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出人意料的是,整个市场部只有她来了公司。
其他小组还出差在外,不来很正常,但是他......怎么也没来?
尽管无人管束,但姚乐乐仍旧不敢松懈,她趁着没人,把公共办公区仔仔细细打扫了一遍,忙忙碌碌之下,出了一身的汗。
体力劳动能带来的明显收益就是吃饭倍儿香。
中午,姚乐乐点了足足两份人的外卖,在吃完了最后一口肠粉后,看着桌子上空空的餐盒和鱼蛋签子,心满意足地揉着肚皮,笑了。
“什么爱不爱情的,这个世界上,唯有美食不可辜负。”她自言自语道。
因为吃得太撑,所以出门丢垃圾的时候腰都弯不下去。
姚乐乐一手撑着腰,一手对准垃圾桶,手一松,垃圾袋整个砸进垃圾桶里,那声音让人心情舒畅。
刚要转身回办公室,却听有人叫了自己的名字。
“姚乐乐?”
那声音听起来不算熟悉,她转头看过去,一位身着休闲装,戴着跟自己几乎同款黑框眼镜的男人正端着咖啡惊喜地看着自己。
“你是?”
那人走近了一些,“我,我你都不认识了?”
面熟。
很面熟。
难道是曾经见过的某个相亲对象?
姚乐乐不太确定。
“请问,您是?”
“丁凯啊。”
丁凯这个名字,把姚乐乐的记忆拉回到了青涩的学生时代。
那时候,姚乐乐比现在还憨。齐肩的头发每天扎成个小尾巴,鼻梁上仍然架着她“钟情”的黑框眼镜,脸上时不时地冒出几颗青春痘,再加上眼周那些星星点点的雀斑,她在全班的众女生中实在平凡得没有存在感,完全属于那种很难被人记住的类型。
但丁凯之所以对她印象深刻是因为他们曾经有过一段同桌共学的瓜葛,而且在此期间,她还帮了自己的大忙。
起初刚分到一桌的时候,丁凯对姚乐乐也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只知道她是那种每天埋头苦学但成绩总是没有长进的乖学生。而他,是标准的运动健将,每天学习之余,还兼顾打篮球和泡网吧,即使这样,也比她的成绩要好不少。
两人同桌了好一阵,也几乎没说过什么话。
后来有一天丁凯因为打球摔断了手臂,打上了石膏,两个人才真正建立起了交情。
受伤的丁凯行动不便,更是无法正常书写,这时候姚乐乐主动帮他分担了做笔记和作业的任务,一直到他康复。
这件事情让丁凯十分感动,两人也因此拉近距离熟络了起来。
丁凯每天都在说谢谢,直到有一天,姚乐乐对他说,“你不用再谢我了,我就当练字了,你看我跟过去比,字体有进步吧?”
那时候,丁凯听到这句话就觉得,嘿,这姑娘真仗义。
后来高中毕业,各奔东西,随着生活中的交集越来越少,大家也基本断了联系。
没想到,多年以后,他们竟然在一栋大楼里碰面了。
两个人,一个是东侧餐饮公司文员,一个是西侧软件公司程序员,距离虽不远,却足足用了半年时间才有缘照面。
姚乐乐大张着嘴巴,围着丁凯来来回回转圈,“丁凯?你真的是丁凯啊?”
“怎么,难道我已经帅得让你无法辨认了吗?”
“嗯,是挺难辨认的,长得越来越像马赛克了。”
“我觉得我应该是越长越像你,上学时候我叫你四眼田鸡,现在我也成了四眼田鸡,但不一样的是我丑了,你变漂亮了,报应呦。”
两人边笑边慢慢走近彼此。
“缘分啊。”丁凯发出一声感叹,“你也在这儿工作吗?”
“对,我是月记市场部的文员。你呢?”
丁凯指着另一个方向,“我是程序猿,公司就在那边,博朗软件。”
“这么近啊。”
“是啊,以后可以约你吃饭了。”
与老同学的重逢,就像一针强心剂,姚乐乐回到办公室,从美拉的抽屉里拿出她的化妆镜端详自己。
沧桑。
这张脸,虽然比高中耐看了不少,但显然难掩岁月痕迹,十几岁时候的一脸胶原蛋白是奔三的自己梦寐以求的。
但那个丁凯却不显老,身上一股子斯文败类的气质,上学那会儿他可没少嘚瑟。
要说作为老同学对丁凯最深的印象是什么?
姚乐乐第一个脱口而出的形容词就是,浪。
上学那会儿丁凯的长相算不上什么帅哥,但班里男生数他最爱美,本来都是人人校服的打扮,他下半身非用耐克阿迪的同色系运动裤代替。
那种裤子穿上身版型很正,直接跟其他穿校服的“庸脂俗粉”拉开了直线距离。
还有背包,也是清一色的名牌潮款,偶然的一次打听姚乐乐才知道,他身上最不起眼的一件白色半袖都要几百块。m.χIùmЬ.CǒM
爱运动,爱打扮,家里还惯着花钱,这样的男孩理应招女孩喜欢,可那会儿的丁凯偏偏是个傻小子,对唾手可得的爱情视而不见。
这么多年过去了,姚乐乐好奇,这家伙到底开窍了没有啊?
轻轻松松挨到了下班,姚乐乐开始收拾东西。她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丁凯缓步朝这边跑过来。
“姚姚,你下班了?”
“嗯,是啊。”
“我想请你吃个饭,但是我手里有些工作没做完,需要加会班,你可以等我一下吗?”
“哦,”姚乐乐一愣,人畜无害地眨了眨眼睛,“好啊,没问题,那正好待会儿一起吃个饭。”
“好的,你可以去我公司,那边也有沙发。”
“不了,我在这边等,你结束了来找我吧。”
“也行。”
两人敲定后,丁凯又小步跑回了公司。
姚乐乐坐在自己经常蹭的沙发上准备打消除小游戏,这时候温德义的消息发送了过来。
温德义:听阿姨说你昨天出差回来了?怎么没告诉我呢?
姚乐乐眼前一黑,感觉自己好不容易调整好的心情又垮塌了。
心情烦躁时,她想起了沈修远对她说过的话。
没错,应该打起精神,勇敢地拒绝死缠烂打。
姚乐乐一鼓作气,飞快地在聊天窗口上输入:温先生,我觉得咱们俩特别不合适,我想你也应该能感觉出来,所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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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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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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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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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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