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律师男友>一、难得的相见
  这是我和皓轩在这个月的第二次见面,今天是3月30日。

  这是我们毕业的第一年。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的脾气无比的柔和,淌在身上似温暖的洗澡水,清澈不见底的蓝天上,一艘艘帆船自由自在的漂泊。我和皓轩坐在国际大都市的肯德基店里,在靠窗的座位上,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汽车上的后视镜时不时的反射进来一阵阵强烈的光,打在他光滑的脸上。

  皓轩坐在我的对面已经吃了两个汉堡,狼吞虎咽的消灭好后,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大概是吃饱了。他这才愿意抬头看我,眼神却是迷离的,仿佛我是一副模糊的抽象画,在不懂欣赏的人看来毫无区别。

  为了打破沉闷的气氛,我没话找话的问道:“又去外地开庭了?去了几天?”

  “去了五天,昨天刚回来,我去之前不跟你说过了么。”

  “结果如何?胜诉了吗?”

  “庭没开成,法院停电了,开庭时间择日再定,比肥皂剧还狗血,来回在路上奔波了五天时间,最后却空手打道回府。”

  他扯了扯嘴角,郁闷不已的样子。

  我心疼的说:“那你累坏了吧,今天你应该在家里好好休息的。”琇書蛧

  “我就是操心的命,还不得出来见你。”

  他这句话一出口,我的心凉了半截,我们偶尔的见面难道成了他的负担了吗。在这一年里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促使我们的关系变的如此不堪,不像恋人,却像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冷漠的刺骨。

  可我们明明在一起度过了四年亲密无间的时光,我们在大一的迎新晚会上相识,他代表法学院表演节目,而我是晚会的主持人。他突然鲁莽的闯进化妆间,惊到了正在对镜贴花黄的我,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第一次以生气的表情肆无忌惮的打量一个男孩。

  他穿着蓝白格子衬衫,里面搭配白色的t恤,干净的不染一丝的尘埃。有人说,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我觉得并不完全正确。因为皓轩并不属于帅的没天理的男生,他的五官并不特别引人注目,然而和文学院书生气息浓郁的儒雅男孩相比,他的身上有另类的痞痞的,玩世不恭的味道,即便他诚心实意的一个劲的说对不起,调皮的,阳光的,无所谓的气质却是怎么藏也藏不住的。

  我顿时生出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

  晚会结束后,他以向我道歉的名义请我吃夜宵,我答应了。那是一个凉爽的仲夏之夜,星空点点,我和他坐在羊肉串店里,蚊子时不时的侵袭长裙下的小腿,我和他依然畅聊许久,坐在什么地方,吃的是什么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像久别重逢的故人,相见恨晚。

  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晚上,在稚嫩的十八岁,为了一个男孩改变了人生的目标。在上大学之前,我只想认真的读完四年大学,回到我的家乡当一名普普通通的语文老师,和我的发小们开开心心的过一辈子。遇到皓轩后,我开始认为,以后有他的地方就是家,他去哪,我就跟到哪。

  我是一个固执的射手座,不轻易的下决心,下定的决心也难以改变。至今我也说不准确到底喜欢皓轩哪一点,我们像磁铁的两极,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也许是他给予了桃李年华的我不再孤单的安全感,也许是他在图书馆熬夜通宵的看书,拍着胸脯对我说:“小书,等我以后做了律师,我负责赚钱,你负责在你的象牙塔里天马行空。”

  大四的那年,对我来说,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流光岁月。皓轩在备考,我坐在他的身边写了许多爱情小说,我的闺蜜乐乐看了我写的小说,她说我写的太唯美,仿似不切实际的童话,可当时的我并不认为那是童话,当时的皓轩是我心中的超级英雄。

  毕业以后,我们都留在了这座都市里,我拿着写的言情小说当敲门砖,进了城东的一家报社做编辑,皓轩去了城西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无法调和的距离差距,使得我们没有像身旁的大学情侣一样,选择同居,抱团取暖,我们住在各自的小屋里,他的室友叫刚子,我的室友叫子佩。

  刚开始工作的时候,一切都是新鲜的,无论多忙多累,总是激情洋溢的样子。我们寻找一切可以见面的机会,为了每次的相见兴奋的睡不着,我学会了下厨做羹汤,怀抱保温壶坐上公交车,横跨半个城市到市中心与皓轩见面,见他对我熬的排骨汤赞不绝口,幸福的心都化了。

  那时无论我们探讨多么沮丧的话题,也是笑嘻嘻的,比如我会向他抱怨挑剔的主编,事妈的阿姨同事,采访对象傲慢不配合,外加叽里呱啦的把他们都数落一顿。

  我们说着笑着,那些根本算不上烦恼,皓轩会对我讲开庭时遇到的奇葩的事,一个渔民起诉另一个渔民欠他十万元不还,由于证据不足,被告当然不愿承认,后来法官问,你敢对着妈祖像再说一遍你没借?那个渔民犹豫了一会便承认了。

  还有一对夫妻吵闹着要离婚,为争财产在法庭上吵的不可开交,然而私下的一次调解时,竟因忆苦思甜,回想彼此携手走过的日子,奇迹般的和好了。

  我总在他讲这些时,笑的像个没心没肺的孩子,那时的皓轩斗志昂扬,他总认为自己在年纪轻轻的时候,便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是非常幸福的一个人。

  可是后来,随着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深入了解,皓轩开始发生了变化,他意识到做一个好律师有专业水平是不够的,于是他买了厚厚的法律英语书,每天晚上努力的学习。

  再后来,他发现学习好也是不够的,人际关系,交际能力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他疲于在其中奔波。大概是策划好的人生目标与现实的距离越来越大,他变得寡言和沉默,对感情不似从前那般上心了,冥冥之中,我们之间,从无话不说变得话越来越少。

  我们现在的见面地点都放在市中心,离他的,或者我的出租屋都不远不近,这样像是对谁都不偏不倚,犹如我们的感情。

  仿佛隔了一个世纪,皓轩问道:“你这两天在忙些什么?”

  我想了想,在我们没见面的日子里,我做了许多的零碎杂事。作为报社里的一个小编辑,追新闻,跑采访,排版面校对错别字,这些事情没有少干。可话到嘴边,想好的话语变成了,“你指的是哪两天呢?”

  皓轩一愣,他的神情表明已经意识到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尴尬的笑了笑。

  我也挤出一丝笑容,“就是正常的上班,朝九晚五,不定时的加班,没有什么变化。”

  他说道:“那你也要注意身体,不要太累了。”

  我嗯了一声,下意识的摸了摸耳坠,以求引起他的注意,在如此美妙的人间四月天里,奢望他会夸赞我几句,像从前那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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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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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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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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