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第二百三十二章 雨停
  清晨的军营混乱不堪,民夫们趟着烂泥到在收拾昨夜留在外面未来得及捡走的东西。

  义军物资贫少,也没多少东西可捡,煮饭的瓦翁灌满了雨水,把雨水倒掉,还有被雨浇灭的篝火堆中的一些还能用的木头,捡出来还能烧。

  刘备和关羽二人出帐开始各处奔走指挥着人开始清理大营,昨夜挤在帐中的民夫们也都出账忙碌了,李孟羲刚迈出帐门一步,眼见满地的烂泥,他顿时有种无从下脚的感觉。

  低头看了一眼脸上沾满泥的破草鞋,这鞋要是踩在泥巴上,走两步鞋就被吸在泥里了,鞋就得掉。

  想到关羽部八百战兵,好多人还是穿草鞋的,这要是雨天奔袭,按古代的路况,路上都是烂泥,穿着鞋奔袭还不如赤脚呢,鞋上粘的泥有好几两重,跑起来太累人。

  能防水防泥的雨鞋,古代可能没有。

  前世的长腰橡胶胶鞋,能很好的防泥防水,就是不知道,穿着胶鞋长途奔袭跟赤脚奔袭,哪个更节省体力,哪个速度能更快。

  应该是赤脚跑着更块,李孟羲做出如此结论的依据是,相比胶鞋,人脚和泥浆的接触表面积比较小,脚上沾泥,携带的污泥的重量就比较小,跑起来更省力。

  而胶鞋表面积比脚掌大的多了,沾上了泥,泥的死重就更多,再加上胶鞋的重量,就更沉了。

  再加上,赤脚的时候,动作直接作用于脚掌,跑动时,会把脚上沾着的泥给甩掉的。

  而胶鞋形变量太小,因此沾着的泥不容易甩掉。

  跑步的时候,脚部的负重跟身体的负重不是一回事。

  肩膀上背负重物奔跑,再加加个三五斤重量,整体几乎没感觉。

  而要是做一双好几斤重的鞋子穿在脚上,跑一会儿脚就累了。

  毕竟扛在肩膀上的力量,是全身分担,而鞋子的重量抑或泥浆的重量,全部是由脚部承担的。

  在人体的主要活动部分,脚掌和脚腕的力量,并不突出。

  早晨的太阳缓缓升起了,驱散了一夜的寒凉,有了阳光,使人心情也好了很多。

  身后有响动,李孟羲回头一看,弟弟醒了。

  弟弟醒来,找不到衣服,正茫然的这里瞅瞅,那里瞅瞅,“砖头,你再睡会儿,我去给你拿衣裳。”李孟羲说着。

  昨夜,弟弟摔了一跤,昨天的那身衣服满是泥巴,穿不成了。

  李孟羲和弟弟不缺衣物,两人都好几身厚实的衣服,衣服虽然都不甚合身,但是比普通的孩子好上太多了。

  李孟羲踩着泥从中军往辎重后队赶,他走的很小心,生怕再摔倒,那就丢人了。

  昨晚摔跟头没多少人看见,现在再是摔一跤,四周忙碌的民夫们岂不全都会看见。

  李孟羲回到辎重营自己的板车上,看到装衣服的包袱什么的被放在车栏上,想来是因为车板上被雨淋湿了,还没干,因此老铁才把把包袱没放进车里的。

  从包袱里翻出弟弟的衣服,再走回中军大营,让弟弟把衣服穿好准备起床吃饭了。

  今早开饭势必很晚,因为好多火种灭了,生火的干柴和木头也湿了。

  看这满地烂泥的情况,每日留出一个时辰的例行训练也没办法进行了。

  别说训练,行军都要成问题。

  步兵靠一双脚,翻山越岭都能走,泥地照样走,而马车特别是拉一车重物的马车,路况稍微差一点就很影响通行速度。

  行军的整体速度取决于最慢的那一部分,最慢的部分速度有多慢,为了使部队前后不至脱节,整体速度就被限制到多慢的程度。

  没雨的情况,中后军每日行军三十里朝上,四十里左右,这还是把行动不便的老弱妇孺集中起来拉着走的情况。

  昨夜一场大雨,路上都是泥,纵然前路的泥巴不会像军营中被脚踩来踩去踩的满是烂泥的地面,但因为路面被雨水泡软了,车轮压在变软的地面上,很容易陷进去,再加上湿泥会沾在车轮上,就使车辆更加难以行使了。

  好在古代的板车比较原始,因为原始,就更为可靠,不像自行车之类的精巧车辆,轮子上糊了泥就蹬不动了。

  地上有水坑,大人们见水坑都烦死了,弟弟见了水坑,拉了拉李孟羲的袖子,“哥哥,俺能不能往里边跳一下?”

  弟弟很想踩水玩。

  “你要是往水里踩,我就揍你。”李孟羲幽幽的说到。

  “奥。”弟弟鼓着嘴巴,一脸的不开心。

  被弟弟这么一打搅,李孟羲注意到了地上的泥水潭,水潭中的显得很混浊,但水面因为是静止的,有不错的镜面效果,看起来就像是一面镜子,清晰把李孟羲和弟弟的人影照应在了水面上。

  这也是李孟羲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样子,李孟羲弯下腰,皱眉低头凑近水潭,想好好看看自己的尊荣,看看自己的颜值如何,是帅呢,还是帅呢。

  李孟羲凑近水面去瞅,然后,越看越越不对劲。

  不对劲的不是颜值有问题,而是——头上一左一右是什么玩意儿,为什么看起来像小哪吒一样?

  李孟羲疑惑的又瞅了水面两眼,然后又看了弟弟两眼,看完,李孟羲确定了,弟弟头上是两个小孩子都扎着的发髻,那很明显,李孟羲摸了摸头发,自己扎的也是两个揪揪。

  像小哪吒一样的揪揪。

  也就是说,自己在军中,一直都是顶着这个非常幼龄化的发型。

  当日,去刘玄德的中军大帐,畅谈天下大事,也是顶着这个哪吒一样的发型。

  当日刘玄德没把自己轰出去,还认真听完自己的详陈,何止是宽宏大量,简直就是气度非常。琇書蛧

  你想啊,你正在路上走着,突然迎面来了个衣服上印有喜羊羊卡通图案的小孩子,这小孩子拦住你的去路,一本正经的说,“嘿,年轻人,我这有一千万的生意,你要谈吗?”

  这种时候,你会做如何反应。

  是会忍不住哈哈大笑对吧。

  当日,李孟羲头上扎着哪吒一样可爱的小揪揪去找刘备讨论天下大势,当日刘备没有笑,很郑重的把李孟羲请入帐中,关羽也没有笑,张飞当时虽然一脸轻视,但也没有笑。

  他三人,气量非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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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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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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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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