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冲着地牢里面大喊:“阿骨,猪头,你们在哪里?”
地牢里面充斥着食尸魔的嘶吼声,我的声音显得微不足道。
九哥咬了咬嘴唇,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不管你愿不愿意,我建议,我们应该离开了!”
“再等等!再等等!我相信他们还没死,他们肯定还没死!”我的声音变得非常沙哑,喉头就像是塞了一颗火球,急火攻心。
九哥说:“生死各安天命,这就是他们的命,不要勉强了,咱们走吧!”
“是呀,赶紧走吧,宝藏什么的我也不要了,我只想要活命啊,万一那些怪物又跑了出来,那可就麻烦啦!”老王局促不安的走来走去,他很想离开,但又不敢一个人逃离。
我红了眼眶,眼角噙着泪水,对着地牢里大喊:“猪头,你个王八犊子,你要是不能活着出来,你可就亏大了!你一死,沈婷婷就成寡妇了,到时候她改了嫁,老婆和财产全他妈送给别的男人了。哦,对了,还有你的儿子,也他妈送给别人了,还跟别人姓,你好好想一想,你死的瞑目吗你?”
话音未落,一张血淋淋的脸庞就出现在地牢门口,紧接着传来熟悉的声音:“谁他妈抢我老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
我心中一喜,听出这是猪头的声音。
正准备伸手去拉猪头,地牢里面像是有股力量,猛地推了猪头一把,将猪头推出地牢。
我们俯身一看,就看见猪头后面还有一个人影,赫然是阿骨。
阿骨的长弓也不见了,左右手各握着一支利箭,利箭上血迹斑斑,一看就经历了恶战。wWW.ΧìǔΜЬ.CǒΜ
阿骨将猪头送出地牢,然而自己却没有出来。
猪头回过头去喊阿骨:“阿骨,快出来!”
但是阿骨却摇了摇头,用一种悲壮的口吻说:“我……走不了了……你们走吧……不用管我……”
“为什么走不了?”猪头问。
阿骨露出惨然的笑容:“我的腿没了……”
我们猛然一惊,这才发现阿骨是坐在地上的,他的左腿没了,露出白森森的腿骨,十分可怖,一看就是被那些食尸魔啃噬撕碎的。
很难想象,如此剧烈的疼痛,阿骨是怎么能够坚持到现在的。
阿骨艰难的挪移到地牢口,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地牢,冲我们说道:“快走,我来帮你们挡住那些食尸魔,反正我是走不了了,能多杀一个赚一个!”
阿骨这话说得很平静,但是却在我们的心中爆炸出层层涟漪。
阿骨伤的很重,他是真的走不了了,即使我们强行带他走,他也可能会因为失血过多或者伤口感染而死亡。
我们冲阿骨抱了抱拳,眼含热泪,转身离开。
阿骨用他一个人的牺牲,换来了我们的新生,这个山野小子,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唱响了最悲壮也是最英勇的绝唱。
我们迅速退去,身后传来阿骨凄厉的惨叫声,以及食尸魔疯狂的嘶吼声。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我们不敢去想象,阿骨的死状有多么凄惨。
我们一路逃亡,穿过广场,穿过甬道,重新关上了青铜栅栏,将那些食尸魔永远的封锁在万奴天宫里面。
从火山口看出去,能够看见天上挂着一轮明晃晃的太阳。
外面早已经天光大亮,我们竟然在天宫里面待了整整一个晚上。
我们刚开始还担心会遭到那些火蜥的报复,但是直至爬出火山口,山壁洞窟里的那些火蜥也没有爬出来。
我们分析,这些火蜥可能是夜间动物,白天它们不敢见光,都窝在洞窟里睡大觉,只有天黑以后,它们才会爬出洞窟觅食。
我们爬出火山口,站在山巅眺望远方,但见白雪皑皑,银龙苍茫,长白山脉纵横起伏,绵延千里,壮阔宏伟。
两三天后,我们走出长白山,回到了长春市区。
我们回到酒店,照了照镜子,发现两只眼瞳早就变成了血红的一片,看上去就跟吸血鬼一样,非常吓人,看来鬼眼诅咒已经根深蒂固了。
我们不敢怠慢,急忙取出凤凰胆。
猪头将凤凰胆放入一盆清水里面,那盆清水很快就变成了血红色,就像是一盆血水。
我,猪头,以及九哥,三人一人一口,将盆子里的“血水”喝了个干干净净,然后躺在床上休息。
说来也怪,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一照镜子,就发现眼瞳没有之前那样红了,瞳孔里的血色已经暗淡了许多,说明凤凰胆是真的有用。
我们连续喝了三天凤凰胆熬出的“血水”,瞳孔里的血色基本上消失不见,恢复了正常,这说明体内的鬼眼诅咒也差不多解除干净了。
解除诅咒的感觉太棒了,我们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放了下来,我们终于赶在诅咒发作之前,抢回了自己的小命。
为了庆祝新生,九哥在长春最高档的酒楼,摆了一桌丰富的宴席。
我接到景子的视频电话,电话那头,景子的肚子好像又大了一圈。
景子很担忧的问我这些天去哪里了,怎么打我电话打不通。
我笑了笑,说去山里转了圈,山里没有信号。
景子看见我脸上的伤,也没追问我去山里做什么,只是摸着肚子说她和宝宝想我了,让我赶快回家。
我说:“放心吧媳妇儿,明天我就坐头班飞机回来!”
挂了电话,猪头说:“真是羡慕你,我媳妇儿都不关心我死活的……”
话音未落,电话响起,沈婷婷打来的,隔着电话我们都能听见沈婷婷在骂猪头:“你死到哪里去了?这么长时间都不回家?你说,是不是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
猪头战战兢兢的回应了几句,然后一脸苦笑的对我说:“以前我觉得她挺文艺的,怎么现在性情大变了呢?”
第二天,我们告别九哥,坐上了飞往成都的飞机。
黄金荣留了下来,非要九哥带他去做大保健,说不做大保健的话,他誓死不会离开长春。
飞机在三万英尺的高空平稳飞行,外面是苍茫的云海,我的心情此刻就像云海一样平静。
老婆,我回来了!
(本卷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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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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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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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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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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