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第二百四十四章 旗以五色(二)
  而空军的蓝色飞行服,为什么会是蓝色的,李孟羲这就不太了解了。

  他猜测,可是和陆军绿色迷彩是一个目的,为了伪装。

  天空是深蓝色的,飞行员的飞行服也是蓝色的,在飞机要坠毁的情况下,飞行员得跳伞,然后,在地面的高射炮机枪什么各种火力手从地面往上看,飞行员的蓝色飞行服和天空的颜色融为了一体,不好发现。

  于是,就增加了飞行员的生存几率。

  应该是这样。

  军服的颜色,虽说是边角的不能边角的问题,但有能讨论的空间。

  二十一世纪的军服是什么颜色,跟汉朝军服是什么颜色,因为其作战环境不一样,不能照搬。

  说来,中原各朝代军服的颜色并不相同,秦朝尚黑,军服是黑色。

  汉朝军服是红黑两色,汉军铠甲军服,和旗帜等,大多是红黑两色配色,威武大气,颜值非常高。

  刘备神奇的提到给不同兵种配置不同的军服,这同样打开了李孟羲的思路。

  军服的颜色,应该根据作战环境,和其所属文明的文化因素来综合考虑。

  中原的文化因素,有王朝兴替,五德终始之说。

  汉是火德,所以尚红,张角扛起起义的大旗,说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汉朝气运已终,金木水火土,火之后,为土。

  所以黄巾军皆头裹黄巾,黄色即是代表土的颜色。

  李孟羲沉思,冷兵器时代的作战环境是怎样的,有伪装的必要,然后用迷彩军服吗?

  好像没必要……

  不对,弓弩手还真有伪装的必要。

  一般在险要处设伏兵,伏兵肯定是弓弩手啊,等敌军走入山谷,首尾一截,然后两头堵住,乱箭齐发,然后张郃凉了。

  既然诸兵种中,只有弓弩兵会多有埋伏在险要之处,藏于林间,埋身于杂草之中,只有弓弩手可能有较多的机会有隐藏的需要,那么就可以用深绿或浅绿色来作为弓弩手军服的颜色。

  如此,在弓弩手需要埋伏险要,诸如山道两侧之类的地方,就可以有更好的隐蔽性,绿色军服就能稍微发挥出一点独特的作用。

  弓弩手,用绿色军服,很合适。

  那么最主要的步兵军服,又该用什么颜色合适。

  一时半会想不到什么颜色合适,不妨换个思路,那就先考虑什么颜色

  军服不适合当军服。

  首先,白色的肯定不适合当军服,白色太容易脏了,而且,在汉文化中,白色和死亡丧葬联系紧密,穿白色很不吉利。

  前世李孟羲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观点,据说不管东西文明,好多时期军服和军旗都是以红色具多,一是,根据情绪色彩科学,红色是很热烈的暖色调,天然有着调动情绪的作用。

  而且,红色和血液的颜色一样,士兵们厮杀之时,血液溅到军服上,不容易看出来,从而有效降低了士兵的因为血迹而造成的心理压力。

  要是白色的军服,敌军一刀蹭到士兵的手指上,还没怎样了,士兵的白色军服上就溅了一大片血迹。

  血迹在白色军服上看着很刺眼,士兵眼睛的的余光会不由自主的看血迹,附近的士兵也会注意到白色军服上刺眼的血迹,本来血滴到地上也看不见什么,但是溅到白色军服上,等于是把恐惧放大了。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某人的手被骑兵的快刀一刀把手臂砍了,刀很快,手臂被砍掉了也只是凉了一下,甚至一时半会儿感觉不到痛。

  手臂被骑兵的马刀砍掉了,本来还没事儿,这个步兵转头,看到了断臂处飙起的血柱被血吓的昏了过去。

  要是看不见血,说不定心理压力还没那么大呢。

  所以,李孟羲认为红色的军服,特别适合作为步兵军服。

  一是颜色热烈,二是红色也耐脏,三是,血液溅到红色军服上,很不显眼,血液甚至会让红色军服,变得更加红艳了。

  弓弩用绿色军服,步卒用红色军服,还剩下另一个主要兵种,骑兵。

  既然要以军服颜色来进一步区分各兵种,弓弩用了绿色,步卒用了红色,这两个颜色骑兵肯定不能用了。

  骑兵专用服色,李孟羲想到的首先是黑色,黑色这个颜色很常见也很普遍。m.χIùmЬ.CǒM

  古代染色技术不发达,一些颜色比如紫色,很难提取,因此物以稀为贵,紫色往往和华贵,王侯,贵族,等词汇联系起来。

  用紫颜色的布料做军服太费钱了,不可能实现,而用黑布,就没有这个限制了。

  在汉之后几百年后,唐太宗李世民手中有一支威名赫赫的精锐骑兵部队——玄甲骑。

  玄,玄色,即是黑色。玄甲骑的马甲,马上骑士的铠甲,和骑士内里的军服,全是黑色。

  玄甲骑从地平线上缓缓压过来,如同一堵墙一般,黑压压的一片,视觉冲击感很强大。

  李孟羲还想到一点,初中物理有学过,颜色之所以会显示颜色,是因为光在物体上反射的波长不同,所以才有不同的颜色。

  如果光反射的不够,任何颜色,在远处看,都是黑色。

  我军骑兵离得远的时候,敌军看我军骑兵,是黑压压的一线,离得近的时候,才能看清骑兵铠甲和马匹等的颜色。

  骑兵远看是黑色的一片,而如果,骑兵穿着黑衣黑甲,则更加重了这种黑压压的气势。

  还有一点,假设红色军服的骑兵,和黑色军服的骑兵,都向敌阵冲锋。

  那么,当冲近敌阵之时,敌军士兵眼看着骑兵从黑色,渐渐看到了骑兵衣甲的颜色,然后颜色越来越清楚。这就给了敌军士兵,一个能把控的住的视觉信号,更简单的点来说,敌军士兵能目睹骑兵颜色渐渐变得清晰,心里就更有底一些。

  士兵们能亲自多掌握了一些信息,恐惧就会少上一点,这是很其妙的。

  不久前,李孟羲思索,围城之时,兵力投放顺序应该是怎样的,当时李孟羲想到,如果把围城的兵力全部放在敌军城外,那么随着攻城战的进行,兵力开始损耗,那么在守城方看来,就会看到城外围城之军人数越来越稀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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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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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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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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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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