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乌孙实在是没有这么好的马儿啊,这些马儿,都是乌孙西面,一个叫大宛的国家的!”
“我们也是,费尽办法,才从大宛那边,弄到了如此好马的!”
“哦?”
闻言,赢政不由的露出诧异之色。
心道。
大宛?
那是什么地方?
他继续追问。
“大宛在何地?”
“大宛在西域以西,很远的地方,相距咸阳,大抵有一万多里地吧!”
闻言,那个乌达海连忙的解释说道。
“当地出产这种汗血宝马,可以说是马中极品,不过他们不轻易的往外,贩卖这种战马,所以,陛下,并不是小国,不愿意给陛下您啊……”
“朕明白了!”
闻言,赢政微微颔首,表示自个,明白了过来。
他随即,张口说道。
“这个大宛,国力如何?”
“陛下,大宛是百余年前,一伙从极西之地,杀来的军队建立的,他们的军队战斗力很强,后来这支军队,征服了大宛,然后在当地,修筑起来了城池,不过他们的国力,相比于大秦,就好似是天上的太阳,于那小小的星星一般!”
“根本就不能够,相提并论!”
闻言,政哥露出满意的表情,他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那这个大宛,可否知道我大秦?”
“这个,应该知道了!”
乌达海犹豫了片刻后,张口说道。
“毕竟,西域三十六国,不少国家都与大宛,有过交流,自然而然,他们也应该,对我大秦,有所耳闻,要知道,我大秦可是不费一兵一卒,就将我们西域三十五个国家,给征服了的……”
“而大宛,可比不上我们西域三十五国!”
听到这里后,赢政的脸上,露出来了得意之色。
在他看来,如今的大秦,大抵已经是,天下最强大的国家了。
嗯,这倒是事实。
时至当下,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与大秦相提并论了。
此刻,只见到赢政,朝乌达海说道。
“你们可否,提供向导,然后,带领我大秦的使臣,到达这个大宛?”
“这个自然是可以的!”
闻言,乌达海不假思索的说道。
听到这里后,赢政露出满意的表情,随即张口说道。
“那便如此做好了!”
说着,赢政抬眼,看了眼赢长生,朝赢长生问。
“你小子,觉得如何处置这个大宛国?”
“陛下,儿臣以为,可以发兵攻打,然后,将其给灭国喽!”
闻言,赢长生顿时,朝赢政建议说道。
听到这里后,赢政陡然间,脸色一沉,随即朝赢长生说。
“此事不妥!”
好吧,政哥确实觉得不妥。
在政哥看来,这个大宛,虽然有好马。
但是,自己并没有必要,去派出来军队,然后攻打这个小国。
原因很简单。
攻打大宛。
对于当下的大秦,实在是太过于困难了。
毕竟,双方之间,相隔的距离,有如此之远,军队派出去的话,得消耗多长的时间,才能够赶到当地啊?
在这样的情况下。
派出军队,去攻打大宛,在政哥看来,就是完全的不智之举了啊。
毕竟,去这么远的地方,攻打这么一个国家。
只为了马儿。
实在是,太不理智了。
毕竟,这一万多里的后勤线路。
足够拖垮大秦的军队啊。
不过,政哥并不知道。
赢长生建议,他直接的出兵,灭亡掉大宛,也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在于。
大宛这个国,虽然弱小,但是这个国家,据赢长生所知,在历史上,那可都是,一直非常自信的。
自信到了何等程度呢?
当汉朝时,汉武帝派出去的使者,到达大宛之后。
打算用黄金铸造成的马儿,交换大宛的宝马。
结果,这个大宛,竟然拒绝了大汉的要求,而且还杀掉了大汉的使者。
在这样的情况下。
在赢长生看来,大宛,也不太可能,会将宝马,卖给大秦。
所以,在赢长生看来,与其跟这么一个小国,浪费那么多的口舌,倒不如,直接的派出军队,然后,将其灭国就是了……
不过,赢政很明显,没有这个打算,只听见,政哥笑吟吟的说道。
“这汗血宝马,再过于珍贵,其价值嘛,终究是有数的,朕如今,命人铸造一些金马,然后,派人到这大宛,与其将的汗血宝马,其国君主,只要英明一些,大抵会同意吧?”
好中以,赢政与汉武帝的想法一样,都是买马。
毕竟,相隔万里之远的距离。
二国很明显,只有保持和平一条道路可走了。
毕竟,两国之间,相互攻打的话,后勤线路,着实是太过于漫长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攻打的成本,远远超过了贸易的成本。
政哥自然而然,也是要与之进行贸易的。
只见到,在观摩过三匹汗血宝马后。
赢政随即,便找来了李斯,然后让他找一个使者,去往那大宛国,贸易宝马。
宝马难得。
对于赢政来说。
这些宝马,关系于大秦的国力。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甭提有多大了。xiumb.com
而骑兵嘛,本质上来说,骑手所能够发挥出来的作用,实际上是微乎其微的。
实际上,骑兵作战的根本所在。
是在于马!
马好的话。
骑兵就强。
马不好的话。
骑兵自然而然,也就弱了。
因为马的块头大的话,负重就能够更强,可以载的重全副武装的甲士进行厮杀,马的速度快的话,就可以以更大的冲击力,更快的速度,杀向敌人。
马的耐力好的话。
便可以,在长途作战当中,完爆敌军。
可以说,只有马好了,骑兵才能够强。
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哥自然对于这些西域的宝马,十分的重视。
他特意的,吩咐宫里的御马官,要求他们好生的照料那三匹马儿,并且,尽快的找来一些,合适的好马,给这几匹西域来的宝马,进行配种。
嗯,给马儿配种,是很有必要的。
好马的基因,要延续下去才成。
当然了,也并不是说,百分之百,能够延续下来。
因为,从历史来看,马儿这破玩意,真心的不如机器好使唤。
这种大牲口,太过于娇惯了。
如果没有人类的干预的话,只怕是早特娘的灭绝了。
因为马儿这种东西,他基因,很有问题,汉朝时,汉武帝征服了大宛,然后,尽取大宛的好马,三千余匹,回到长安,结果,经历过几代的配种之后,这些个来自于中亚的宝马的良好基因,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没有延续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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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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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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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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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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