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觉得我同事喜欢我>第113章 心有余力不足
  薛宝华家住的这片是比邻棚户区的筒子楼。

  在姚乐乐印象中,自打小学毕业后就没接触过筒子楼这种市井生活浓郁的建筑。攀爬上水泥原色的楼梯,张张通下水道、撬锁开门的广告粘贴纸成了这里最显眼的色彩。

  303室没人开门。

  沈修远在敲了几下门后,垫着脚从没遮严实的窗帘缝隙朝里面看了看,“没人啊。”

  姚乐乐也好奇地朝屋里张望,“不是说薛宝华的老伴儿中风了吗?家里怎么能没人呢?”

  目光所及之处,尽是些令人心酸的摆设,不知转了多少手的老旧家具,电饭锅等厨具摆在水泥地上,这房子的采光不好,看着发阴,而且没进屋都能感觉到那种来自贫穷的霉味儿。

  “等会儿吧。”沈修远转身,从长长的公共阳台往下看,住在这儿的大多都是外来务工者,楼下有各种简陋的三轮车和电动车,几个穿着校服的孩童在打闹。

  “哎,”姚乐乐与他并排站着,“我才想起来,昨天下棋我赢没赢啊?玩了多少局?我好歹得赢一局吧?”心想,赚五千是五千。

  沈修远把手搭在姚乐乐的肩膀上,用一种近乎于长辈看小孩子的目光笑说,“你连宋阳都赢不了,你说能赢我吗?不过被你这样提醒,我倒想起来了,昨天好像一共玩儿了十多局,你得让我亲好多下呢。”

  说着沈修远捧起她的脸就要下嘴,姚乐乐低头躲闪,俩人亲亲昵昵打成一团。

  正闹着,一位身形颇为沧桑的弓背老头进入了他们的视野。大叔走到303门前,开始掏钥匙。

  “请问,”沈修远对着那个佝偻的背影问,“这是薛宝华薛先生的家吗?”

  那背影转过身,盯着沈修远和姚乐乐反反复复地瞧,敲完了脸蛋瞧衣裳,瞧完了衣裳又看表情。

  “我就是薛宝华,你们是谁啊?”

  ===

  沈辉阴沉着脸,坐在办公室里。

  今天本来没什么事,但他心烦,除了公司好像也没什么好的去处,便一个人开车过来了。

  他之所以心烦,是因为早上接到秘书蔡小军的电话。他让蔡小军找人盯着自己儿子和那什么乐乐,有任何情况都要向自己汇报,所以早上起床刚吃完早饭,蔡小军就告诉了他姚乐乐去了沈修远的家里并且一夜未出的这件事情。琇書網

  之前刚听说俩人在什么直播间公布了恋情,沈辉本就气得心堵,现在坐实了同居关系,他就更是像吞了一肚子的石子儿,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这个什么乐乐,在他看来不是等闲之辈,毕竟自己儿子那么......难搞。

  对于沈辉来说,自己那个别人眼里还不错的儿子从来就不是个让他顺心的主儿。从小就能看出来,那孩子虽不做出格的事情,但他也不是个容易被人领导的人,他若是看不上谁,谁说什么也没用,偏偏自己儿子看不上的名单里自己的名字就排在前列。

  沈辉不喜欢儿子的这个性子,却也没办法改变他。记得他上学的时候,特别喜欢一个生物老师,同样的话,沈辉说出来他当耳旁风,生物老师跟他说,他就立马乖乖照做,现在看来那个什么乐乐估计也有当年生物老师的那个手腕。

  可是人生大事,婚姻大事,由不得他胡来。他这个年纪,哪知道什么是合不合适?等知道的时候就晚了,难道离婚吗?开什么玩笑?

  沈辉已经从自己的失败婚姻中尝到了苦头,所以儿子这一关他打算好好把把脉。

  怎么办呢?

  拿起桌上的座机按了快捷键。

  “小军啊,你来我办公室一下。”

  ===

  沈修远和姚乐乐被薛宝华让到两只塑料椅子上,薛宝华开始忙忙碌碌地收拾屋子。

  隔着玻璃看,就已经够让人糟心的,现在进到屋里,怪味儿不断钻进姚乐乐的鼻腔,她忍着,尽量不皱眉。

  “薛先生?”沈修远似是在催促。

  他道明来意,说想尝尝薛宝华当年的卤味,并且提出了合作的邀约。

  薛宝华整理着床上乱被褥的手停下来,扶着床慢慢坐下。

  “要是当年有人提出跟我合作,我一准儿答应。我没时间经营,有人帮我,还能给我分钱,多好的事儿?但是现在......晚了。”

  沈修远欠了欠身,态度极其诚恳,“晚了?薛先生,我想只要您愿意合作,什么时候都不晚。”

  “我现在是心有余力不足啊。”薛宝华长长的鹰钩鼻下两片嘴唇黑紫色,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是什么意思?”

  “当年的滋味,现在做不出来喽。”薛宝华看着窗帘不顺眼,走过去,拉开,但也没亮堂几分。

  “太久不做,应该是手生。多尝试几次应该就好了吧。”姚乐乐建议道。

  薛宝华站在窗边,半晌没说话,沈修远和姚乐乐拧着身子看他。

  “先前有一回我也动了心,想把这赚钱的营生捡起来。我家那小子,混,不省心,把我和他妈的棺材本都糟害没了,我就想趁着自己手脚还算利索再赚些钱,可是尝试了好几次,怎么都做不出来原来的味道。”

  沈修远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他以为无非就是想不想合作的两种可能性,哪知道薛宝华的确是想,但却对自己的“想”无能为力了。

  “是不是条件也不允许?”沈修远不死心地环顾这屋子,“您要不要再试试看?需要什么东西告诉我,是食材,还是厨具,我买给您,再试试好吗?”

  薛宝华笑了,“做卤味还用什么厨具?我之前开店的时候,就用泥锅,各种调料那么一加,甭提多香了。平时饭量就一碗的人,陪着我家卤味,吃两碗没问题。”说这话时,薛宝华脸上不无自豪,那是属于他的辉煌时刻,每天店里迎来送往,人们排着队,就为吃他一口卤味,这着实值得骄傲。

  “您想过为什么做不出原来的味道了吗?”

  “老了,身体零件不听使唤,”薛宝华食指指着太阳穴,“脑子也不灵光,昨天的事儿今天都想不起来,更别说许多年前了。需要多少种调料,每种放多少,现在我都不确定,试了几次,自己尝着味道也伤心,觉得这身子骨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沈修远默默点头,心里凉了半截。

  薛宝华看出他的失望,“我也想合作,既然是美食,能有人接手总比失传了强不是吗?但怕就怕在我这儿就断了。要不我抽时间再找找感觉吧,但今天不行,我老伴儿还在医院呢,我回来取点东西,还得过去陪她。”

  “您夫人怎么了?要不我找人照顾,您专心研究卤味?”沈修远恨不得排除万难,好让薛宝华可以尽快找回“记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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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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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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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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