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迷踪>第二百零九章宿命
  砰!砰!砰!

  四面八方仿佛全是枪声,这种感觉就像过年放炮仗一样。

  不过放炮仗的时候是高兴,而现在却是害怕得要死。

  昏暗的丛林里面,能够清晰地看见火线在空中飞来飞去。

  豹哥的人也在还击,但是游击队那边冲得很猛,而且人数也更多,所以基本上将豹哥这边死死压制住。再加上豹哥的人马根本无心战斗,一心只想着仓皇逃命,气势上就已经输了,更不可能是游击队的对手。

  兵败如山倒,游击队的攻势摧枯拉朽,我看见豹哥的那队士兵,一个接一个倒下去。丛林里的惨叫声不绝于耳,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一团又一团血雾在空中爆裂,升起,然后缓缓飘散,象征着一条生命的消陨。

  我有些吓傻了,真的吓傻了,战争的残酷深深震撼着我的心灵。

  我看见一个士兵连滚带爬的夺命狂奔,眼看着刚刚跑出丛林,一颗子弹从后面追上他,直接掀飞了他的头盖骨,他连惨叫声都没发出来,就扑倒在地上,鲜血喷溅在地上,就像是恐怖的涂鸦,这是真正的肝脑涂地。

  我还看见一个士兵,被子弹打断了腿,他拖着血淋淋的伤腿,一蹦一跳的继续往前跑,那是一种对生的渴望。后面的游击队员在警告他,让他跪下来投降。但是也许他极度的恐慌,他不敢停下来,他继续往前跑。

  游击队员没有客气,直接打断他另外一条腿,双腿中弹,他连站都站不起来,只能在地上挣扎着往前爬,一边跑一边哭喊:“放过我……放过我……我有老婆孩子的……”

  砰!

  枪声响起,哭喊声戛然而止。

  游击队员举着突击步枪,一枪点爆了他的脑袋。

  战场上,没有人会在乎你有老婆孩子,也没有人会同情你。

  豹哥还没来得及发动吉普车,就被游击队员追上,并且将他包围起来。

  豹哥是个聪明人,也是个懦夫,眼见局势不对,立马丢掉手里的枪,双手高举过顶做投降状,第一个跪了下来。

  豹哥身边还跟着几个幸存者,老大都投降了,他们也只得跟着豹哥跪下。

  游击队员围拢上去,用枪托狠狠砸了砸他们的脑袋,豹哥和他的手下立刻抱着脑袋,蜷缩在地上,发出鬼哭狼嚎的惨叫声。

  那声音就像刀子一样,在我的心头划来划去,让我心神恍惚。

  猪头伸手来拉我,可能是由于太过紧张,我转身用枪顶住猪头的脑袋。

  猪头吓了一跳:“你大爷的,是我!”

  我咽了口唾沫,发现自己握枪的手,居然在情不自禁地颤抖。

  阿木走过来,按住我的手,声音里带着不可抗拒的命令:“少爷,你太紧张了,深吸一口气,慢慢把枪放下!”

  猪头苦笑着说:“是啊,把枪放下吧,万一走火可就不好玩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全是血腥味,这种味道让我有些晕眩。

  阿木按着我的手,夺过我手里的枪,猪头这才长吁一口气,连忙擦了擦脸上的冷汗。

  阿木说:“游击队现在对付豹哥去了,趁这个机会我们赶紧离开!”

  我点点头,回头看了一眼,但见丛林的地面上,横七竖八都是尸体,那些尸体怒睁着眼睛,带着浓浓的恨意,仿佛在控诉这个世界的不公。

  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有人在宽敞明亮的写字楼里面悠闲地喝着咖啡,有人却在这又闷又热的热带丛林里面拼命搏杀。他们的尸体都没人带走,最终会在这里腐烂,或者被野兽啃噬成骨头架子,这就是他们的宿命。

  游击队比豹哥的手下更加凶残,我们必须要离游击队远远的,一定要离他们远远的。

  我听见后面传来叽里呱啦说话的声音,有人发现了我们,并且伸手朝着这边指指点点。

  “走!快走!”

  我们不敢怠慢,立刻撒丫子往密林深处狂奔。

  天色终于亮了起来,晨曦出来了,厚厚的密林里面,只能透下一些零碎的光斑,四周全是灌木的斑驳倒影,就像是无声无息跟着我们的魑魅魍魉。

  密林里面很安静,只是偶尔有一些虫鸣鸟叫,随着温度的不断升高,那种原始的腐烂气息开始弥漫,令人闻之欲呕。

  不知道闷头跑了多久,我们实在是累坏了,前方出现了一条溪涧,给人一种凉爽的感觉。

  我们又热又累,又困又渴,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有两只傻狍子在溪边喝水,猪头举枪想要猎杀它们当食物,小黑拦住猪头:“不能用枪,会把游击队引来的!”

