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第二百一十八章 南辕北辙
  走的离军营远一点,四下无人了,“且细讲。”李孟羲看着王路,示意王路细将军情。

  李孟羲个子矮矮的,且还是个孩子,王路看他得低着头,很不习惯。

  “当时天公将军……奥,当时贼首张角令我等扼守冀州以北之险要,以阻中原援军。而后张角率军北上以肃清冀州官军,而后以此为基,再向北,攻略幽州……”

  王路把旧主张角行踪全盘托出,一开始王路口误,习惯性的称呼张角为天公将军,然后又忙改口称其为贼首,生怕触怒了刘备三人。

  其实降将王路完全猜错了,刘备和关羽气量宏大,不会就这一点小事,就记恨王路。

  王路称张角为天公将军无妨,他改称贼首,反而让关羽皱眉。

  关羽最恨卖主求荣不忠之人,刚投了义军,转头就大骂黄巾,怎么能保证日后此人不投他军?

  王路要是对张角依然敬重几分,大家毕竟各为其主,黄巾也非是栖身之地,关羽倒还能看重王路几分。

  王路毫不犹豫的改口称张角为贼首,关羽反而不耻此人为人。

  “这么说,张角还在冀州?”听完王路的陈述,李孟羲皱眉。

  早前大兴山一战后,李孟羲给义军的建议是,直扑颖川之地,中原百姓众多,灾荒之年,流民必然也多,黄巾自然会多,此去中原腹地,必多有仗打。琇書網

  而且李孟羲想到,颖川郡长社附近,会有一场大战。皇埔嵩火烧长社,灭黄巾波才部,这场大战的地点李孟羲记得可是很清楚。

  问题出在李孟羲未能清楚汉末黄巾各部的行军路线和其最后的结局,自然顾此失彼,想到了波才部,李孟羲却忘了更有价值的张角部。

  李孟羲弄错了,他以为张角部也是在中原呢。

  听王路说完,李孟羲才知道张角原来是在冀州起兵的,张角行事严密,早派了各个门徒去了各州各郡,秘密发展黄巾教众,以图谋事。

  都是起义造反,张角此人有谋划,有布局,能力比陈胜吴广之辈,强了很多。

  要不是唐周告密,事情败露,黄巾不得不仓促起义,天下局势如何,尚是两说。

  张角在冀州起兵,天下各州各郡黄巾纷纷起兵响应,大汉天下瞬间有倾颓之势。

  这便是目前的局势。

  李孟羲眉头紧皱,努力思索原本的历史中,张角部黄巾溃败的地点在哪。

  想了很久,似乎张角兵败巨鹿。

  “冀州……可有巨鹿一地?”李孟羲突然问道。

  语出,余人尽愕然。

  “有,有巨鹿一地,在冀州最北,离此甚远。”王路接话。

  “那就去巨鹿。”李孟羲点头,定下了义军接下来的行军方针。

  李孟羲虽是定下了行军方向,可行军事大,刘备不问清楚究竟,不可能轻易遵从李孟羲的建议。

  于是刘备就问,如何是巨鹿一地,前说颖川长社,今又巨鹿,这两地有何隐秘之处?

  隐秘之处就是李孟羲其人是穿越者,这两地先后都是黄巾决战之地,既然是决战之地,围绕关键地点附近,必定会先有一系列乱战,直接朝巨鹿和长社一头撞去,遇到仗打的概率很大。

  李孟羲心知如此,却不能真就这样说。

  还是得想办法找其他理由解释清楚才好。

  颖川长社还好解释,毕竟地处中原,说中原地多人也多,贼年流民必多,贼情必定严重,这么解释,很合理。

  而冀州巨鹿呢,又该如何解释?

  李孟羲只能硬着头皮说,由涿郡而来,路过冀州北部的文安县城,而后哨骑直接南下,未有向中部深入派遣过哨骑,所以很可能错开了黄巾大部。

  而既然北部,南部也不见大队黄巾,张角大军若在冀州,必然靠西一点的中部。

  故,可能是在巨鹿左近。

  巨鹿之地,古来大有名气,秦末项羽于此地大破三十万秦军,破釜沉舟之地,便是此处。

  事隔几百年,同样的地方又有大战,可能是地形地势的原因,有大规模决战的地势,所以大战才在相同的地方发生。

  同类的地理位置,李孟羲知道的,还有大渡河,天平天国石达开部想于大渡河处过河,然后未能成行,兵败被杀。

  红军四过大渡河,完成了军事史上一次奇迹般的壮举。

  类似种种,不一而足。

  巨鹿这个地方,地形一定有特殊之处,李孟羲想到,决定有空好好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行军问题好算是糊弄过去了。李孟羲解释的语焉不详,甚至连猜的这种话都说出来了。

  最终刘备关羽决定采纳李孟羲的建议,这么久相处以来,李孟羲很靠谱,没干砸过任何一件事,以至于刘备关羽二人愿意冒风险相信他。

  行军方略定下来——转头,从冀州最南,折返回去。

  有的军师,人家神机妙算,李孟羲可好,不识天文地理,行军方向还能指的南辕北辙的,说来有些丢人。

  又详聊了一会儿,李孟羲突然想起什么事了,“玄德公,可借一步说话……”

  “在这儿说便是,王路不是外人。”

  “奥!”李孟羲看了王路一眼。

  “是民夫营之事。白日攻山,若是关将军未能攻下敌军……奥未能攻下王路将军设在半山的分寨,就得率民夫营上阵了。

  民夫营不习战阵,战则无力,贸然上阵,死伤必重,徒损人力。

  且日后若需民夫营列阵张势以迷敌目,亦需民夫营有整阵齐进,岿然一体之能,非如此,难当虚壮声势之任。

  今民夫营无法度,无军官节制,无令行禁止,无营令营规。

  可使民夫营每日晨起操练,不练搏杀之术,只求能练的队列齐整,日后或能便堪一用。”

  李孟羲把自己白天就想到的问题,和盘托出。

  关羽眉头微皱,继而看向李孟羲,“军官何来?”关羽问。

  “民夫之中自选,十人选一或青壮者,或一得高望重之老人,以为十人队率,充任民夫营军官。”李孟羲对到。

  “营规营令又当如何?请孟羲明示。”刘备见李孟羲面色镇定,就心知李孟羲已腹有对策,于是一问。

  “民夫营不习搏杀之术,只练队列,使其能集散迅速,行军之时十人同列能齐就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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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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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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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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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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