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迷踪>第二百八十四章 干尸
  天亮以后,我们一行人分乘三辆牧马人,离开龙门客栈,朝着苍茫大漠进发。

  这是我们第二次进入大漠,这里的沙漠跟罗布泊有所不同,这里的沙漠沙子更为细腻一些,没有罗布泊那么多石砾,牧马人就像脱缰的野马,在茫茫大漠里飞驰,扬起漫天的黄沙。

  阿乾手里捧着地图,对我和阿木说:“今天我们最快能够抵达怪树林这个地方!”

  怪树林?

  光听这名字就相当古怪。

  我问阿乾为什么这里叫做怪树林,阿乾说:“怪树林,当地人又叫鬼树林,其实是一片枯死的胡杨林,景象非常奇特,经常有闹鬼的传闻,到了你们就知道了!”

  临近傍晚的时候,前方沙漠里面隐隐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树林轮廓,幅员辽阔,就像一条黑色长龙,横卧在沙漠中央,挡住我们的去路。若想继续前进,必须穿过那片树林。

  “前方就是传说中的鬼树林吗?”我好奇地问。

  阿乾点点头。

  大漠的黄昏带着一种雄壮苍凉的美感,夕阳染红大漠,如血一样鲜艳。

  辽阔的风呼呼吹着,仿佛隐隐能够听见兵戈铁马的声音。

  当鬼树林完全映入我们眼帘的时候,我们都被眼前的奇特景象惊呆了。

  是的,完全惊呆了。

  只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才能造就如此奇特壮美的画卷。

  这里是一片茂密辽阔的胡杨林,但是这些胡杨林早已大面积枯死了,枯死的胡杨“陈尸”遍野,呈现出古老的原始风貌。形态各异,奇形怪状,冥冥中渗透出一股狰狞恐怖的气氛,令人毛骨悚然。

  牧马人缓缓驶入胡杨林,我们就像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里面,茂密的胡杨千奇百怪,神态万般,或挺拔、或弯曲,或似苍龙腾越,或似长蛇盘绕,甚至还有的形成奇特的拱门,牧马人从“拱门”下方穿过,令人叹为观止。

  胡杨是树木中起源最早的类群,被称之为植物的“活化石”,一棵胡杨的主根,可以穿越地层一百多米,正所谓“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可见胡杨这个树种拥有多么顽强的生命力。m.xiumb.com

  这里在很久以前,应该是一片风景迷人的胡杨林,但是随着大漠的沙漠化日益严重,人类对自然的破坏,以及附近河流的断流干涸,使得这片胡杨林因缺水而大面积枯死。但是枯死的胡杨树干依然直立在荒漠之上,造就如今这种形态怪异的悲凉景观。

  天色渐渐黑沉下来,我们今晚肯定是无法穿越这片鬼树林的。

  当最后一抹残阳消失在天际的时候,车队停了下来,阿乾说:“今晚只有在鬼树林里落脚了!”

  车灯光把四周映照得鬼气森森,那些枯死的树枝就像沙地里伸出的鬼手,充满了妖异恐怖的味道。

  我们熄火下车,围坐在一起,生起熊熊篝火。

  这里到处都是枯枝树干,是生火的最佳材料。

  火焰升腾起来,赶走了寒冷和恐惧,也赶走了藏在黑暗里的魑魅魍魉。

  车里准备了很多东西,食物和饮用水都准备的非常充分。

  赶了一天路,我们都觉饥肠辘辘,狼吞虎咽吃过晚饭,然后抽着烟闲聊起来。

  阿乾吐着烟圈说:“这片鬼树林,据说是黑将军及众将士不死的灵魂所在!”

  “黑将军?何方神圣?”我们好奇地问。

  阿乾说:“传说当年黑水城有一个守将叫做黑将军,此人英勇善战,威名远扬。后来,有大兵进犯黑水城。敌人把河水截断,黑将军在既无援兵,又无饮水的困境中,不得不率兵突围。

  黑将军率军从城中突围后,且战且退,退进了当时还是浓荫丛密的胡杨林里,然而,胡杨林西边的滔滔弱水却挡住了他们的去路。一场恶战,烟消云散后,黑将军和他的士兵全部战死。

  如今这片苍凉的‘怪树林’,传说是黑将军及众将士的灵魂浇灌而成。枯死的胡杨奇形怪状,有的像被砍去头颅的士兵,匍匐在地,躯体在蜷伏;有的斩腰断臂,粗厚的树皮如盔甲连着骨肉;有的剖腹不倒,靠在金戟一般的枯树旁,坚强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累累‘尸骨’,横七竖八,流沙如血,沉积成片。还有的似出没于林间草丛中的动物,长颈鹿在低头饮水;大象伸长着鼻子在采食;勇猛的雄狮向前扑去;仙鹤引颈,仰望长空,嘴眼分明;有一棵枯树颇象骆驼在产仔,驼羔露出头部,欲扬脖吐气摆脱母体;还有的挺拔直立在沙丘上,光秃秃的树枝象无数双高高举起的干瘪的手,仰天长啸,呼唤着生命之水!”

