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故事,那就是这个泼皮,自己说的了。不知道,这种人说的话,到底能信多少。但是不管怎么样,还是记录下来吧!
却说,那个泼皮,住进这凶宅的当天。他总算是,有了住处,自然很是开心。就到村口的小商店,赊来了一瓶高度白酒。说是赊,其实也就是拿了。又不知在哪里,弄来了一些现成的烧肉。
自己坐在房子里面,大吃大嚼。对这个装饰精致的房子,这泼皮那是越看越爱。只觉得自己,如今也应该,算是一个成功人士了吧!越想就越开心,不知不觉间,自己也喝了不少酒!
虽说是开心事,这独自饮酒,总觉得少些气愤。要不然,怎么像李太白这样的酒中仙,都还要:“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呢。
这泼皮此时,就是有点,这样的感觉。也是闲的无聊,猛见得墙角处,有一个布娃娃。他是个不知脏净的人,搬进来的时候,屋子里很多的垃圾,也都没有,丢到外面去。
这个时候,看见了一个布娃娃。也是一时兴起,便把这布娃娃拿了过来。放在自己的对面,对着它道:“来!陪大爷我喝一杯!”这是一个,纯属解闷的事情。一面在这里,逗着闷子,一面把自己,就给灌醉了!
就在这半醉半醒的时候,猛然之间,就听到耳边厢,有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道:“谁让你,动我的娃娃了?”这个声音不大,但听得很清楚,好像那个小孩,就趴在自己的耳边,细声细语的说话!
这个泼皮,此时节也是喝多了。脑子多少的,不那么灵光。便随口道:“我就动了,怎么的?你是谁家的孩子啊?你妈想我了,让你来找我,是不是?”嘴里一边,说着些个便宜话。一边就睡眼惺忪的,四下里打量,想看看是个什么样的小孩!
可是一时间,也没有找到。正纳闷之际,猛听得那小孩,有笑道:“你既然来了,就陪我玩好不好?”ωωω.χΙυΜЬ.Cǒm
那泼皮笑道:“你想玩什么?”
却听那小孩道:“我的一根手指头不见了,你能不能帮我找找?”
那泼皮一听,怎么这个小孩,比我还没溜呢!便笑道:“什么?手指头不见了?你脑袋有没有不见啊?”
那个小孩,道:“脑袋。脑袋有啊!这不,就在你的手边嘛!”
这泼皮在这屋里,可是没有开灯的。因为这里面的灯,前文说过,总是在半夜,不知怎么就亮起来了。当地村民,觉得诡异。干脆从外面,切断了通往这里的电线。此时节,已经到了半夜,屋子里面,那是漆黑一片。只有窗口处,有月光洒进这个屋子。
那泼皮听闻,那小孩说,脑袋在自己的手边。心里也是,咯噔一下子。毕竟这个小孩,一直没瞧见人,说的话又是这么诡异。就算是这家伙,眼下脑子不灵光,那也早应该想明白不对劲了!
泼皮闻听此言,不由自主的,动了动自己的手!却发现,好像自己的手边,是自己喝酒的酒瓶子。顺手抄起来,又灌了一口。大笑道:“哪有你的脑袋啊?你有本事,把你的脑袋拿来。看我手里的酒瓶子没,我当时就给你砸个粉碎!你信不信?”
说着话,又开始四下里打量着,想看看那个小孩,到底在哪里!这泼皮,借着酒劲,暗道:要我找到了你,不把你打的喊娘,你都不知道,太爷我的厉害!
此时是春天,但是,气温已经不低了。这个泼皮喝了些酒,觉得有些燥热。这个时候,是穿着短袖汗衫。把汗衫的下摆,给撩了起来,露出自己的肚子!就在他,四下打量之际,猛觉得,自己的肚子上,是一片湿黏!
一时间,这个泼皮的汗,可就下来了!怎么呢?他一提鼻子,觉得自己身上的东西,应该是鲜血。那种带着铁腥味的感觉,经常偷鸡摸狗,与人打架的他,是非常清楚的!
所以,此刻他很清楚,自己肚子上的,应该是血!但是,他又不敢,低头去看。联系起,前面那个小孩的话。他隐隐的觉得,自己肚子上的,是血淋淋一颗人头!
这个念头一起,今天晚上的这顿酒,可就算是白喝了。怎么呢,这一斤白酒,合半斤多的酒精。可都随着汗,从毛孔里面,直接的投出来了!
这泼皮只觉得,自己个现在,浑身的发冷。待要把衣服,重新撩下来。却又不敢,如果这样的话,自己可就真的,要去触碰那一颗,血淋淋的人头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小孩子”还在旁边,不住的挤兑他,道:“怎么样?找到我脑袋了吗?你真能砸碎它?要是砸碎了,我可跟你没完,你得给我拼起来。对了,你还没帮我,找我的手指头呢。”
那个小孩,也不像是生气,也不像是玩笑。就是很平静的说话,平静到就跟念一串,不知道什么意思的数字一样。就这这么,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该停顿断句的地方,就停顿断句。可是,不带丝毫的感情。
越是这样,这泼皮觉得,越是恐惧。莫说他只会蒙吃蒙喝,这里头是有技巧的。某种意义上说,需要懂得人们的心理。要逼得对方,非常难受。还尽量的,不把他逼急了。这样的时候,自己才是利益最大的。
这泼皮虽然,没上过什么学。但是长期的实践,使得他是深谙此道。他可以从对方说话之中,感受到对方的情绪。据他的发现,其实每个人说话,都一定是有情绪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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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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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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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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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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