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霍舒耘私底下跟贺闫交流时,贺闫可以心照不宣的装瞎。
他装作看不见霍舒耘那些异常情况的样子,对一些无法解释的事情,保持着沉默,就那么自然而然的接受了。
比如,贺闫知道霍舒耘在之前的那个家里面,并没有接受过教育。
而且之前还是痴痴傻傻的,人怎么可能一清醒过来,就立刻会读书写字了?
这明显是违背常理的。
但是,贺闫在知道霍舒耘会读书认字儿之后,也没有疑惑过这件事情。
就那么淡定的接受了。
可是外人就不一定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尤其是像胡寡妇这种,好奇心和八卦欲都比较重的人。
一旦抓到什么比较有趣的点儿,肯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
不断的问这是因为什么,那又是为了什么?
就比如霍舒耘会认字这件事儿吧,胡寡妇肯定要问霍舒耘,“你是什么时候学的认字儿啊?
你跟谁学的呀?学起来难不难呀?
你现在都学到什么程度了……”
可能就像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成精了一样,不停的向霍舒耘发问。
而且听胡寡妇这话里的意思,好像还想把霍舒耘会认字这件事儿给传出去,。
霍舒耘现在,真的是有点儿后悔了。
她不应该在胡寡妇进来之后,还把桌上的那些纸笔摆在上面,应该收起来才是。
这样的话。就不用应付胡寡妇了。
霍舒耘想了想,认真的对付寡妇说道:
“胡婶子,我在学认字儿这件事情,你不要跟外人说。
我现在也只是半吊子水平,正在跟贺燃学呢,他每天在私塾上完课之后,回来教我几个字儿。
你也不要到外面去说,要不然那群人又有话题可聊了。
我不想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见霍舒耘的态度这么严肃和认真,胡寡妇就点头答应下来。
“你放心吧,我肯定不会在外面乱说的。”
胡寡妇以为霍舒耘是不好意思,让别人知道她在偷偷学字,才不让自己往外说。
她还好奇地往桌上的那些纸上面,偷偷瞄了几眼,。
看见那些纸上面都写满了字儿,一个个跟方块儿似的。
她虽然不认字儿,但是感觉写的还怪齐整的。
胡寡妇有些羡慕,又有些赞叹地说道:
“之前你跟着我学女红的时候,手里拿个绣花针,像是拿个棒槌似的。
缝出来的东西看着跟蜈蚣一样,歪歪扭扭的。
没想到你写字儿的时候,还怪整齐的,横是横竖是竖的。”
胡寡妇觉得霍舒耘,比她想象中的心灵手巧多了。
之前,霍舒耘学女红一直没学会,胡婉或一直觉得霍舒耘手笨来着。
还想着霍舒耘除了漂亮一点儿,脑子灵活一点儿,胆子大一点儿……
除此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别的优点了。
但是今天,霍舒耘的表现就给了胡寡妇当头一棒,。
她发现自己之前,还是小瞧霍舒耘了。
她没想到,霍舒耘竟然还有这份上进心。
每天在家里面,吃吃喝喝玩玩不好吗,居然还要学认字儿,真是太上进了。
再说了,女子学认字儿,又能干什么用呢?也不能考秀才去当官。
要说为了让当家的汉子,更高看自己一眼吧,胡寡妇觉得霍舒耘也不需要这么做呀。
就算霍舒耘不认字儿,贺闫不也把霍舒耘捧在手心里,疼的跟个眼珠子似的吗?
而且谁家念书的少年郎不金贵啊,没想到贺燃在私塾里面学完之后,还要再回来教霍舒耘。
这要是放在别的农户人家,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别家念书的小孩儿,估计连吃饭,都是亲娘老子给端到屋里去。
可能也只有贺燃,还要回来再教霍舒耘吧。
胡寡妇甚至觉得,贺闫之前让贺燃去私塾念书,说不定就是为了让贺燃学完之后,回来再教霍舒耘。
毕竟私塾不收女弟子。霍舒耘没有办法,就只能这么曲折迂回的学习。
霍舒耘也不知道胡寡妇的脑子里,想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她不太想谈论这件事情。
所以就自然而然的换了一个话题。
霍舒耘问道:
“婶子,你刚才过来的时候,是不是跟我说曼月和梨珠吵起来了。她们俩怎么回事儿呀?”
“哦,对!我差点儿把正事儿给忘了。”
胡寡妇一拍脑门儿,兴奋的跟霍舒耘说起八卦了。
“之前我不是跟你说,曼月一直不去河边儿洗衣服,可能是在躲你吗?
但是她这几天,不知道咋回事儿,又重新回到河边儿洗衣服去了。
曼月现在的情况比较尴尬,每次去河边儿洗衣服的时候,可能因为她去的晚,都占不到好位置。
然后她一个人在那儿洗衣服,旁边的人也不愿意跟她说话。
她就一个人,有点儿独来独往的感觉。估计是忍了这么几天,终于忍不了了,今天她就有点儿爆发了。
她每次去河边儿都去的晚,今天也是一样,又没有占到好位置。
但曼月以前,不是跟梨珠走的近吗?她今天早上,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了。
可能也是想在众人面前,证明一下自己的地位如初吧,就跑到梨珠面前,让梨珠给她空个位置出来。
但是,梨珠根本不愿意这么做!
她就跟没听见似的,在曼月说完话之后,依旧自顾自地蹲在那儿洗衣裳,连头都不抬,根本就不看她一眼。
这可把曼月给气坏了,曼月就伸手推了梨珠一下。
你也知道,河边那种地方,有点儿凹凸不平的,大家洗衣服的时候,都是找块石板子蹲在上面。
曼月那么伸手一推,即使力度不是很大,但梨珠还是摔倒了。
她整个身子往前一倾,腰以下的地方,全部都湿了。
而且要不是梨珠反应及时,手撑在地上撑的快,估计整个人就仰头倒在水里了。
于是梨珠一下就火了。伸手一拉,就把站在她旁边儿的曼月也给拽进水里面。
两个人就站在河边儿的浅滩处,开始你来我往的骂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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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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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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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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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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