  阿乾一口气讲了许多,我们都对这沙漠上毫不起眼的胡杨树,产生了一种崇拜敬仰之感。

  阿乾留下三名黑衣保镖各自留守越野车,其余人从车里取出便携式帐篷,在鬼树林里支起几顶帐篷,火焰把帐篷里面烘烤得热烘烘的,我们这才钻进去休息。

  我正准备闭上眼睛,就听见不远处传来女人的尖叫。

  我猛然打了个激灵,一骨碌翻身从地上爬起来,刚才的尖叫是叶晶的声音,叶晶出事了么?

  其他人明显也听见了叶晶的声音,纷纷冲出帐篷,往不远处跑去。

  “发生什么事了?”我老远就看见叶晶站在一棵枯死的胡杨树下面。

  叶晶后退一步,指着树下的一团黑影说:“这里有具尸体!”

  原来叶晶刚才一个人来这里小解,结果无意间撞见了一具死尸,把她吓了一跳。

  “姑奶奶,大晚上的你别一惊一乍的好不好?搞得大家神经兮兮的!”猪头打着呵欠,抱怨道。

  叶晶的脸颊微微一红:“我……我那是本能反应……”

  树下靠着一具干尸,那人也不知道死了多久,都变成了一块人肉干,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水分,只剩一层皮包裹着骨头,几乎都看不见原本的容貌。但是这人的衣着打扮却让我感觉很熟悉,白衣服,白裤子,脚上还穿着一双白皮鞋。

  我皱了皱眉头,对众人说:“大家回去休息吧,一具干尸而已,没什么好奇怪的。这片大漠每年都会吞噬数不清的生命,大漠里面随常都能见到这样的干尸!”

  大家点点头,陆续离开。

  我回过头,发现小黑没有走,而是蹲在干尸面前,不知道在研究什么。

  我问小黑在看什么,小黑伸手指着干尸的颈部位置,冷冷说道:“这人死得有些蹊跷!”

  我走过去,小黑翻开干尸的衣领,让我观察干尸的颈部,我一眼就看见干尸的颈部有两个黑洞洞的窟窿,像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刺穿了咽喉。

  “被人谋杀的!”我说。

  小黑点点头:“你说什么东西才能造成这样的伤口?”

  我想了想,随口道:“伤口像是圆形窟窿,不是刀子之类的东西造成的,但像是某种圆柱状的东西,不会是筷子吧?”

  小黑说:“筷子比较细,不会留下这么大的口子!”

  “那是什么利器造成的?”我摸着下巴,也觉得干尸颈部的这个伤口有些蹊跷。

  小黑想了想,伸出两根手指,正好准确无误地插进那两个窟窿里面。

  我的眼皮猛地一跳,一脸惊奇地说:“不是吧,手指?”

  “对!就是手指!”小黑点点头。

  “我去!”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小黑:“什么人的手指如此厉害,竟然像利剑一样,能够刺穿人的咽喉?”

  “金刚指!”猪头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们身后。

  我惊讶地张了张嘴,金刚指?我记得猪头之前说过,卸岭力士的独门绝技就是金刚指,他们的手指越长,代表他们的金刚指越厉害。

  于是我疑惑地说:“这个人,该不会死于卸岭力士手下吧?”

  猪头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指着干尸说:“你们不觉得这人的衣着打扮有些熟悉吗?”

  我刚才就觉得这人的穿着有些眼熟,现在猪头又提起这件事情,我的脑海里猛地闪过一个人名,脱口说道:“小白龙?!”

  我记得很清楚,在龙门客栈的拍卖会现场,有个名叫“小白龙”的男人,就是常年混迹于港澳台以及东南亚富商圈的那个家伙,当时他还拍下了价值五千万的西夏夜光杯。所以我对这人的印象还是相当深刻的,我记得这人的穿着就是一身白,白衣服,白裤子,还有白皮鞋,所以人称小白龙。

  当时在拍卖会的时候,小白龙和卸岭一门的人还发生了口角冲突,这具干尸的伤口又正好是卸岭力士的金刚指造成的,难道这具干尸的真实身份真的是小白龙?

  不过有一个关键点又没法说通。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在死后要变成干尸,肯定需要一个漫长的风化过程。小白龙离开龙门客栈也就一两天时间,就算他真的被卸岭力士害死,也不可能在短短两天时间里变成干尸呀!

  奇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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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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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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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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