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仆人送来了一只……烤大雁??
李孟羲无语了,这肯定是狗皇帝让人射的。
烤大雁,不一定好吃,但是,珍贵啊。
不珍贵,无法体现出皇室的威严。
李孟羲可太讨厌狗皇帝了。
拿筷子吃了一块,香料放的极多,但是,肉没烤烂,吃着不好吃。
李孟羲撇了撇嘴,还是勉为其难的吃点填填肚子算了。
吃完,李孟羲让人,把大雁送给弟弟去吃了。
李砖现在在太学上学,功课极多。
近来忙,李孟羲没时间亲自教导。
吃完饭。
李孟羲外出活动了两刻,然后又回来了,继续看没看完的农书。
【牵马令就谷堆食数口,以马践过为种,无虸蚄,厌虸蚄虫也。】
李孟羲一翻开选种一章,一看就乐了。
汜胜这个人写的是,牵一个马,让马去粮食堆,如果马吃了几口就不吃了的话,说明,这粮食生虫了。
如果马吃着越吃越香,说明粮食没有虫。
李孟羲就奇了怪了。
有虫没虫,直接看不就得了,用得着用马吃吗。
可能,有些虫子,会钻到麦种里,把麦子给蛀的只剩壳了。
所以,有时,可能从外表,看不出麦子有没有被虫蛀过。
因此,汜胜写到这个用马挑选粮种的方法,李孟羲感觉很新奇。
那么,为什么用马呢,可能是马不同于其他牲口,马这种动物,吃东西精细,有虫马就不吃了。
李孟羲对用马选种这件事,心有疑惑,本着探究的精神,李孟羲决定,有空,就看看,马到底能不能分辨出哪些麦子是生虫的粮食。
再试试,牛羊之类的。看用动物试良种,有没有普适性。
【种伤湿郁热则生虫也。】
湿,就是潮湿,郁,郁闷,大概是指气闷,热,是指温度高。
又潮湿,又有空气,又生虫,则粮种容易生虫。
李孟羲再一分析,确实,这涉及到了粮食保存的方法。
应该密封,低温,防潮。古人对保存粮食的方法,竟也门清。
古人不知道微生物的作用,和生物需要氧气之类的科学知识。
但是,生产实践中的经验,足以让古人摸索出规律。
【取麦种,候熟可获,择穗大强者,斩束立场中之高燥处,曝使极燥。】
挑选麦种,在麦子熟的时候,挑选穗大籽粒饱满的,然后,选一些之后,把麦穗吊在房檐下,暴晒使干燥之后,可以留做来年麦种。
此法甚好。
可见,汉代劳动人民早已经有了成熟的育种的经验了。Χiυmъ.cοΜ
【无令有白鱼,有辄扬治之。】
白鱼者,应当就是麦壳。
扬麦子,没什么难度。
麦壳留在麦种里的确实不容易保存。
一者,麦壳上极可能粘有虫卵,二是,麦壳不同于麦粒,麦粒有种皮来保护其内部结构,不容易腐烂。
而麦壳,其本质,跟草茎差不多,比较容易腐烂。
腐烂,大致是霉菌引起的。
麦壳混入种子中,如果麦壳腐烂了,交代着霉菌把把好的种子也感染了。
【取干艾杂藏之,麦一石,艾一把;藏以瓦器竹器。顺时种之,则收常倍。】
看到此处,李孟羲眼睛一亮。
妙啊,能用艾草来防虫。
用石灰,好像也行吧。
此处,是看到现在,李孟羲感到收获最大的地方。
【取禾种,择高大者,斩一节下,把悬高燥处,苗则不败。】
禾是什么,为何斩下一节,而禾不败,李孟羲觉得奇怪。
禾应该是麦苗的吧。
亦或是说,对于那些结穗一串又一串的作物,可以用镰刀斩下一穗最饱满的,剩下的,那些未完全成熟的穗,则还会继续长。
“欲知岁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诸物种,平量之,埋阴地。冬至后五十日,发取量之。息最多者,岁所宜也。”
奇了怪了,要判定明年,种什么最合适,就把各类作物,都称一定量的种子,埋在阴暗的地方。
到冬至,就把种子取出来,看种子发芽的情况,发芽最多的,就是这一年,最适合种的作物。
李孟羲叹为观止。
此处,涉及了严格的科学统计的方法。
为何要把各类种子平量呢,这是为了,控制变量法。
都用一定量的种子,假设,都用一百个种子,这样,从土里挖取种子的时候,容易比较发芽率。
让李孟羲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冬至五十日后的发芽率,能决定来年种什么合适呢。
再说,从冬天的气候,能否判断出一年大致的气候呢。
比如说,冬天如果比往年冷,那是不是就说明,来年,一年的都比往年要冷一些。
那么,诸多种子埋在地上,的确可大致预测出对来年各类作物对气温的适应能力,有所预测。
但是,李孟羲还想到一点,不同的作物,其发芽周期是不同的。
那么把种子埋在地下,再预测来年什么作物长得好,是不是也得考虑到种子种类的差别呢。
“五十天……”李孟羲突然眼睛又回到了汜胜之书上了。
【冬至后五十日,发取量之。息最多者,岁所宜也。】
难怪,书中写了,等五十日,才把种子挖出来。
五十日,足够所有种子完成发芽了。
所有种子,无论种类,该发芽的必然全都发芽了。
在李孟羲以科学的思维来前思后想一遍之后,发现汜胜的方法,极有效用。
虽然,秋天作物已经种下,在冬至预测来年什么作物能收成好,因为作物已经种下,不能更改了。
但是,到明年秋里,庄稼收完之后,再种庄稼到时候,就可以按年前冬至测量的种子发芽率,来决定种什么。
李孟羲越看,越发投入。
再翻过一页,看到了溲种法。
何为溲呢,李孟羲不解其意。
再接着往下看。
【薄田不能粪者,以原蚕矢杂禾种种之,则禾不虫。】
从这一段,李孟羲大致可以看出,溲,竟然指的是,肥料。
应该是这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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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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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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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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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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