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左右手各拎着一提啤酒,右胳膊夹着一大束鲜花,像《哈利·波特》里的大块头海格一样,气势汹汹地站到关心悦的面前。
关心悦打量着这个精神是否正常尚待检验的“庞然大物”,不自觉地退了两步,“你要干嘛?”
丁凯不紧不慢地把东西放下,双手捧着花说道,“今天我想要个说法。”他把花递给关心悦,“心悦,你就别再跟我置气了,我后悔了,悔得肠子都青了,你就再给我一次机会吧好吗?这花是我今天抽空出去买的,准备得匆忙,你不一定喜欢,但我觉得它挺漂亮的,我知道你那么生气,肯定不会因为一束花就动摇,但是这花里有我工资卡,以后你想买什么就用它。我这个人,本来自以为了解女孩子,现在看来我好像连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心情都不能真切地体谅,这是我的错,以后请你好好鞭策我,挽救我。”
见关心悦没动地方,他把花直接塞进她的怀里,“心悦,我今天是这么安排的。你要是答应我,咱俩这就下馆子庆祝去,是烛光晚宴,还是烟花表演,是中餐西餐,全都你说了算。你要是不答应,”丁凯指着地上规模不小的啤酒阵,“我现在就开喝,喝醉了,还住你们家,住到你答应为止。”
关心悦捧着花,愣愣地看着他。第一次,她对这个男人没辙了。先前不论什么事情,只要不顺她心意,一顿劈头盖脸的愤怒砸下来,他都照单全收,她以为就算给他舞台也讲不出什么道理,没想到......
“答应他!答应他!”
“答应他!答应他!”
......
看热闹的同事们,声音整齐且有节奏地开始起哄。
“你跑到我们公司来闹,把我堵办公室,这是流氓行为你知道吗?”虽然内容蛮横,但语气却出人意料地柔和,关心悦一反常态地绵软了下来,“行了,走吧,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
关心悦捧着花儿打头带路,用眼神儿逼退了吃瓜群众,丁凯歪着脑袋想了想,觉得自己应该是成功了,立马攥起胜利的拳头笑容绽放。
“谢谢大家捧场啊!”他边往出走边说,“啤酒我请客,不够喝明天再买,随便拿。”
同事们一窝蜂进去抢啤酒,丁凯则像大内总管一般躬身溜步紧跟上了关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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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阳是你同学?”沈修远瞪圆了眼睛问。
“是啊。”
他仿佛不相信,又详细地确认,“jkm的宋阳是你同学?”
苏素眨了眨眼睛,“对啊,有什么问题吗?”
“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小了,没问题,我只是惊讶而已。”
提起宋阳,苏素有的是话要说,“但是好多年没见了。我俩是初中同校,又一起考入重点高中,分到一个班级,高中毕业后各自去往不同国家留学。上高中的时候他还追过我呢,那小纸条写的呀,总把自己弄得跟情圣似的,其实就是一头脑简单的主儿,想事情都不带拐弯儿的。后来我口不择言,把他伤到了,他就不追了,但是我到国外留学的时候,收到过几次匿名邮件,用脚指头想也知道是他。倒是没提追我的事儿,就是关心我过得怎么样。”她掐着指头算,“得有个五六年没见了。”
这种交情有点尴尬,沈修远觉得,它不像纯粹的友谊,或同窗情谊,随时随地都能说上话,追而不得,还有人身攻击受了情伤的遭遇,因爱生恨也是有可能的。
可是苏素却说,“这件事我帮你去谈,谈到什么结果我不敢保证,但至少比你去谈的效果要好。还有,其他连锁购物中心我能说上话的也帮你想想办法,别可一棵树上吊死是吧?”
沈修远不知说什么好,“苏素,这样的话,我欠你的可就有点太多了吧。”
他实在不愿欠人情。
“又不是白欠的,你得还啊。”她说。
“怎么还?”这个很重要。
苏素站起身,“结婚的时候通知我参加婚礼就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了,有好消息通知你。”
这姑娘好像自打一出场身上就带着飒劲儿,但真正地感受到她身上的那股飒劲儿还是此时此刻。
沈修远目送那个婀娜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处,又转回头仰躺下,看向天空,天空中蠕动着的云朵留下的是时间的痕迹,他眼前渐渐浮现出姚乐乐的面孔,结婚,婚礼,这些事情好像都在离自己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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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凯和关心悦和好如初了。
姚乐乐惊讶于人的感情竟然是一种如此容易分割的粘合剂,任何事情都好像能让它分崩离析,但只要往正确的方向使一把力,那些散落得到处都是的小分子便会再一次紧紧地贴合在一起。
那么自己的感情呢?
就这么不负责任地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后,她成了无所事事的人。找新工作吧,提不起兴致,回原公司吧,又生怕违背约定,所以只好以一种像极了咸鱼的状态每天到了上班时间就出去游游逛逛,购物商场、著名景点、网红小店、各大书店图书馆,这些可以打发时间的地方轮流去。
足有三天的时间,她和沈修远没有任何的交流,当然她也信守承诺,没有删除他的联系方式。
但那种近在咫尺却无法得到的抓狂情绪还是会像潮水一样不定时地在心中蔓延,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一次又一次地点开沈修远的头像,进到他的朋友圈,里面寥寥无几的几条有同事的互动,有她的点赞,只是没有最近的动态。
她开始安慰自己,或许没消息也算好消息,万一哪天沈修远被他父亲说开了窍,也意识到这段感情一无是处是不是更让人伤心?万一哪天沈修远直接在朋友圈里晒出了跟另一个门当户对姑娘的结婚照,是不是等同于给她来了一个万箭穿心?
她就这样折磨着自己,安慰着自己。
终于,在这一天姚乐乐走到了一条熟悉的街道。这里她和沈修远一起来过,想求一位名叫薛宝华的老人用他的卤味来共同合作。
她不自觉地走上那破旧斑驳的楼梯,站到了303室门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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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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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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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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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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