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动静,封凌霄也警惕起来,荒郊野外,最先遇到的居然是任丘义,到底还是这个大陆太小了。
任丘义同样纳闷,在自己心情糟糕的时候,还能遇到以前的死对头。之前收到消息,京都凌王也会来枫林镇,任丘义本来还在想,不知道秦兮月那个死丫头会不会跟着一起来。听说,她现在在进度可是如鱼得水,厉害得很。
姐姐去了京都也没混出个名堂来,实在没用。看来,关键时候,还是要靠自己替三妹报仇。
他本想着,借着这次机会,亲手结束秦兮月,以慰三妹在天之灵,不想,他们这么快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两伙人,一边在道观内,一边站在道观外,相隔不远。在他们互相打量彼此的时候,无形中已经生出了许多火光。
感受到气氛中透着的危险,苍离已经握住了自己的佩剑,准备随时出手。
就当大家都以为对方要绷不住的时候,任丘义突然退后半步,站在道观外,颔首向封凌霄恭恭敬敬行礼。
“任丘义,拜见凌王殿下。”
兮月和封凌霄惊讶的看了彼此一眼,不是应该说好的动手开打吗?任丘义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秦兮月记得很清楚,当初自己离开枫林镇的时候,可是把任家的库房洗劫一空了,任晓莹的右臂也是被自己斩断的,任丘义作为二哥,看到自己不应该是恨之入骨吗?可他看着自己,还满脸笑意,看不出丝毫愤怒。
那个时候,任丘义明明被自己激怒了,情绪都绷不住。小半年的时间,他全都忘了?
“原来是你,半年多不见了,别来无恙。没想到,我们还能在这荒芜的道观里遇上。”
任丘义恭敬地回答道:“我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还能在这小镇上再见到凌王殿下,兴许,这就是我和凌王殿下之间的缘分。凌王殿下怎么不早说您过来了,家父一定会派人来迎接,好生招待,王爷万尊之躯,怎能委身于这又小又破的道观里?”
“出门在外,本王没那么多讲究。任二公子为何深夜在此?”
“带了一小队人外出办事,不想耽搁了点时间,耽误了时间,回来时天已经黑了,想着在这道观里将就一晚上,明早天亮了再回去。”
“任二公子和本王想的倒是一样了。不必站在外面,进来说话吧!”封凌霄吩咐苍离,腾出些地方来。任丘义带着亲信进了道观,其余人都在道观的前院将就。
昏暗的火光下,任丘义撞上秦兮月的目光,谦和的笑了笑:“大半年不见,月姑娘,别来无恙。大约京都的水土养人,月姑娘越发美艳了。”
兮月淡笑着:“枫林镇也是个不错的地方,这些时日不见,任二公子可是越来越会说话了,我都有些不太习惯。”
“姑娘谬赞,任某不敢当。”他斯斯文文的样子,若不是兮月亲眼见过任丘义失控的模样,她还真会以为,这就是任丘义本来的面目。
本以为会大打出手,结果就在这种最平凡的见面方式下逐渐平静,本该相杀的场面,最后变成了火光前的心平气和聊天,直到大家都乏了,才各自休息。虽然,大家都没有对彼此放下戒备心,这场争斗终究是没有打起来。
任丘义随意的靠在角落里睡去,只是心里许久都没能平静下来。
看到秦兮月,任丘义想到的是任家宝库里那些珍贵的天材地宝,对他而言,秦兮月就是任家的移动宝库,她手上的纳戒如此刺眼,在散发着诱人的气息,他是有些按耐不住,可理智告诉他,就算要动手,也绝不是现在。
百般纠结之后,任丘义好不容易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只要人还在枫林镇,自己就有机会。他们来了自己的地盘,一切都好说。
思来想去,他们此行应该是为了苍幽谷前阵子出现异动的事,枫林镇来了一波又一波的人,也有不少人先一步进去苍幽谷了,只是到现在还没有人活着回来过。那就像是一颗颗石子丢进了无底洞,一点动静都没有。m.χIùmЬ.CǒM
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前仆后继,刚来到小镇的人,一个个摩拳擦掌,等着结伴而行前往苍幽谷。任丘义知道,这些人都是去送死的。这么多年,就没有人学乖。他总想做捡漏的那个人,既然这些人都是去送死的,那去死之前,是不是可以把自己身上的宝物留下?
放在苍幽谷那种地方,时间一长就要被蒙尘,岂不可惜了?
话是这么说,任丘义却没有下手的机会。
这一晚,难得平静熬过去了。天渐渐亮起来,大家整装出发,任丘义主动问起:“王爷可是为了前些日子苍幽谷有异动而来?”
“不错!”
“这些天,已经有不少人来到枫林镇,镇上的客栈人满为患,恐怕,你们现在去也找不到合适的地方落脚。既然我们能在道观遇见,这就是一种缘分。你们再来枫林镇,我怎么能不尽地主之谊?上次,王爷也是在任家落脚,这次,不如还是跟随任某回任家。在下的家中还是比客栈要方便一些的,王爷需要打探什么,在下也可效劳。”
“不必了!免得麻烦你们。”
“王爷这是说的什么话!王爷亲临是任家上下的荣幸,要是家父知道,我遇到王爷却没能请到王爷,必定会重重责罚在下的。还望王爷给在下这个机会!”
封凌霄皱起了眉头,住在任家,只怕会不安心。
任丘义继续说道:“王爷就算不顾及别的,也要照顾好月姑娘。她毕竟是个女儿家,总不能在外风餐露宿的,王爷必定不忍心这么做的。还是听在下一句,住在任府,会方便很多。”
封凌霄回头看向秦兮月:“你以为呢?”
兮月打量了任丘义几眼,看他这架势,势在必得,她点了点头:“既然任二公子都这么说了,那就听从他的安排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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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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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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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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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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