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迷踪>第四十二章 金盆洗手
  轰隆隆!轰隆隆!

  峡谷大面积垮塌,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爆炸产生的冲击波,竟然破坏了这里的地形结构。

  虽然成功阻挡了地龙,但却让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地步。

  “跑!”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众人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立即撒丫子狂奔。

  后面传来地龙的嘶吼,大片的岩壁垮塌下来,将地龙掩埋在了下面。

  而那些毒蛇此时也各自忙着逃命,根本顾不上攻击我们,稍微跑的慢了点,就会被垮塌的岩石压成肉酱。

  死神在后面迈着脚步,大踏步的追击我们。

  我们卯足了吃奶的力气,不顾一切的狂奔,尖锐的灌木划破手臂和裤腿,火辣辣的疼,我们谁也不想长眠在这里,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跑出去!跑出去!!”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都快感觉两条腿不是自己的了。

  突然,我的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回头一看,竟然是一具白骨骷髅。

  骷髅的肩膀上还挂着一把枪和一个背包,本来一具骷髅也没什么好稀奇的,但是那个背包正好露出一个角,里面泛着淡淡的金光。

  我心头一跳,背包里是什么东西?难道是金身菩提?

  据说独狼当年背着金身菩提逃进蛇窟,再也没有活着出去,莫非这具骷髅就是独狼的尸骸?而那个背包里面,就是我们所要寻找的金身菩提?

  我咬咬牙,转身跑到那具骷髅前面,伸手摘下骷髅肩膀上的背包。

  猪头在前面叫我:“汤少爷,你不要命啦?”

  我提着背包,一边跑一边打开背包,在背包打开的一刹那,一缕金光迸射出来,映照在我的脸上,我激动的屏住了呼吸。

  正如我猜测的那样,背包里面果然装着一尊金佛,金佛是纯金打造的,做工非常高级,一看就是古老的佛教杰作,无比尊贵,难怪会成为泰王室的传家之宝。

  我将金身菩提塞进背包里面,牢牢抓住背包拉链,生怕把金身菩提弄丢了。

  终于,我们看见了出口,一个接一个冲出峡谷,冲入外面的野草丛。

  我扑倒在地上,大地都在嗡嗡颤抖。

  回头望去,整座峡谷都垮塌了,峡谷里面尘土飞扬,飞沙走石,大块大块的岩石掉落下来,堵住了峡谷口,将地龙和那些数不清的毒蛇,全部封在了蛇窟里面。

  我们筋疲力尽的躺在野草丛中,已经瘫软成了一滩烂泥,动都不想动一下。整个身体就像散架了似的,四肢和身体都是分开的,好像都不属于自己的零件了。

  我们大口大口的喘息着,鼻子终于重新嗅到了森林和花草的芬芳,峡谷里的一切,都定格成了噩梦,只会存在于我们的记忆中。

  这时候,就看见黄金荣翻身爬起来,满脸的绝望和惶恐:“糟糕!糟糕!刚才光顾着逃命了,最重要的事情却忘记了!金身菩提!金身菩提在哪里?我们不是来找金身菩提的吗?”

  黄金荣突然提到“金身菩提”,其他人也变了脸色,是呀,不是来找金身菩提的?金身菩提难道跟随独龙的尸骨,一起埋葬在蛇窟里面了吗?蛇窟都已经垮塌了,金身菩提深埋地底,永远都不可能被人找到了!

  风的脸色很难看,没有完成任务,他回去的日子也不好过。

  黄金荣更是急得满头大汗,不停地搓着手,一直说着完蛋了完蛋了,要不然赶紧跑路吧?从金三角穿缅甸回国,不敢再回泰国了。

  我看着黄金荣那副样子,忍不住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黄金荣回头瞪着我:“汤少爷,你在笑什么?你这没心没肺的,还有心情笑呢!别忘记了,我们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我耸了耸肩膀,故意逗一下黄金荣,我说:“我们能够活着就不错了,难道不值得开心吗?去他娘的什么金身菩提,只要自己活着,就是最好的事情,对不对?”

  黄金荣苦着脸说:“话虽这么说,可是……”

  “可是……你的驸马爷泡汤了!”猪头插嘴道。

  黄金荣老脸一红:“滚滚滚,我可不是那种趋炎附势的人,什么驸马爷,我其实一点都不感兴趣!”

  我哦了一声,打开背包,从包里掏出金身菩提,笑嘻嘻的说:“既然你不感兴趣,那就把驸马爷的位置让给我吧!”

  黄金荣怔怔的看着我,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激动的声音都在发抖:“这……这是什么……金身菩提?!”

  我点点头,将金身菩提递给黄金荣,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我才想起景子还在家里等我,而且家里还有个大胖小子,驸马爷这个位置,还是你去做吧!”

  黄金荣抱着金身菩提,用力亲了又亲。

  几天以后,我们回到了金三角城区,十个雇佣兵,只剩下头狼一人回来,想想还是挺唏嘘的。

  在金三角城区尽情的玩了两天,纵情声色,好好放松放松,然后回到了泰国,把金身菩提交给了太子爷。

  太子爷对我们这趟表现非常满意,把我们奉为泰王室的贵宾。

  至于黄金荣能不能当上驸马爷,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反正黄金荣归来以后,王室公主就把黄金荣当成了英雄,对黄金荣特别的来电,两人如胶似漆,很快就陷入了热恋。wWW.ΧìǔΜЬ.CǒΜ

  我和猪头挂记着家里,在曼谷没待几天,就乘飞机回了成都,然后乘坐高铁回到乐山城。

  回去以后,景子什么都没有问我,只是轻轻给了我一个拥抱,说:“回来就好!”

  我给家里的大胖小子补办了一场百日宴,宴席很隆重,请了很多朋友出席,包括九哥他们也从东北赶过来了,非常卖我面子。

  除了胖小子的百日宴以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金盆洗手。

  宴席中央摆放着一个金盆,里面盛满清水,我和猪头相视一笑,同时把手伸入盆里。

  金盆洗手,以后江湖上的事情再也与我们无关。

  剩下的日子,我们只想好好陪着家人,看三江汇流,看春去秋来,看日升月落。

  (全文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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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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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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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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