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停下来喘息,发现邻近的房屋里面,也有好几具尸体,全都变成了白骨骷髅。
看得出来,他们在死之前经历了激烈的战斗,墙上都还有大片的血迹,其中还有两人是抱在一起的,他们手里的兵器,同时贯穿了对方的胸口,典型的“同归于尽”。
黄金荣奇怪的问:“我去,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这些东夏人,全都死绝了?”
猪头说:“很明显天宫里面发生过战争!”
我皱起眉头:“战争?有外敌攻入了万奴天宫?”
黄金荣说:“不可能吧!万奴天宫如此隐秘,而且易守难攻,再强大的敌人恐怕也很难找到这里,更别说攻进来了!”
猪头说:“依我看,很像是自相残杀!”
“自相残杀?!”我和黄金荣同时瞪大眼睛。
不过细细一想,猪头说的也不无可能,外敌没法进入天宫,但是天宫里又爆发了战争,不是自相残杀是什么?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东夏国没能繁衍生息,东山再起,是因为他们爆发了激烈的内斗,以至于消耗了元气,所以没法东山再起,最终走向了毁灭。
“可是,他们不都是东夏人吗?为什么会内斗呢?”老王插嘴问道。
猪头说:“内斗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下面有人想要谋朝篡位,比如万奴王的统治不得人心,激发了下面人的反抗,再比如在面临重大问题的时候,这里的人分成了两派,各持己见,谁也不让谁,最终引发了战斗,面对这样的混乱局面,万奴王也没法控制。
反正不管怎样,万奴王只是计划了开始,但没想到结果。他的计划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人是会变的,天宫里所爆发的内战,肯定是万奴王始料未及的。
想想万奴王也真是悲情,辛辛苦苦,花费半生心血,修建了这座万奴天宫。没想到这座秘密基地,最后却毁于内乱,万奴王估计在九泉之下,都没法瞑目。
越往里走,尸骨越多,地上随处可见长矛,皮盾,战斧,等各种各样的兵器,鲜血几乎染红了地面,昭示着当年的内斗有多么惨烈。
走到一座类似于宫殿建筑前面,我们在宫殿的台阶上,看见了一具被枭首的尸体。
那具尸体半跪在地上,没有了脑袋,四周的血迹呈喷溅状飞散,看上去像是被某种锋利的兵器,比如弯刀之类的,一刀劈飞了脑袋。
尸体身上包裹着一件长袍,长袍很漂亮,一看就是很高贵的服饰,只有地位很高的人才有资格穿这种长袍。
长袍的左边袖口用金线绣着太阳,右边袖口用银丝绣着月亮,日月星辰,象征阴阳。
猪头一下子就猜出了此人的身份,猪头说:“此人应该是东夏国的萨满大祭司!”
在那个年代,不仅每个部落里面有大祭司,每个国家里面,也有大祭司。大祭司的地位很高,可以说仅次于国王,因为他掌管着整个国家的风水命运。
这个东夏国的萨满大祭司,竟然被人砍掉了脑袋,他的地位那么高,谁敢砍他脑袋呢?
我们同时想到了一个人,万奴王!
只有国王,才有权利和胆量,砍掉大祭司的脑袋。
如果这件事情真的是万奴王所为,那天宫里爆发的内乱,也许就有些眉目了。
可能是大祭司想要篡位,可能是万奴王看不惯大祭司,不管如何,反正两人之间产生了深刻的矛盾。
而下面的人,估计一半支持万奴王,一半支持大祭司。
万奴王恼怒之下,砍杀了大祭司,这便激起了大祭司追随者的激烈反抗,内乱由此爆发,万奴天宫也随之变成人间炼狱,每时每刻都在上演血腥杀戮。
最后,东夏国就在这样的自相残杀中,走向了灭亡。
黄金荣有些好奇,伸出手指轻轻戳了一下大祭司的尸骨,尸骨顿时稀里哗啦碎了一地,就像积木垮掉了一样。
黄金荣尴尬的笑了笑:“sorry!iamsorry!”
猪头摸了摸脑袋,低声喝斥道:“你能不能安分点,不要乱碰这里的东西?”
“好!好的!”黄金荣露出黄澄澄的大金牙,弯腰去捡地上的绣金长袍,大祭司的尸骸散架以后,身上披着的长袍也随之飘然落地。
猪头不解的看着黄金荣:“你又在做什么?”
黄金荣把长袍折叠起来,小心翼翼放进背包里面,笑嘻嘻的说:“这玩意儿老值钱了,你们不要我要啊,这趟可不能白来!”
我和猪头极其无语,妈的,这么多年了,这副贪财的模样还是没有改变,黄金荣现在都是身价上亿的大老板了,却还改不了这个德性。
我和猪头也懒得理他,当先走上台阶,进入宫殿里面。
刚刚走进宫殿,里面的景象把我们着实吓了一大跳,我们揉了揉眼睛,还以为走进了一座屠宰场。
宫殿里面,满地的死尸,到处都是飞溅的鲜血。
那些鲜血虽然都已经非常暗淡了,但还是能够看出当初的惨烈。
宫殿里面,肯定爆发过相当激烈的白刃战,要不然不会出现这种尸横遍野的场景。
从那些尸体身上的着装可以看出,一半的人是从宫殿外面攻进来的,应该是想要攻打宫殿,而一半的人,是宫殿里面的人,很可能是宫殿里面的守卫,双方在宫殿里面爆发了激烈的战斗。
再结合台阶上大祭司的无头尸体,我们推测,是大祭司带着一队人马攻打宫殿,万奴王也许就在宫殿里面,于是负责保护万奴王的那些禁卫军,就跟大祭司的人马打了起来。
最后肯定是两败俱伤,但是大祭司还是被斩首了,如果一定要说输赢的话,应该是大祭司的“叛军”失败了。
万奴王虽然镇压了这场叛乱,但也因此失去了精锐力量,导致元气大伤,在天宫里面挣扎求生一段时间以后,也终究消失在浩瀚的历史河流中。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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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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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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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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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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