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动计划,我们先要找到野狼团,然后找到独狼,从独狼嘴里套出金身菩提的下落。
这个行动任务说起来简单,但是做起来难度很大。
要想审问独狼,就得将独狼单独带走。
而独狼是野狼团的领头人,想要单独带走独狼,可能性不大,势必会惊动野狼团,到时候又将跟野狼团爆发一场激战。
那些游击队员虽然单兵作战能力不强,但他们非常熟悉这片丛林,如果跟我们展开游击战,估计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我们。
即使我们能取得胜利,能不能活捉独狼又是个问题?
弄不好打草惊蛇,独狼躲进原始丛林,再想找到他,可就难于登天了。
一路上我们分析了种种可能,发现无论什么可能,抓住独狼的可能性都不是很大,但我们别无选择,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只能硬着头皮试一试。
头狼根据雇佣兵的属性,制定了一个特种作战计划,试图在最短的时间内,打野狼团一个措手不及,在野狼团组织起有效反抗之前,迅速带走独狼。
这个计划倒是好计划,但真正实施起来,难度系数和危险系数都很高,只有寄希望于这支雇佣兵团的本事了。
我突然觉得每天两百万花的特别值,因为这群雇佣兵会代替我们去执行如此危险的任务,我们不用自己去卖命,相当于花两百万买自己的命,千值万值。
在原始丛林里面跋山涉水一整天,于傍晚时分抵达了野狼团所在的活动范围。
头狼看了看地图,说越过前面的一条山溪,就是野狼团的营地,现在太阳还没有落山,容易被哨兵发现,我们只有耐心等待,天明时分,也就是凌晨四五点钟,才是发起突袭的最佳时机。m.χIùmЬ.CǒM
因为据科学研究,凌晨四五点钟,是人类睡眠最深层的时候,这个时间段,人的灵敏性,警觉性都是一天当中的最低值。
我们听了之后都很叹服,头狼不愧是s级雇佣兵,什么都懂,感觉就像是一本行走的百科全书。
我们坐下来原地休息,喝水吃东西,补充体能。
我和黄金荣去树林里撒尿,黄金荣嘀嘀咕咕的抱怨道:“妈的,反正咱们现在都在金三角了,他太子爷也管不了我们,我们干嘛还要帮他寻找金身菩提?不如撂担子走人好了!”
我看了一眼黄金荣,灰头土脸,憔悴不堪的样子,很搞笑。
我们这几年到处都在跑,身体素质还算不错,但是黄金荣这几年都在养尊处优,身体都发福了一圈,在这原始丛林里面急行军,简直要了他的老命。
我笑嘻嘻的问他:“跑?怎么?不想当驸马爷了吗?”
黄金荣说:“当个卵的驸马爷,如果太子爷同意我回去,老子分分钟回国,再也不来泰国了,啊,不,东南亚都不来了,在这边的生意也不要了,我是真他妈累了!”
“以后这些话少说点,谨防隔壁有耳!”我对黄金荣撅了撅嘴巴,黄金荣扭过头,就看见雨走了过来,站在我们不远处假装撒尿。
我和黄金荣心知肚明,太子爷调派风雨雷电这四个高级护卫来保护我们,同时还负责监视我们。
如果我们在路上有异心,或者想要逃跑,风雨雷电肯定会杀了我们。
撒完尿,回到休息的地方,太阳差不多已经落山了。
白天的原始丛林生机勃勃,一到晚上这里就变得格外静谧,静谧的让人心里发慌。
晚霞在天边飞舞,傍晚的丛林,有种无法形容的妖异美感。
我们百无聊赖,头狼不准我们抽烟,担心烟灰会被哨兵发现。
黄金荣抱怨道:“连烟都不准抽,难道就这样枯坐到凌晨吗?真他妈无聊!”
头狼冷冷道:“你是宁愿无聊,还是宁愿送死?等你没命的时候,你会无比怀念此时此刻的无聊!”
头狼的话很有道理,怼的黄金荣作声不得,只能气呼呼的翻着白眼。
小七闭上眼睛:“荣哥,闭目养神吧,静坐修养,对身体是很有好处的!”
黄金荣说:“问题是我闭不上眼睛啊,心里烦的很,一闭上眼睛就发慌!”
“那就睁着眼睛看风景吧,多欣赏一下金三角的风光,说不定还能成为一生中最难忘的回忆!”我眯着眼睛,望着火红色的天空,无比神往。
黄金荣说:“你还真有情调,甘拜下风,佩服!”
我们各自靠着树干休息,有的在闭目养神,有的在把玩枪械,还有的跟我一样,在抬头看天,看着黑沉的夜色,就像墨水一样,一点一点浸染天际,终究把苍穹染成了如墨般的黑色。
夜色来临之后,困意也就涌了上来,伴随着虫鸣蛙叫之声,我们渐渐陷入了梦乡。
在入睡之前,头狼掏出一瓶驱虫喷雾,在我们的休息地盘四周喷了一圈。
他说丛林里的毒蚊子凶的很,一旦晚上就出来了,就跟吸血鬼一样,一叮就是一个大包,最轻都要红肿好几天,而且还会传播各种病毒。以前他们在丛林里面生存训练的时候,有个战友就是被毒蚊子叮死的,全身挂满红肿的大包,还没送到医院就咽了气。
感受着夜晚的微微凉风,再听着蛐蛐的叫声,呼吸着花的芬芳,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是多么的美好。
这一觉我睡得很舒服,真的很舒服,感觉四肢百骸都在大自然得到了放松。
凌晨四点,头狼将我们挨个从睡梦中叫醒,指了指荧光手表,示意我们时间到了,可以行动了。
我们振作精神,收拾好东西,离开藏身之地。
前面横亘着一条潺潺流淌的山溪,野狼团的营地,就在山溪对面的山坳里面。
水是生命之源,通常来说,生活在丛林里面的人们,都会选择比较靠近水源的地方落脚,这样取水什么的才方便。
山溪并不深,大概只有膝盖那么高。
我们学着那群雇佣兵的样子,匍匐在水里,只露出鼻孔以上的部分,手足并用,在溪水里面摸索着爬行,这样避免曝露目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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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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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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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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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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