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叶教授睡熟过去,我跟他们讲了一下刚才和佛爷通话的事情,告诉他们明天出发。
猪头放下酒杯,拉着我问:“我的婷婷怎么样?”
“挺好的!吃得好住得好!”我说。
“好个屁!”猪头翻了翻白眼:“等老子找到郑和船墓,老子要把佛爷杀个片甲不留!”
小桂子嗤之以鼻:“头哥,你就不要吹牛逼了,牛都在天上飞了!”
黄金荣说:“佛爷老奸巨猾,居然派了十个人监视我们,大家小心一点,我觉得汤少爷的担心不无道理,万一找到郑和船墓以后,他们过河拆桥可就麻烦了!”
明天要出海,我们没有喝太多酒,收拾干净桌子就各自回房睡觉去了。
可能是白天睡太久的缘故,虽然躺在床上,但却翻来覆去没有睡意。
隐隐约约,就听见外面传来唰唰唰的破空之声。
我拉开窗帘,隔着落地窗,就看见后院里有个人影。
这么晚了,谁还在后院里面不睡觉?
我定睛一看,只见后院那人光着膀子,正在练拳,每一拳挥出,虎虎生风,隐隐挟带着雷鸣之势。
一套组合拳打完,那人还翻了好几个跟头,看得我眼花缭乱,忍不住一阵热血沸腾。
月光下,但见那人皮肤黝黑,身材削瘦,除了小七还会有谁?
半夜三更的,小七居然在练拳,精力相当旺盛。
之前我只隐约猜到小七身手不俗,刚才见识了他的拳法之后,我才发觉他远比我想象的厉害。
打完拳以后,小七又解开那个布包,抖出那把他视为生命的——剑!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剑,剑长不超过一米,剑身只有两指粗细,剑锋上面还有锯齿,在刺入目标体内以后,锯齿状的剑锋还可以给敌人造成深层次的伤害。
但见那剑雪亮刺目,寒光凛冽,确实是一把好剑。
小七挺直腰板,目光如炬,将剑挥舞得唰唰作响,寒冷的剑芒犹如一条银蛇,绕着小七盘旋飞舞。
突然,小七手臂一扬,那把剑如同陀螺般急速旋转,凌空朝我飞过来。
我吓了一跳,冷不丁往后退了一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那把利剑距离我近在咫尺。
我的面前虽然隔着落地窗,但是这一下也把我吓出一身冷汗。
小七的力道掌握的非常好,那把剑飞到面前,贴着落地窗又飞旋回到小七手里。
小七收剑而立,我还没有从惊吓中回过神来。
小七用布包重新缠好那把剑,淡淡说道:“看够了吗?”
我心中赞叹小七真是厉害,原来早就知道我站在落地窗后面观望他。
我推开门,走出房间:“你很厉害!”
小七说:“海上没有什么事,每到空闲时间,我只能练武打发时间!”
我点点头:“原本以为你在海里很厉害,没想到你在陆地上也这般厉害!”
“过奖!”小七冲我微微一抱拳,转身离开。
“哎,你把剑是什么剑,好像挺锋利的!”我好奇的问。
小七停下脚步,回了我一句:“那是鱼肠剑!”
我竖起大拇指:“真是一件极品神兵!”
第二天早上,我们早早起了床,收拾妥当,驱车来到码头。
抵达码头的时候,远方的天空才刚刚泛起鱼肚白,晨曦在海面上摇曳,很漂亮,也很梦幻。Χiυmъ.cοΜ
码头静悄悄的,只有海鸟在低空盘旋,不时发出尖锐的啼叫。
走了一圈,终于找到那艘“红日号”渔船。
渔船很大,下面的船舱都腾空了,敢情是佛爷想要用来装宝藏的吧。
他认为郑和船墓里的宝藏可多,所以得用大船来拉。
我们上船的时候,船上果然站着十个人,一个个穿着迷彩军服,戴着墨镜,很酷的样子,搞得就跟雇佣兵一样。
我知道,船上这十个人应该就是佛爷派来的人。
我打量了一下这群家伙,身强力壮,一看就是练家子,看来佛爷没少花心思,对于这次寻找郑和船墓,他是相当重视的。
叶教授皱起眉头,问我们这些穿军服的都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跟着我们一起出海?
黄金荣就骗他,说这次的投资人非常谨慎,为了确保行动能够成功,所以特意花钱聘请了十个高手,为我们全程保驾护航。
叶教授点点头,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提出一个要求:“这次行动,我做总指挥,我希望你们都能听从我的指挥!”
说这话的时候,叶教授一直看着黄金荣,其实这句话也是对黄金荣说的。因为之前的那次行动,总指挥是黄金荣,结果没有听从叶教授的建议,搞得一塌糊涂。为了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所以叶教授这次主动提出他来当总指挥。
另一方面,叶教授也是不放心那十个投资方请来的保镖。
黄金荣点点头,说这个好办,然后他走过去,跟那十个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阵,走回来跟叶教授说:“没问题,他们同意了,说一切都听你的吩咐!”
叶教授的脸上这才有了一丝笑容:“那就好!”
几个人抬出两口大箱子,放在甲板上。
打开箱子,里面有很多装备,除了潜水装备以外,还有很多枪械弹药,就像一个小型军火库。
猪头很高兴,搓了搓手,说好久没有用枪了,手都生了,然后满脸笑容的跑过去选择称手的武器,却被对方带头的人将他推了开。
那人指了指旁边一个箱子:“你们的装备在那里面!”
猪头探头一看,不由得大失所望,那口箱子里面除了潜水装备以外,只有几把军刀,居然连鱼枪都没有。
猪头皱起眉头,一脸不爽:“这是什么意思?”
那人指着脑袋,带着讽刺的口吻说:“动点脑子好不好?你觉得我们会拿枪给你们?万一你们造反怎么办?”
“你……”猪头气得满脸通红。
我们无奈地摇了摇头,佛爷果然是个老狐狸,每一步都把我们算计的死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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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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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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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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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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