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迷踪>第一百九十八章庄园
  面前的这座庄园很大,真的很大,在黄昏的光晕笼罩下,更显磅礴之势。

  从外面看,庄园充满浓厚的东南亚风情,而且富丽堂皇,闪烁着熠熠金光。

  我们一时间都有些懵逼,这是哪里?这是缅甸的皇宫吗?

  厚重的铁门缓缓开启,门口竟然站着两个荷枪实弹的士兵,他们穿着迷彩服,脚踩高帮军靴,戴着墨镜,面容冷肃,却又英姿飒爽,跟我们平时在电视上看见的缅甸军人好像有些不同。

  我们跟在吉普车后面,缓缓驶入庄园。

  我们放下车窗,在车子里面左顾右盼,虽然我们见过的世面不少,但是来到这里,仍然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着什么都觉得稀奇。

  庄园里的气氛是很肃杀的,戒备非常森严,到处都有红外线摄像头,随处可见扛着枪的士兵在巡逻。

  我小声问马疯子:“你那个罗叔叔到底是做什么的?不会是个大军阀吧?”

  缅甸这边有很多军阀势力,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私人武装,但凡有权有钱的大富豪,都会花钱培养自己的私人武装,因为缅甸这块地方实在是太乱了,有钱人都得请人保护自己。

  马疯子也没有来过这里,所以他也很是惊奇,他说:“我不知道,当年我认识罗叔叔的时候,他还很穷的,后来听说他在缅甸这边发了财,过得还不错!”

  猪头咋舌道:“这岂止是‘还不错’?这他妈都快赶上皇帝啦!你这样一说,我突然觉得我们的日子猪狗不如!”

  叶晶满脸忧色地说:“大军阀还好,最怕是个大毒枭,如果不是搞毒品的话,他怎么能够变得这么有钱?”

  我点点头,叶晶的担忧是很在理的,富丽堂皇的庄园,荷枪实弹的私人武装,这确实很像是一个大毒枭的生活方式。

  我们这群人背景都很简单,没有跟毒贩打交道的经验,万一要是说错话,或者什么地方得罪了那个罗叔叔,他一生气说不定就把我们给毙了。哪个大毒枭不是双手沾满鲜血,杀个人对他们来说,比杀只鸡还容易。

  我越想越有些后悔,早知道当初就不该让马疯子找什么关系的,居然找到一个大毒枭家里来了。

  吉普车在一座傣族风情的别墅前面停下,我们也跟着走下车,一个个紧张的不得了。阿木紧绷着脸不说话,小黑仍然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死人脸。

  马疯子像是在安慰我们,又像是在安慰自己,不停地说:“别紧张!放松点!呵呵,放松一点!这是我叔!我叔!”

  吉普车司机对我们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我们跟他进去。

  我们走过去,门口的守卫将我们拦下,要来搜我们的身。

  司机说:“例行公事,诸位配合一下!”

  我们这趟来缅甸,本身也没有带什么武器,唯独只从小黑的长袍里面,搜出了那把弧月刀。

  守卫拿着弧月刀离开,小黑叫住那人,冷冷说道:“把刀还给我!”

  那把弧月刀是小黑的祖传宝贝,他连睡觉都别着那把刀,怎么会舍得轻易被人拿走呢?

  那个守卫并没有理会小黑,小黑踏前一步,沉声说道:“把刀还给我!”

  小黑就是这样的硬脾气,他决定的事情,没人能拦着他。

  小黑的眼神就像要吃人一样,其他守卫立马举枪对着小黑,吓得我们一哆嗦,齐刷刷举起双手。

  面对这么多黑洞洞的枪口,小黑依然面不改色,他就像复读机一样,老是重复那一句话:“把刀还给我!”

  我在心里急得发狂,这么多枪对着我们,就算一人一枪,也能把我们打成筛子呀!

  这个时候,幸好那个司机站出来打圆场:“你们这是做什么?把枪放下,他们是老板的客人!”

  司机的地位应该很高,他这样一说,那些守卫听话地放下枪。

  司机又对那个守卫说:“把刀还给他!”

  那个守卫皱着眉头,有些为难地说:“凯哥,这有点不合规矩……”

  司机凯哥也皱起眉头:“你听不懂我说的话吗?把刀还给他!出了状况我负责!”

  凯哥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那个守卫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好听话地把弧月刀塞回小黑手里,锋利的眼神就像冰冷的刀子,将小黑来回打量了好几遍。

  小黑接过弧月刀,对凯哥说了声谢谢。

  凯哥摆摆手:“看得出来这把刀对你很重要,不过呢这里是缅甸,缅甸有缅甸的规矩,所以你还是把刀收起来吧,待会儿吓到老板可就不好了!”

