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第二百九十四章 刘备遇乡人(二)
  见人都来了,刘备先挑要紧的问,问谁家有下蛋鸡鸭,百文一只。

  这个价相当高了。

  然而,问了一圈。

  没得下蛋鸡鸭。

  年景不好,当粮食都怎么够吃的时候,家禽家畜肯定是最先被吃了的。

  下蛋鸡鸭,没有。

  又没帮李孟羲办成事,刘备有些失望。xǐυmь.℃òm

  虽然说李家村不大,但能维持起一个村子正常生存生产,各类物资和工具虽然不多,但是不缺的。

  针线,刘备买到了。

  两长一短的三根针,并一小轱辘被缠在树枝上的细麻线。刘备给人二十文钱。

  剪刀给人五十文。

  锥子,也是妇人们的生产工具,用来纳鞋底,男人们也能用锥子穿箩筐。

  两个锥子,刘备给人六十文。

  钱肯定是给高了的。

  随后,锛子一把。锯子两把。

  刨子一柄,小凿子两根。

  还有麻布好几匹,皆不成整匹。

  算是意外之喜的是,李孟羲心心念念的墨块,刘备收到了一块墨。

  别的还有一坛也不知好坏的酒。

  跟老人来的时候,刘备见老人背着的竹篓编的挺好,用四十文的高价,把老人的竹篓也买走了。

  篓子在军中有何用,刘备很清楚,一个是用来盛物,另一个更重要的作用是,关羽部的战兵需要一些帮着带东西的架子和篓子,李孟羲称之为携行具的东西。

  刘备拿着竹篓看了又看,携行具所需的篓子要装被褥,比这要大,这竹篓小了点。

  刘备清楚的记得,跟李孟羲聊的时候,李孟羲提到每日能编出的树条篓数量有限,原因是受限于材料,找不到多少适合编篓的树枝,如果有竹子,竹子破成条,又薄又轻的,编的篓会又轻又好。

  这里有竹篓,那就说明,李家村方圆不远,有竹林。

  刘备于是问老族长,问村附近,是否是有竹林。

  老人说,不远,就在五六里外。

  一听竹林离这里五六里,刘备就犹豫了。

  太远了,又不可能把民夫拉过来去再跑五六里去砍竹子,游骑已经离队很远了,要是再把民夫拉过来,就严重影响行军。

  老人看刘备是想要竹子,很热情的说带刘备去找竹子。

  刘备嫌远,不愿意去。

  要离开了,刘备翻身上马,在马上朝老人拱了拱手,“老人家,就此别过。”

  老人摆了摆手,以做告别。

  “驾!”刘备轻踢马腹,口中轻驾一声,纵马离去。

  马蹄声渐远,老族长和族人们站在村口,站了很久还未散去。

  古代,交通极不发达,人口流动程度有限,人口流动有限,就造成古代社会的普遍的闭塞。

  一个村落,常年不见外人,有外到村,跟过年一样稀奇。

  这伙骑兵买完东西就走,要他们停下吃顿饭再走都不愿停。

  因为这远道而来的远客,村里家家户户都发了笔小财,个个喜气洋洋。

  村民还在交头接耳的交谈,人都走了,才有人想起来,问旁边的人,“哎,这是哪来的人啊?”

  “人说是涿郡义兵,征讨黄巾,路过咱村儿。”老族长说到。

  又有人疑问了,“那来咱村,你说买粮食就算了,把俺家剪子买了,这是干啥?”

  “兴是做衣服?”

  “那谁知道。”

  不仅族人奇怪,老族长想到自己编的竹篓,人家也看上给买走了,老族长也觉得有些奇怪。

  有意思。

  ——

  刘备紧赶慢赶,带着游骑,追上了大军的尾巴。

  靠区区几个骑兵到处采买,买不了太大量的物资,只能对军中匮乏的物资稍作补充。

  真要是想买的多,买成垛成垛的麦秸啊,或者买几大车生麻之类的,只能是在离大道近的村落,民夫和车马能赶过去,能买完东西还能跟上行军队伍。

  除此以外,非是离大道近的村落,没有可进行大宗物资采购的可能。

  游骑三番两次遇到路人,跟人家说想买东西,让人家带路,路人总不肯带,哪怕给钱也不带,怕把歹人带回去,以致全村遭殃。

  游骑干不到的事,刘备亲自出马,再遇到路人,上前一交谈,人家不仅愿意带刘备前去自家村子,还热情的留刘备吃完饭再走。

  固然,可能是因为刘备出身底层,而且是织履贩席之辈,因为是出身小商小贩,见过的人多,知道做生意咋做,比寻常士兵,有更强的沟通能力。

  这或许是刘备能沟通成功的一方面原因。

  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是人格方面的魅力。

  鲁迅先生说过,当穷人翻身做了主人,会比主子更摆谱。

  用于现下,也是一样。

  刘备军中大多战兵,没从军前,也是普通的乡野农夫。

  可从军之后,拿着刀,拿着枪,更有甚者,能骑着高头大马,手有刀兵,民夫仰望之,很有一些本来善良老实的士卒,会不由自主的,仗着武力,变得趾高气昂了一些。

  因此,路遇乡人,骑士态度不怎么好,吆三喝四的,这些本来忠厚老实的农夫,哪里还有忠厚老实的样子。

  出身底层,当开始有了足够武力,没有因此变得仗势欺人,反而还想以前一样对人,这样的人,刘备算一个,关羽也算一个,这两人非同凡俗,气量之大,不至于就因为手里拿把刀,就觉得高人一等了。

  至于张飞,张飞以前是豪强,对人态度差点倒可以理解。

  刘备见路人,怕惊吓了百姓,能远远的下马,徒步走过去,哪怕对方是一届乡野村叟呢,不失半点礼数,说是礼贤下士也好,说是刘备的习惯,是因为出身底层,跟底层百姓打交道惯了,不觉得身份比寻常百姓高到哪里去,不管怎么说,相比出身高贵的汉末其余诸侯,刘备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看,就是去找哪里有村子,然后前去采买,就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游骑数次无功,刘备亲自出马,一次功成。

  虽说,只是件小事,但足以显示出刘备与普通士卒巨大的差别。

  有能力的差别,更是人格魅力的差别。

  古来能青史留名者,没有一个是简单人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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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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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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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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