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这岂不是本末倒置了嘛?本身他就比寻常的孩子要敏感一些。
你要是再不好好在家里面开导他、教育他的话,那可能会对他的心性有几分影响。”
胡寡妇在外面讨活干,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小牛以后,能够有更好的生活,能够赚更多的钱去养活小牛。
如果为了赚钱而忽视了小牛,这就是本末倒置了。
胡寡妇当然不会这么做。
此时此刻,听到霍舒耘这么说,胡寡妇立刻意识到了自己之前。想的有些太容易了。
确实,看山守山这个活儿,不仅仅是每天在山上转一圈就行了。
得真的吧这个活儿当成安家立命的事情来干,才能够对得起霍舒耘给的这份工钱,胡寡妇自认自己是做不到这份上的。
“行吧,你这么说的话倒也没错,还是我儿子最重要。
我下半辈子,可就只能依靠他了,他要是走歪路了,那我真是哭都来不及。”
胡寡妇有些无奈地说道。
本来想给自己找个兼职来着。
她想的还挺美,自己白天刺绣,晚上去山上转一圈儿然后回来。
一个月就能多一笔银子。
结果这个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她这个如意算盘算是落空了。
不过,霍舒耘同时又给胡寡妇出主意:
“你要是实在想赚钱的话,不如出去摆摊儿,做个小生意。
其实在县城摆摊儿,只要你卖的东西还算过得去的话,也能有些赚头,不过是赚多赚少的问题罢了。”
霍舒耘争取给胡寡妇转换思想。
要是想要挣钱的话,还得靠做生意。
光是靠家里这几亩薄田的话,那是根本不行的。
那几亩地除了够身上的吃喝穿用,其他的根本就支撑不住。
比如,胡寡妇要是想给自己的儿子交学费,让儿子去上学的话,那几亩地就负担不起她儿子的学费。
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
但是庄户人家要是想向上一步发展的话,光靠那积木土地是根本不行的,必须要另寻出路才可以。
胡寡妇一听霍舒耘说,要去县城里面摆摊做生意,立刻就退缩了。
别看她在村里面,平时表现得好像很胆大泼辣的样子,其实这有一部分是她的伪装。
是为了让村里人,不欺负她这个寡妇,而特意伪装出来的胆大泼辣。
她本身的胆子还是有点儿小的,出了这个村子,她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也没有人能够帮助她。
无权无势的,她要是在外面不小心惹了人,或者被哪方小混混缠上的话,那可怎么办呀?
这生意能是这么好做的吗?
而且都说仕农工商,这商人永远都是排在最低级的。
本身她一个胡寡妇,带着一个儿子,就已经够被人看轻的了。
如果她在做起生意来,那岂不是更被人看不起了。
如果她没有儿子的话,那她一个胡寡妇干什么都无所谓。
但是她儿子现在还这么小,她做的为自己的儿子着想才行啊。
“不行不行,做生意我不行的,我没有那个脑子,而且我也没这个胆子,去外面摆摊儿。”
胡寡妇连忙摆手拒绝道。
她又不像霍舒耘似的,有个在县衙里面当捕快的相公,能够给她撑腰站台。
如果霍舒耘在外面摆摊,遇到什么事儿的话,只要把她相公的身份拉出来一亮。
别人保管不敢找她的麻烦,肯定是会溜溜的抱头鼠窜。
但是她就不一样了,她有个屁的后台呀。
当别人知道她是孤身一人,还抚养小孩儿的话,说不定还会欺负她,欺负的更狠。
而村里面的那些小屁孩儿也不是好的,都是一群欺软怕硬的货。
知道她儿子没有爹,平常不爱带她儿子一块玩就算了。
那有些爱带她儿子一块儿玩的,也不是真心想和她儿子一起玩。
不过是想从她儿子手里面骗些吃食,顺便欺负她儿子,让她儿子当小仆人罢了。
胡寡妇自从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就一直按着自己的小孩儿,不让小牛跟那群人在一块儿混。
小牛年纪太小,懂得少,不知道自己是被人家联手欺负了,但是胡寡妇知道啊。m.χIùmЬ.CǒM
胡寡妇在知道之后,怎么还能忍心让自己的小孩儿,白白被人家欺负。
如果她以后再当了商人,身份就更低了。
那么村里面的那些孩子,就更有理由、更明目张胆的欺负她家小牛了。
这绝对不行!
霍舒耘一见胡寡妇着着急拒绝的样子,就知道对方肯定是误会了。
或者是说把做生意,摆摊这件事,想象的跟洪水猛兽一样,立刻避之不及。
其实这件事情,远远没有胡寡妇想象的那么可怕。
不过是在县城里面摆个摊,补贴一下家用罢了,也不是真的让胡寡妇从农籍变成商籍。
对他们的籍贯,根本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其实县衙里面管户籍这方面的人,也不会卡这个籍贯卡的这么严。
如果随随便便摆个摊儿,就是商籍的话,那那些把家里面的蔬菜,拿到镇上去卖的人,岂不是统统都变成了商籍?
根本就不是这样的。
霍舒耘觉得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胡寡妇了解的太少,才会有有所误解。
估计胡寡妇对这些事情的了解,基本上也都是道听途说。
听村里面的人这个说一句,那个说一句,然后按照自己的一贯经验总结起来的,跟事实相差甚远。
所以,霍舒耘就耐心地跟胡寡妇解释起来了。
“你不要担心,慢慢听我说。我说让你去县城摆摊,并不是让你去当一个商人。
你千万不要把这两者画上等号,这二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商人也不是一般人想当就能当的,那必须得是有一定的身家之后,才会转化为商籍。
你摆个小摊,每天赚那么十文八文的,人家县衙里面管户籍的官差,也不想为了你这件事情专门麻烦一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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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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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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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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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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