  说着,小黑抽出弧月刀,蹑手蹑脚的走过去,两只傻狍子听见动静,立刻支起耳朵。

  小黑看得准确,弧月刀唰地划出一道寒光,将其中一只傻狍子钉死在溪边。

  旁边那只傻狍子乍然见到同伴惨死,竟然吓得呆住了,浑身僵硬,连逃跑都没法逃跑,哆嗦着缩成一团。

  小黑走过去,拔出弧月刀,一股鲜血飞溅起来。

  旁边那只傻狍子突然扑通一声倒在地上,双腿乱蹬了几下,便即不动了。

  小黑摇了摇头:“它被吓死了!”

  我们从昨晚到现在就没吃过东西,这两只傻狍子顿时点燃了我们的腹中饥火。

  猪头舔着嘴巴说:“狍子肉挺香的,可惜没有酒!”

  马疯子没好气地说:“昨晚全是山珍海味,结果就是因为你,大家都没吃饱饭呢,匆匆忙忙放下筷子就出来了!啊呀呀,那份红烧肉我才吃了一块呢!”Χiυmъ.cοΜ

  猪头尴尬地笑了笑:“呵呵,好说好说,等回到云南,我请你们吃大餐,你们尽快放开点。吃完了我们再泡温泉,温泉完了再去马杀鸡,算是我对大家的补偿吧!我知道昨天赌石的事情确实做的不妥,是我给大家惹了麻烦,非常抱歉,我一定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

  “别嘴贫了,把这两只狍子拿去洗干净!”小黑将两只狍子剥了皮,开膛剖腹以后丢给猪头。

  我们在地上挖了一个坑,升起篝火,但又害怕火光被游击队发现,结果找来几片很大的芭蕉叶,搭起一个棚。

  叶晶原本的职业是神婆,懂点医术,治疗一些皮外伤还是没问题的。

  这里面阿木伤得最重,头上有道口子,叶晶准备给他缝针,但是阿木坚决不同意,最后叶晶没有办法,只能用止血纱布将阿木的脑袋缠起来。

  阿木本身是个很冷酷的人,现在顶着一头的白纱布,模样说不出的滑稽,就跟那种中东王子的打扮一样。

  阿木的脸上还扎着玻璃碎片,虽然不深,但也扎进了皮肉里面。

  “你忍着点啊!”叶晶打开急救箱,取出一把镊子,小心翼翼地将玻璃碎片一块块拔了下来。每拔一块,阿木的脸颊就要微微抽搐一下,鲜血顺着那伤口就流了下来,就跟断线的珠子似的,一颗颗往下掉,看得人心惊肉跳。

  马疯子有些害怕地躲到边上,捂着自己的脸说:“哎呀呀,我怎么感觉我的脸都在疼呢?不敢看!不敢看!”

  叶晶给阿木脸上涂抹上药膏,迅速止住鲜血。

  然后叶晶让阿木挽起袖子,在他黑黝黝的胳膊上注射了一针抗菌药。

  热带丛林里面的细菌非常多,一个小小的伤口如果不能及时处理的话,很容易造成继发感染,严重的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当年国军从野人山撤退的时候,医药紧缺,受到细菌感染致死的人非常多,所以才会造成那么大的人员伤亡。

  我走到溪边,低头去洗脸。

  这一番奔跑真是要了我的老命,我浑身上下都被汗水浸湿透了,脸上油腻腻的,就跟抹了猪油一样,非常难受。

  清冷冷的山泉水泼洒在脸上,令毛孔骤然紧缩,说不出的舒服受用。

  爽!

  真爽!

  我不停地往脸上泼水,燥热的心境终于一点点平静下去。

  我闭着眼睛,很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山泉,微风,斑驳的光影,静谧得让人忘记时间,忘记身在何方。

  背后忽然传来一个冷冰冰的声音:“爽吗?”

  我点点头:“嗯,很爽!”

  刚回答完这句话,我突然浑身一抖,觉得很不对劲。

  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但是这个声音不属于阿木,不属于小黑,也不属于猪头和马疯子,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声音,而且他说的是标准普通话,字正腔圆,比我还说得好。

  我猛然睁开眼睛,就看见水面上有个陌生人的倒影,那人就站在我的背后,穿着迷彩军服,手里拿着突击步枪,左臂上还捆绑着一条红丝带。

  我的心登时一凉,整个人都炸毛了,游击队!妈的,我的后面怎么站着一个游击队员?

  这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黝黑的脸庞,眉毛很浓,眼眶深邃,就像是常年在山林里出没的野猴子。

  我浑身冰冷,僵硬得不能动弹,我知道,我现在一旦轻举妄动的话,就会有一颗子弹穿透我的脑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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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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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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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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