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迷踪>第二百四十二章 东北诡事
  咣当!咣当!

  火车摇摇晃晃,一路向北。

  阿木没能订到飞往哈尔滨的机票,我们不想继续等待,于是就提前乘火车赶过去。

  坐火车肯定没有坐飞机那样舒坦,不过我们都是经历过苦难的人,没有那么娇气。

  当然,为了舒适度好一点,我让阿木订的软卧车厢。

  我看着窗外的景色发呆,猪头端着一份盒饭放在我面前,然后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汤少爷,我看你这两天眉头紧锁,好像有些苦恼啊!”猪头扒拉着盒饭,笑嘻嘻地看着我。

  “瞎说什么呢!”我收回目光,打开盒饭。

  “是为情所困吧?”猪头说。

  “什么为情所困?”我心头一跳,假装听不懂猪头在说什么。

  “哈哈,没吃过猪肉我也见过猪跑吧,看你这副德行,就知道你为情所困!”猪头一语戳穿我的心思。

  但是我嘴巴依然很硬:“没有!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最近两天我确实有些苦恼,景子,叶晶,一左一右的缠着我,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我到底做了什么善事,老天爷才让我拥有这样的齐人之福啊!

  我从小到大都没得到过女同学的垂青,更别说收情书收礼物了,所以我直到二十岁都没谈过恋爱,感情史相当苍白。

  然而现在,却有两个美女巴巴地要跟着我。

  景子说她跟定我了,叶晶也说她跟定我了,可惜现在又不是一夫多妻社会。

  这两天我也明显察觉到,我,景子还有叶晶三人之间,有种微妙且奇怪的感觉。

  景子和叶晶好像较上了劲,话里话外都不太对付。

  就拿昨晚吃饭来说,景子说她要吃回锅肉,叶晶马上说她也要吃回锅肉,结果景子立马又说她不想吃回锅肉了。最后相互间都闹得有些不愉快,每人囫囵填了碗泡面了事。

  所以有时候,桃花运太好了,也不是一件好事情,女人争风吃醋起来是很吓人的。

  猪头说:“俗话说得好,乱花渐欲迷人眼,你可不要挑花了眼睛!”

  顿了顿,猪头又说:“哎,我可真是羡慕你,也不知道你踩了什么狗屎运,居然还有女人为你争风吃醋!你说说,你没有我成熟稳重,没有我足智多谋,没有我身手敏捷,最重要你还没有我长得帅,真不知道她们怎么会看上你!”

  我一脸无语的看着猪头:“老铁,你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到底是谁给你的自信?”

  火车上的时间是很无聊的,除了吃东西就是睡觉,实在睡不着就爬起来打牌,赢了钱的晚上就请大家去餐厅喝酒吃饭。

  吃饭的时候,隔壁桌有个小伙子,一直盯着叶晶看。

  叶晶大概也注意到了小伙子的眼神,没好气地问:“喂,你看够了没有?”

  小伙子倒也大方实诚,回答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

  叶晶长得本来就很漂亮,尤其是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以后,骨子里更是散发出一种成熟的女人味,很吸引人。

  叶晶长得漂亮,被人多看几眼也是正常。

  那个小伙子也是率直,直接提着酒瓶走过来,笑嘻嘻地问我们:“各位大哥,我能过来跟你们一起喝杯酒吗?我一个人喝酒,实在是没有意思!啊,对了,我请大家怎么样?”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猪头说。

  小伙子的面上有些尴尬,正想说点什么,又听猪头说道:“不过看在你请客的份上,还是让你坐下吧!”

  小伙子显得很高兴,赶紧挨着叶晶坐了下来。

  “东北人?”我听小伙子的口吻就是浓厚的东北口音。

  小伙子笑了笑:“嗯,正宗东北人,我是黑龙江的!”

  小伙子生得很高大,白白胖胖的,就像一个东北馒头,给人一种喜感,而且很健谈,嘴也特别甜,所以我们也不讨厌他。

  小伙子自我介绍说:“我叫刘小小,家在靠近大兴安岭的一个屯子里,我……”

  全部的人都笑了起来,尤其是叶晶,更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刘小小摸着脑袋,一脸懵逼的看着我们:“几位哥,你们在笑啥呢?”

  我喝了口啤酒,强忍着笑意说:“你的名字,很个性,简直太有喜感了!”

  叶晶比划着说:“就是就是,你这么大一坨,居然叫刘小小,真不知道你家里人怎么想的?”

  刘小小也笑了起来:“嗨,我这名字是我姥姥给我取的,因为我在家里排行末尾,所以叫我小小!”

