
先自己下了马车,然后再依次把霍舒耘跟小牛抱下来。
小牛被抱下来之后,他也不回家,而是绕着这批高头大马开始转圈儿。wWW.ΧìǔΜЬ.CǒΜ
似乎是想全方位,各种角度的来观赏这批刚才被他乘坐的马匹。
像是观摩自己的新玩具一样。
这匹马的脾气比较温顺,从买回来到现在,霍舒耘都没见这匹马撂过蹄子。
所以也比较放心小牛一个小孩儿,绕着马转圈儿,不担心马会突然料后蹄踹人。
但是,霍舒耘还是贴心的嘱咐了几句:
“你要小心一点儿,不要拽它的毛,也不要抠它的眼睛。
马儿也是会痛的,如果它感觉到了有危险,就会伤人的,你这么小,还不够他一蹄子踹呢。”
“好的,小云姐姐,我知道了,我听话,我不会碰它的,我就看一会儿。”小牛乖乖的说道。
“没关系,可以轻轻的碰,不要弄疼它就行了。”
就在霍舒耘跟小牛说话的时候,那一圈儿妇人就已经围过来了。
他们的目光,纷纷固定在这匹马上面。再稍微分出一些余光,盯着马背上面驮着的那些包袱。
看了好一会儿之后,才有些艳羡的看向霍舒耘,羡慕的问道:
“你跟贺捕快这次去府城,可没少买东西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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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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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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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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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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