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面生活,从来没有如此清新的空气,如此良好的睡眠。
如果能常年居住在这样的环境里面,必定延年益寿。
猪头伸着懒腰说:“如果我没有结婚的话,真想在这山野之中,结个茅庐,每天看山看水,修道成仙!”
昨晚的伙食吃的太好,早餐就比较随意一点,一人吃了两块压缩饼干,以前部队里的那种压缩饼干,硬的跟石头一样,差点没把我牙齿磕掉。xǐυmь.℃òm
这种饼干不好吃,而且口感也不好,唯一的优点就是耐饿,吃进肚子里以后,用水一冲,压缩饼干很快就会在肚子里发胀,一天都不觉着饿。
我们几个都不太吃得下,尤其是庄教授,年纪大了,肠胃不好,更没法吃。
不过余飞和陈冲这两个以前的兵蛋子,却吃得很开心。
收拾好东西,我们又继续赶路。
按照庄教授的分析,古代的人很讲风水,长白山是华夏十大龙脉之一,万奴王在长白山里修建的万奴天宫,必定在山中风水极佳的地方。龙脉之中,以龙头为尊,万奴天宫很可能修建在龙头之上,而长白山的龙头,则是长白山的主峰,白云峰。
其实远远望去,我们都能看见白云峰,峰顶上终年积雪,白雪皑皑,显得无比神圣。
如果从天空往下俯瞰,长白山宛如一条银龙蜿蜒盘旋,而白云峰则像是高高昂起的龙头,仿佛银龙正在引颈长嘶。
虽然我们看得见白云峰,但是望山跑死马,我们都知道,要想抵达白云峰,估计还得好几天脚程。
又走了半天路程,来到一片松树林子。
我们在林子里停了下来,准备在这里稍作休息。
这里生长着成片成片的红松,树上挂着不少松子,我们摘了些松子下来,就像嗑瓜子一样,咯嘣咯嘣吃得很香。
这种松子在市场上售价很贵的,现在我们却坐在树下免费吃个不停,满嘴都是松子的香味儿。
大家一边磕着松子,一边吹牛聊天,心情非常放松。
就在这时候,忽听树林深处传来惊慌失措的呼救声。
我们循声看去,就看见一道人影,踉跄着从松树林深处跑出来,一边跑一边回头张望,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追赶他。
松树林里光线比较昏暗,就听树林里面传来野兽的咆哮声。
我们立即扔掉手中的松子,各自提枪站了起来。
我们每人手里都有一把ak-74,不管是什么野兽,只要进入我们的火力范围,都会被打成筛子。
看见我们掏出枪,那个逃跑的人影吓坏了,直接跪在地上,双手高举过顶做投降状,嘴里大喊:“各位大侠饶命!”
这时候,一团黑影从林子深处冲出来,那气势就跟装甲车一样,一路横冲直撞,所向披靡。
我们定睛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那台“装甲车”,竟然是一头大黑熊。
我们也算是有着丰富野外生存经验的人,都知道黑熊是最不好对付的主儿。
哪怕是一些老猎人,他们最不愿意碰上的就是大黑熊。
在东北,大黑熊又叫熊瞎子,因为黑熊的视力极差。
但就是这样的熊瞎子,战斗力却非常凶悍,绝对是丛林一霸,连老虎豹子都不敢轻易招惹它。
熊瞎子有三大特点:第一,它的脾气非常暴躁,一点小事都容易激怒它,而且愤怒中的熊瞎子,最喜欢玩命,反正也不顾死活,就要跟你一较高下;第二,熊瞎子的熊掌非常可怕,听说熊掌上生有倒刺,再加上力道极大,一巴掌呼在猎物身上,能拍碎猎物的骨头。
以前我们村有个村民,就是在老林子里碰上了熊瞎子,虽然他侥幸捡回一条命,但是他的脸就被熊掌轻轻挠了一下,结果半边脸都没了,血肉模糊的一片,甚至都能看见脸颊骨。
熊瞎子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自带“盔甲”,熊瞎子皮厚肉糙,喜欢在松树的树干上蹭痒痒,在它蹭痒痒的时候,松脂就沾染在它的皮毛上,久而久之,熊瞎子的皮毛上面就包裹着一层厚厚的松脂,松脂凝固了非常坚硬,就像是给熊瞎子穿上了一件盔甲。
可别小看这件松脂盔甲,坚实着呢,完全是黑熊的护身符,一般的子弹都打不透,猎人的一些火药枪,就像是在给熊瞎子挠痒痒,所以熊瞎子一点都不怕。
“趴下!”九哥对着那人大吼一声。
那人打了个激灵,迅速抱头趴在地上。
就在他趴下的一瞬间,我们全部扣动了扳机。
激烈的枪声震耳欲聋,在松树林里来回激荡,一轮弹雨劈头盖脸的朝着熊瞎子飞过去,熊瞎子猝不及防,被子弹打得满地乱滚,抱头逃回了林子里面。
陈冲咧嘴笑了笑:“熊瞎子不是挺牛逼的吗,怎么这头熊瞎子这么怂呢?居然抱着脑袋跑掉了!哈哈哈!”
九哥提着枪,走到那人面前。
那人抱着脑袋,面朝下趴在地上,那姿势就跟脑袋埋进沙子的鸵鸟一样,屁股撅起老高,身体还在不停的瑟瑟发抖。
此人的背上背着东西,上面用黑布罩着,显得非常神秘。
九哥也是一个谨慎的人,在不清楚对方的身份前提下,九哥并没有放松警惕。
九哥举起枪,用枪口戳了戳那人的脑袋,冷冷说道:“站起来!”
余飞和陈冲也走了上来,一前一后围着地上那人,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声音冷酷的就像阎王:“双手抱头,站起来!老实点啊,否则一枪打爆你的脑袋!”
面对这几个黑面阎王,那人哪里敢造次,乖乖听话,双手抱着脑袋站起来,嘴里一个劲的说:“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我们上下打量着这个人,个头不高,体型也比较瘦,嘴角留着两撇小胡子,看上去贼眉鼠眼的,就像一只小老鼠。年纪约莫四十上下,牙齿黄澄澄的,满口的烟熏牙,常年吃烟造成的。
低头一瞥,果然看见他的腰间挂着一个烟袋子,一看就是个老烟枪。
老烟枪脸上挂着谄媚的笑,冲我们不停的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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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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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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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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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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