  几杯酒下肚,我们跟刘小小也变得熟络起来。

  东北人的热情豪爽,都在刘小小的身上体现了出来,喝到兴起,刘小小直接拎着啤酒跟我们吹瓶子。他的酒量不错,喝啤酒就跟喝水似的,咕咚咚往肚子里倒。

  经过了解,我们才知道刘小小还是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他从小生活在大兴安岭的屯子里,天寒地冻,白雪苍茫,所以他一直梦想着到南方看一看,看看南方的春暖花开。于是他来到了四季如春的昆明读大学。马上就要毕业实习了,他想留在昆明工作,在工作之前,他准备趁这个空隙,回家看看家里人。

  “大兴安岭是不是特别漂亮?”叶晶好奇地问。

  作为南方人来说,我们对那片白雪飞舞的世界非常向往,想象着自己在如松花糕般柔软的雪地上奔跑,打雪仗,滑雪橇,那是多么有趣的事情。

  “当然漂亮!”提到自己的家乡,刘小小的自豪感溢于言表,他说:“大兴安岭广袤无边,原始森林非常茂密,你能在大兴安岭里面找到所有的珍贵树种。而且大兴安岭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动物,松鸡、飞龙、斑鸠,多不胜数,好多连我都叫不出名字!所以有句俗语叫做‘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就是形容大兴安岭的物产富饶。

  到了每年的九十月份以后,大雪就会封山,整个大兴安岭就会变成一个白雪苍茫的童话世界,那才叫一个美呢!

  天上地下一片洁白无瑕,松枝全部变成冰串子,上面沉甸甸的压着雪,就像白色的冰糖葫芦。地上的积雪能有过膝深,傻狍子最喜欢在雪地里打滚,一脑袋扎进积雪里面,扑腾几下,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河面也会结冰,亮晶晶的,跟镜子一样反射着阳光,很刺眼。

  我们就在冰面上凿一个洞,然后提个桶在边上守着,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大马哈鱼从水下蹦出来,拿回去用野菜炖一锅鱼汤,别提有多鲜美啦!”

  刘小小滔滔不绝的讲述着,在他的描绘下,我们仿佛都进入了那个美丽的童话世界,让人心旷神怡。

  刘小小晃了晃空荡的酒瓶,话锋一转:“东北那旮旯吧,诡异事儿也不少,你们想不想听听?”

  刘小小说这话的时候,火车正好通过隧道,幽暗的光亮映照着他的脸,有些可怖。

  这种氛围很适合听诡异故事,于是我说我们最喜欢听诡异故事,让他给我们讲一个。

  东北人都很健谈,刘小小也不例外,天生就是侃大山的好手。

  他自顾自地开了一瓶冰镇啤酒,拉开了话匣子:“东北最有名的就是关于黄大仙的故事,我跟你们讲讲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情吧!”

  黄大仙就是黄鼠狼,据说黄鼠狼贼精,还能让人产生幻觉,所以都叫它“黄大仙”。

  东北一带的黄鼠狼很多,所以民间关于黄大仙的故事自然也就很多。东北人迷信那个东西,就像南方人信奉蛇一样。

  只是南方人叫黄鼠狼是“黄皮子”,北方人叫“黄大仙”,称呼不一样而已。

  瘸子老爹就是被黄皮子害死的,我对那件事情历历在目,自从那件事情发生以后,我才知道黄皮子确实有些邪门。

  刘小小喝了口啤酒:“这黄大仙名字里带一个‘仙’字,自然是不能随便去招惹的,像咱们屯子里的老猎户,进大兴安岭打猎从来不打黄大仙,如果发现黄大仙误入了陷阱,还会打开陷阱放它走。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一代一代都严格遵循着。www.xiumb.com

  但我有个二叔,却偏偏坏了这个规矩。

  那人不是我亲二叔,算是远房亲戚,从小就是个刺头,偷鸡摸狗也不学好,后来犯了事坐了监,出来以后都老大不小了,没钱没老婆,为了生存,不得不跟着我大爷爷学打猎。

  大兴安岭是个聚宝盆,里面有数不清的动物,每年都有固定的狩猎时节。有时候运气好,如果能打到一只花豹子,或者一头熊瞎子,光是皮毛都能卖不少钱。所以在大兴安岭,勤劳的猎户经济状况都比较好。他们冒着高风险做事,自然会有高回报。

  二叔跟着进山之前,大爷爷就把山里的一些禁忌还有规矩,详详细细给他讲了一遍,二叔倒也是满口答应。

  二叔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棍,玩枪还是很有天赋的,原本他只要好好努力,踏实苦干,肯定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猎人,但他却偏偏不守规矩,一枪嘣死了一只黄大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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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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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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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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