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迷踪>第一百九十二章野人山
  但凡稍微对野人山有所了解的人,提起野人山,那都是谈虎色变。

  尤其是远征军的那段惨痛历史,更是让人对野人山敬而远之,产生了深深的恐惧之感。

  野人山位于中缅印三国交界的地方。它其实叫枯门岭,属虎坑流域。只因山上生存着一些尚处在原始部落时代的后进民族,主要是克钦族,还有少数难以确定种族的人群,这些人深居大山,不与现代文明人交往,被当地人称为“野人”。所以这座覆盖着浓密热带雨林的火山,也就叫做“野人山”。

  野人山是世界上地形最复杂、环境最险恶的地区之一。

  缅甸语意味:“魔鬼居住的地方”。

  野人山方圆五六百公里,到处崇山峻岭,山峦重叠,河网密布,原始森林遮天蔽日。和南方俊秀、隽永的山岭相比,野人山更充满着野性勃勃的生机和原始韵味。前者若是一群花枝招展充满青春魅力的闺秀佳丽,野人山便是围着烈火赤身狂舞的一群未脱蒙昧的山莽野人,甚至是一群人面狮身的妖孽。琇書網

  蚊虫,毒蛇,瘴气,疟疾,沼泽,猛兽,每一种东西都足以置人于死地。

  据资料记载,整个远征军入缅参战的10万总兵力当中,当时为战斗而牺牲的军人约1万多人,却有5万人死在了野人山。如此巨大的伤亡比例,足以说明野人山有多么可怕。

  马中华的日记本里面,也记载着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晚上,我们的部队露宿在一片密林里,万籁俱寂,只有幽深的莽林处,偶尔传来一阵野兽的嘶叫。

  “啊——”

  突如其来的一声哀嚎,把人们从睡梦中惊醒。

  不过半梦半醒中的人们,大多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因为这一路走来,大家实在是太疲惫了。

  可那哀嚎声一声接着一声,一声比一声惨烈。

  我和连长终于按耐不住翻身而起,举着手电循声跑去。

  手电光中,只见小战士詹佑国在地上翻滚,他一边发出令人悚然的惨叫,一边手忙脚乱地在头上脸上猛拍,双手沾满鲜血,脸上更是血污淋漓。

  眼前的景象令我们倒吸一口凉气,我们看见黑压压一片小蜻蜓似的巨蚊,正以成师团的编制,在轰炸机般的轰鸣声中盘旋俯冲,向詹佑国前仆后继地发动着地毯式轰炸。

  不过片刻工夫,詹佑国的呼救声渐渐低弱下去。

  等我们点燃火把,驱走那些毒蚊,詹佑国的身体已经僵硬的躺在泥地里,一动不动了。

  詹佑国全身肿胀,面目全非,完全没有了人的模样。

  战友们在浓重的悲哀中忙乱了一阵,最后把他的尸体安顿在一棵榕树根蔸的荫翼下,蒙上雨布。

  在翻越野人山的过程中,不断有人死去,每天的伤亡都很巨大,所以根本连尸坑都来不及挖,大多数死去的战士,都像詹佑国这样,尸体安顿在浓密的树根下面。但是詹佑国的尸体能够蒙上雨布,已经算是非常好的待遇了。

  这天晚上,我们全连士兵都不敢继续睡觉,硬熬着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战士们的心里除了伤感,还有恐慌,生怕毒蚊飞来光顾自己,一有风吹草动,立马心惊肉跳,好在烧着几堆大火把林子映得火红,再没有蚊子飞来了。

  第二天早晨起来,有人从摆放着詹佑国尸体的榕树旁经过,惊得目瞪口呆,连声喊大家快去看。

  很快树旁站满了人,一个个神色凝重,满脸惊惧之色。

  只见盖着尸体的雨布竟然被掀掉了,衣服也不知道被什么野兽撕扯开了,内脏全都被掏空,只剩一副光骨架子。那副白森森的骨架上,爬满了指节粗大的红褐色蚂蚁。

  野人山湿热的环境,滋长的蚊虫几乎都是超大型号的。那些蚂蚁虽然和我们家乡墙边地头的红蚂蚁形体类似,但个头却比家乡的红蚂蚁大了十倍不止。

  一只只红蚂蚁如尚未长出翼翅的小蜜蜂,圆鼓溜溜的脑袋上,一对方括号似的触须横伸在前头,不停地灵活摆动,一对复眼闪烁着慑人的幽光,两片钳子似的横颚,犹如弯嘴镊子,正在啃咬骨架上剩余的皮肉。细细的腰肢后面,拖着个椭圆形的大肚子,滚瓜溜圆,微翘着尾尖,配合啃噬动作,左右蠕动。

  有些胆小的士兵顿时吓得浑身发抖,还有些士兵当场就哇哇呕吐起来。

  看着地上白森森的骨头架子,我们的心里就像刀绞一样难受,无边的恐惧笼罩着我们,因为我们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会这样死去。

  “哈哈哈!一群胆小鬼!一群胆小鬼!”

