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我和景子都已经恋爱了好几年。
因为我们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人,所以我和景子在一起,非常珍惜彼此,几乎不会有争吵,我们的生活平淡而又甜蜜。
古玩斋的生意运行非常良好,我的手里还有不少藏品,根本不用为了生活发愁。
在一个清晨醒来,我看见旁边熟睡的景子,突然一种家的温馨涌上心头。
外面那么多的风风雨雨,其实最简单的幸福,就是有一个可以挡风避雨的码头,一个有爱人陪伴的安乐窝。
于是,我把嘴巴轻轻凑到景子耳边,对她说:“景子,咱们结婚吧!”
景子迷迷糊糊睁开眼睛,估计还没从睡梦中回过神来,眯着眼睛问我:“你刚刚说什么?”
我捧着她的小脸,在她的额头上落了一吻,声音提高八度:“我说……我们结婚吧!”
景子的睡意彻底醒了,水汪汪的眼睛扑闪着望着我:“你是说酒话,还是说真话?”
我笑呵呵的反问道:“你认为我说的是酒话还是真话?”
景子莞尔一笑,突然翻身把我扑到在床上,很“野蛮”的说:“赶紧起床,择日不如撞日,说结咱就结!”
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好好洗漱一番,然后换上干净的行头,把自己打扮的帅气一点,然后开车载着景子去了民政局。
咔嚓!
相机闪烁,拍下了我和景子的结婚照。
然后,我们各自获得了一个红本子。
我和景子每天都生活在一起,其实在没扯结婚证之前,我们的生活跟小两口没有两样,很多人都说,婚姻只是一张纸而已,真正的爱情,有没有那张纸都不重要。
在领证之前,我也觉得这张纸仿佛不是很重要。
但是,当我把这张纸捧在手里的时候,我却发现这张纸沉甸甸的,不是我想象中那么简单。
因为这张纸里面,不仅承载着我们的爱情,还承载着对未来的希望,以及对一个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从民政局出来,我的心里说不出是种什么滋味,激动吧,紧张吧,反正各种味道都有。ωωω.χΙυΜЬ.Cǒm
为了庆祝领证,我和景子还去吃了一顿情侣餐。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为了婚礼的事情,我和景子忙得团团转。
拍婚纱照,订酒店,婚庆策划,买喜烟喜糖,各种事儿层不出穷。
我和景子现在都是“孤儿”,我失去了唯一的亲人爷爷,景子也失去了唯一的亲人,瘸子老爹,所以我俩的婚姻自己就能做主,想怎么弄我俩自己说了算,不用去听从家里的意见。
婚礼很快如约而至,我们在市区最好的酒店举行了婚礼,光是婚庆都花了十万不止,婚礼现场布置的非常温馨浪漫。
现场也来了不少人,有很多道上的朋友,也有很多达官贵族,整个婚礼的档次还是很高的。
景子是彝族人,我本来还寻思回她的彝乡,遵循彝族规矩,再办一场隆重的彝族婚礼,但是景子说不用了,毕竟她在彝乡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没必要回去显摆。
音乐声响起,主持人在旁边说着煽情的话语。
镁光灯下,我和景子四目相对,深深凝望。
在这短短的瞬间,往事如电影胶片般,一帧一帧掠过眼前。
我和景子虽然年纪不大,但我们这一路走来,真的经历了很多很多,我们都不止一次的在鬼门关绕过圈。
作为新娘,今天的景子非常非常漂亮。
真的,景子本身就是少数民族,长相很有少数民族的韵味,再加上高贵洁白的婚纱,让她就像天宫下凡的仙女。
我的眼泪滚滚而下,是感动,亦或是其他复杂的情绪。
我把景子紧紧拥在怀里,就像拥着自己的全部生命。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从今往后,我要给怀里的这个女人稳稳的幸福,我不想再去冒险,我只想守着景子,踏踏实实的在乐山城,过着滋润的小日子。
婚礼流程结束,饭局开始。
景子换上一套大红色的礼服,我带着景子,开始挨桌挨桌的给宾客敬酒,表示感谢。
猪头和小桂子就像哼哈二将,一左一右的护着我。
我这人实诚,喝酒从不玩虚的,什么白水装杯的事情做不出来,直接上白酒,虽然是二钱的小酒杯,但是几十桌酒敬下来,那量还是不小。
不过嘛,结婚这种事情,一辈子只有一次。
今天我高兴,哪怕喝醉我都高兴。
而景子的身后,则是沈婷婷和叶晶陪伴着。
这里顺便提一下叶晶吧,其实我的心里很清楚,叶晶一直对我有点小意思,我对叶晶也很有好感,但因为中间夹着景子,所以这么久以来,我和叶晶之间,一直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现在我和景子结婚,跟叶晶之间也就彻底断了那份念想。
毕竟,作为一个良好公民,我们还是要遵从法律,严格履行一夫一妻制度。
叶晶今天也很开心,我和景子在台上拥抱的时候,她在下面哭得稀里哗啦。
我不知道叶晶是真的开心,还是强颜欢笑,但是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她对我和景子的祝福,绝对是真诚的。
我们挨桌敬酒,敬到最后一桌的时候,我突然发觉有些不太对劲,因为最后这一桌的客人,我竟然一个都不认识,全是陌生人!
我疑惑的看了一眼景子,景子也困惑的看了我一眼。
我俩眼神一交流,心里就很清楚,这桌客人绝不是我们的朋友,而是不请自来的陌生人。
我的目光迅速从这桌人的脸上扫过,一颗心不由自主的紧绷起来。
我这人的眼光很敏锐的,除了在品鉴古玩上面很有天赋以外,我的眼光看人也特别的准。
这桌人我只扫了一眼,就知道他们绝非普通人,而是一群江湖绿林之辈,他们的身上竟然还带着杀气!
我微微皱起眉头,万万没有想到,在我大喜之日的婚礼上,居然闯入了一群怪客,呵,真是有意思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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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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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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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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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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