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军旗似乎不该跟士兵军服的颜色一样。
可似乎,军旗颜色跟士兵军服颜色一样,也有好处。
视觉有留存效应,长时间看红颜色东西,再抬头看一个红色的旗帜,大脑兴奋度不够,很可能一时半会儿就把军旗给忽略掉了,急切间找不到军旗。
留存效应能模糊视觉,可同样会产生惯性。
比如一群穿红衣的步卒在阵上厮杀,身边都是同样穿红衣的袍泽,眼睛已经看了红颜色许久,突然下令撤军,脑袋转了一半,突然看见一面红旗,因为看红颜色太久,大脑还未开始思考,下意识的就朝红色军旗靠过去,然后,走错方向了。
红色军旗,是弓弩营的军旗,因为弓弩营军服是绿色,所以用红旗作为区分。
步卒的军旗是绿色的,应该跟着绿旗走才对。
可见,军旗跟军服一个颜色,有好处也有坏处。
军旗不跟军服一个颜色,同样有好处有坏处。
旗服同色的好处有,厮杀之中,突然有军令,不管是撤退,还是让跟着军旗冲锋,大脑未思考之前,看到和袍泽衣服颜色相同的旗子,下意识的就跟上去了。
战阵厮杀,刀来枪往的,大脑空白,哪里能去想复杂的事。所以旗服同色,有利于战阵之中,快速号令士卒。
而缺点就是,可能会眼盲,一秒半妙间,找不到军旗;还有就是,在后方和远处看,旗服如果同色,远看看不清楚。
而旗服不同色的优缺点有——
优点是,旗帜远观会很明显,站在远处看,也一目了然。同时士卒猛然抬头看军旗,不会眼盲,一下就能看到。
而缺点是,眼睛看了很长时间的红色,再抬头一看其他颜色,有那么一时半会儿,得反应一下,不如同色军旗那样,大脑还未思考,身体就能跟上去。
优缺点,李孟羲明了了。
那么是否可以把旗服同色,旗服不同色,两种方法的优点结合起来,而除去各自的缺点呢?m.χIùmЬ.CǒM
李孟羲眉头紧皱绞尽脑汁想了好久,眉头舒展开了。
方法有了。
可以让军旗,即有和军服同样颜色的部分,又有颜色和军服差异很大的部分,让后方观阵的传令兵一眼就能看的到。
解决的方法是,用步卒营举例,步卒穿红色军服,那么百人队的大旗,旗杆用红色油漆漆一遍,并且军旗旗面在一圈的部分,用一圈宽的红色布料来缝,中间旗面的百分之八十的面积,用和红色差异很大的其他颜色作为旗面的主要颜色。
于是,在后方观阵的人能一眼看出颜色区分明显的旗面。
而在军中厮杀的士兵,突然接到军令要跟军旗冲锋,忙抬头看军旗在哪,按视觉从上到下的顺序,先是看到红色的旗杆,这时可能眼盲,一时未能看到,也可能是看到红色旗杆,下意识就跟上去了。
然后稍后,眼睛看到的旗面,旗面边缘很宽的区域也是红色的,这就给大脑一个熟悉的信号,厮杀的头脑混乱的士卒,自然就跟着有红边的军旗走了。
又因为,军旗不是纯粹的红色的,内里的大块面积是其他颜色,于是,眼睛盯着红色看了许久的步卒,突然抬头去看军旗,不至于眼盲把军旗略过去了。
完美。
一面旗,有不同的颜色,即可以避免眼盲看不到军旗,也可以利用人的下意识行为,令士卒下意识的就跟着红旗杆红旗边的军旗走。
刘备问,军旗用于标识,当以醒目为要,军旗和军服颜色一样,是否不妥。
李孟羲把这个问题想了又想,想到了答案,军旗的颜色可以跟军服的颜色即相同,又足够醒目。
只用让军旗有两种颜色就把问题解决了。
要说,军旗四边的宽布够不够显眼,能不能起到作用?完全够了。
一个百人队,放战场上,就那么一块地方,占地大也不过方圆十米,宽三四厘米的布带就已经足够显眼了。
由旗帜延伸出来的这么多问题,都已讨论出了结果。
李孟羲揉着鬓角,感觉鬓角隐隐发痛,他现在终于体会到了,想东西想的脑壳疼是种怎样的体会了。
李孟羲突然想起,一面旗,有两种颜色,并且旗子边缘一种颜色,旗面正中是另一种区分很明显的颜色,这种旗李孟羲想起其实不久前见到过。
那是文安县城破城不久后,在辎重队,李孟羲看到了一面破破烂烂的汉军旗,不同于一般十人队长度跟枪差不多的枪旗,那面军旗旗面很大,少说得是百人队,甚至千人队的队旗。
当时李孟羲觉得那面军旗旗帜边缘和内里颜色不搭,很不协调,李孟羲觉得不好看。
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军旗是那样,也没往下想。
军旗有关的问题,李孟羲现在所想到的,原来汉代的兵法家,甚至更早的兵法家们,原来也早就想过了。
可惜,兵法家们只有兵法军略传世,后世考古中,从汉军塞中经常能挖掘出汉军旗,然而,军旗的样式为何设计成那般样式,其详则未见著于史书之中。
纵遍观两千面之史料,找不到任何有一处有详细记载军旗样式为何如此设计,设计又出自怎样的考虑。
中华自古轻理论,重实用,设计军旗的思路,没有记载下来,顶多只有军旗的式样记载在武经总要之类的兵书之中。
还有,春秋时期,兵家先贤就已经把方阵圆阵锥阵鱼鳞阵雁行阵等诸多阵型的形式确定下来了。
这些阵法范式很科学实用,是无价之瑰宝。
可依然只有最后的结果留下来了,先贤们是如何推演,思量,然后推演出成熟的阵法范式的,推演过程中的思维方式,是比兵法更重要百倍的智力成果。
然后,这些推论方法,仍然不见于著述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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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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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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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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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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