  马疯子拍着手,围着我们又蹦又跳。

  猪头抓着马疯子的后衣领子,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怒骂道:“你他妈给我闭嘴!”

  马疯子捂着脸颊,委屈地退到边上,嘴里嘟嘟囔囔个不停。

  我如同一根木头桩子,一动不动地杵在房间中央,房间里很沉寂,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在等待我的决定。

  半晌,我咬紧牙关,从喉头里硬生生憋出一个字:“去!”

  猪头抹了一把脸:“真的要去?”

  我莞尔笑了笑,故作玩笑似的说道:“我宁愿死在野人山,也不愿意死在蛇组手里!”

  猪头无奈地跟着笑了笑:“这倒是个很好的理由!”

  然后猪头回身问其他人:“你们呢?你们有什么想法?”

  景子第一个站到我的身边,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她的决定已经足够明显。

  阿木淡淡地说:“少爷在哪,我就在哪,我的任务是保护他!”

  小黑更直接,只说了两个字:“随便!”

  叶晶耸耸肩膀:“既然大家都去,我当然不能放单喽,万一那什么蛇组找到我,我不就死翘翘了吗?所以,我要跟你们一起!”

  猪头双手一摊:“好吧!既然这是大家的决定,我也没有意见!”

  “我也要去!”马疯子突然站了起来,神色肃穆。

  “你去?你要去哪?”我诧异地问。

  “野人山啊!”马疯子说。

  “你跟着我们去野人山?”我上下打量着马疯子。

  马疯子把胸口一挺:“对啊!”

  我对马疯子说:“你也是个文化人,你也看过你爷爷的这本日记,你应该比我们更清楚野人山有多么危险,用九死一生来形容都不为过!”

  马疯子满不在乎地说:“你觉得我现在活着,跟死了有什么区别?”

  马疯子淡淡的一句话,却给我造成很大的心理冲击。是呀,马疯子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对他来说,毫无任何意义。所以马疯子宁愿跟着我们去冒险,也不想继续待在这里腐烂下去。

  见我没有做声,猪头小声提醒我说:“少爷,这个马疯子脑子不正常的,你不会真的答应带上他吧?”

  我看着马疯子,他的眼神很坚决,一点都不像脑子有病的样子,而且他的眼神中带着一种渴望,我能读懂这种渴望,他想离开这里,迫切地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你真的要去?”我问。

  马疯子坚定地点点头。

  “好!”我只说了一个字。

  但是猪头却有些不乐意了,猪头当着马疯子的面,直截了当地指着马疯子对我说:“他会成为我们的累赘!”

  “累赘?!呵呵!”马疯子露出一副很不爽的表情:“我的专业其实并不是考古,而是自然生物,所以我比你们更加了解野外丛林,有了我的加入,你们绝对是如虎添翼,懂吗?”

  猪头撇撇嘴,讥讽道:“哟,不错嘛,脑子挺清醒的,还他妈能说成语了!”

  马疯子抱着臂膀,颇有些得意地说:“我知道你很有本事,可你再有本事又怎么样,你要知道野人山在缅甸那边,你再厉害能在缅甸翻个浪花吗?实话讲,我父亲在缅甸那边给我留下了一些人脉,如果去野人山的话,我还能动用那些人脉给我们提供帮助!”

  猪头心头很不爽,但马疯子说的却是事实,猪头在内地人脉很广,但是到了缅甸就完全失去了关系网,如果出了什么状况,没有本地背景,我们确实很难应付。再加上缅甸那边的局势本来就不稳,那是一个极度危险的国度。

  猪头冷哼着翻了翻鼻孔:“牛逼可不要吹大了,否则摔下来会很疼的!”

  马疯子耸了耸肩膀:“信不信由你!”

  我退后一步,靠着床边,环抱臂膀看着马疯子:“明人不说暗话,咱们就直说吧,你想得到什么?”

  我也不是傻子,马疯子想要跟着我们进入野人山,又给我们提供缅甸那边的关系网,他肯定是有自己的目的,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帮助我们。所以他这样做,除了想要摆脱现在的生活以外,应该还有另外的目的。

  马疯子盯着我,呵呵笑了起来:“我说我为了钱,你相信吗?”

  我摇摇头,很平静地说:“我不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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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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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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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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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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