  小黑点点头,把弧月刀重新插回后背,一句话都没有多说。

  凯哥笑了笑,当先推门走了进去,然后对着里面喊道:“老板,他们来啦!”

  我们走进别墅,宽大的别墅里面金碧辉煌,就连门框都镶嵌着金边。更令人惊讶的是,别墅的墙壁竟然是用玉石砌的墙,泛着迷人的幽光。我见过的有钱人不少,但也没见过这样烧钱的土豪。这样的实力在缅甸,绝对是富贾一方的大人物。

  猪头咽了口唾沫,低声说道:“妈的,太有钱了,这日子堪比皇帝老儿呀!”

  后院里传来一个浑厚爽朗的声音:“哈哈哈,是我的侄儿到了吗?快快请进!快快请进啊!”

  我们穿过别墅大厅,来到后院,后院也很大,地上用各种玉石作为点缀,竟然铺了一条玉石做成的石子路。

  后院中央有个花园式餐厅,一个身材微胖的老头穿着缅甸当地的隆基,正弯腰背对着我们。

  老头的面前是一个烧红的石头烤盘,他拿着一个长夹子,慢条斯理地把一块块肥瘦分明的五花肉放在石头烤盘上,五花肉立马发出滋滋声响,隔着老远都能闻到肉香味。

  餐厅四周站着一圈扛枪的士兵,这阵仗让我们感觉就像来吃鸿门宴一样,即使肚子饿得咕咕乱叫,也不敢随便入座。

  老头冲我们招了招手,邀请我们入座。

  我们走过去,还有些局促,老头仿佛明白了我们的心思,咧嘴笑了笑:“怎么?干嘛这么紧张?不习惯这种氛围是吧?”Χiυmъ.cοΜ

  老头对凯哥扬了扬下巴:“把人撤了吧,吓着我侄子了!”

  凯哥点点头,拍了拍手,用缅甸语叽里呱啦喊了两声,四周的士兵很快就退了出去,偌大的后院里面只剩下我们一群人,除了就是老头和凯哥。

  老头笑眯眯地跟我们做了个请的手势:“诸位,这下可以入座了吧,请!”

  在我固有的思维形态里面,缅甸的大军阀肯定是那种留着络腮大胡子,皮肤黝黑,长相很野蛮,眼神充满凌厉杀气的那种人。如果是大毒枭的话,面容可能还要更阴沉一点,而且不爱说话,给人一种城府很深的感觉。

  但面前这个老头,跟我想象中的样子完全不搭边。

  这个老头可能有六十岁上下,个头不高,两鬓早已布满白丝。但是他的气色很好,面容红润,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给人一种很有学问很斯文的感觉。

  而且他的穿着也很随意,穿着缅甸当地很有特色的隆基,隆基是缅甸男人所穿的裙子,一块布织成一个桶状,不需要裁剪,下身直接套进去,将腰部做一个结就可以了。在热带国家,很流行这种行头,因为这样透气又凉快。

  男人穿裙子的这种打扮,看着挺滑稽的,但是套在这个小老头身上却毫无违和感。

  这个老头,应该就是马疯子口中的“罗叔叔”了。

  马疯子看着老头,有些激动,但因为多年未见,又觉着生疏,试着张了几次嘴巴,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倒是老头先开口了,他笑眯眯地望着马疯子:“大侄子,好久不见,过得好吗?”

  马疯子咬着嘴唇,点了点头:“罗叔叔,我……我过得挺好的……”

  马疯子的眼眶有些泛红,我们都知道这几年他过得很不好。

  老头笑了笑:“看你这副样子,好像过得不太好呀!不过没关系,来到叔叔这里,就跟回到家里是一样的。叔叔现在手里正缺人呢,你是个学问人,可以考虑过来帮帮我!”

  老头这话很明显是想帮马疯子一把,他这么有钱,随便给马疯子一个活,都足够马疯子赚得盆满钵盈了!

  从这点上看,这个老头心地很善良的嘛,不像是大军阀大毒枭的行事风格呢!

  马疯子很感动,他说:“其实我这次来缅甸,是要办点事情,办完了事情如果没地儿可去的话,那就来给叔叔打下手喽!”

  老头拊掌笑道:“好!好!叔叔家里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着!哎呀,这么多年没见,你都长成一个大小伙了,我当年离开村子的时候,你可能才这么高一点点吧?”

  老头伸手比划了一下,脸上露出一些岁月的感慨。

  “叔,我来给您介绍一下,这几位是我朋友,这是汤昭,这是小黑,这是阿木,这是叶晶,这位是景子!啊,还有这个,我,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只知道他叫猪头哥!”马疯子跟老头一一介绍我们。

  猪头尴尬地笑了笑:“什么猪头哥,我叫王建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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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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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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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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