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迷踪>第一百七十七章明月客栈
  滇王金印在手,为了免生事端,我们在昆明稍作休整后,马不停蹄地赶往抚仙湖。

  抚仙湖的湖水晶莹剔透、清澈见底,古人称为“琉璃万顷”,位于澄江县境内,距昆明只有52公里。

  《徐霞客游记》中所载:“滇山惟多土,故多壅流而成海,而流多浑浊,惟抚仙湖最清”。

  可见,抚仙湖的美,最大的特色就在于湖水清澈,几乎没有受到任何污染。

  漫步在抚仙湖畔,迎着徐徐晚风,金色的夕阳倒映着湖水,湖面上波光粼粼,美得如同仙境。

  很多人来到抚仙湖,就是为了洗净一身城市的铅华。

  这里就像是一座美丽的世外桃源,猪头望着碧波万顷的湖面,神情激动地说:“难怪滇王墓会修建在这里,这里可真是一处藏风聚气的风水宝地啊!”

  抚仙湖畔有很多民宿和客栈,古色古香,庭院楼台栽种着花花草草,别有一番风情。

  现在属于旅游旺季,这些民宿和客栈全都挤满了游客,那些游客三三两两,或慵懒地晒着太阳,或聚在一起品着小酒,或在青石小道上漫步时光,慢节奏的生活方式让人感觉无比的舒心惬意。

  叶晶带着我们走进一间客栈,我抬头看了看招牌,龙飞凤舞的黑墨写着四个大字:明月客栈!

  这间客栈的规模在这里只能算中等,但是地理位置不错,面向着抚仙湖,风景独好。

  客栈的装潢虽然简单,但全是木头结构,浓烈的古风扑面而来。

  落日的余晖在青石墙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懒洋洋的肥猫趴在墙头呼呼大睡。

  叶晶找到客栈老板,令我们感到意外的是,老板是一个年轻人,而且是一个年轻女人,长得不算特别漂亮,但是很有味道,穿着当地少数民族的服饰,勾勒出曼妙的身姿。

  叶晶好像跟老板认识,两人一见面就叽里咕噜地说了起来,看上去很开心的样子。

  很快,叶晶把老板带到我们面前,介绍说:“这是我朋友,也是这间明月客栈的老板,来之前我已经让她预留了几间客房,所以不用担心没地儿睡觉!”

  美女老板笑眯眯地冲我们点了点头,声音很好听,虽然略有些沙哑,但却令人着迷,她说:“客栈里什么都有,既然是叶晶的朋友,那也不是外人,大家随便一点,叫我阿刁就可以了!”

  叶晶说:“阿刁不仅人美,而且多才多艺,她可是这一带有名的民谣歌手呢!”

  民谣歌手?!

  难怪她的嗓音那么好听!

  阿刁轻拂了一下秀发,微微笑道:“个人喜爱罢了,谈不上什么歌手,心情好的时候会唱两曲!哎,你们跟我进来吧,简单做个登记就能入住了!”

  登记以后,阿刁带我们去了客房。

  阿刁给我们留的房间,都是面向抚仙湖的上等房间,躺在宽大的木床上,睁眼就能看见碧波荡漾的抚仙湖,如同一颗巨大的蓝色琥珀,美得令人心醉。

  这让我想起著名诗人海子的一句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抹残阳就像一条金线,将抚仙湖一分为二。粼粼波光中,几叶轻舟正翩然而归。我想,也许只有大自然的画笔才能画出如此良辰美景吧!

  我们放好行李,简单洗漱以后,阿刁便来招呼我们去吃晚饭。

  明月客栈的餐厅也很有特色,坐落在客栈二楼的一处观景平台,可以一边用餐一边欣赏抚仙湖美景,而且这里晚风徐徐,一点都不觉得炎热,再喝上两支冰冻的“风花雪月”啤酒,真是爽的不要不要的。

  晚餐安排的很丰盛,都是些本地名菜,汤汁香甜的汽锅鸡,鲜嫩可口的砂锅鱼,冷片牛肉,黑三剁,馋得我们哈喇子长流。

  虽然这些菜品的做工并没有酒店那样精美,但是在这种地方,吃的就是一种心情,一种氛围,就需要这种粗犷的原生态感觉。

  明月客栈的生意不错,除了我们以外,餐厅里还有不少客人,大家都在安静地吃饭喝酒,小声地谈笑,生怕惊扰了抚仙湖的宁静。

  阿刁抱着一把木头吉他站在餐厅的舞台上面,灵动的手指拨动琴弦,悠扬的旋律响起,阿刁微闭着眼睛,暗淡的灯光落在她的身上,让她看上去就像是黑夜里走出的女神。

  阿刁一张口,天籁般的嗓音立即让餐厅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沉浸在阿刁的歌声里面,如痴如醉。

  猪头拉着我的衣服,激动地说:“你知道吗,我好像找到初恋的感觉了!”

  叶晶踹了猪头一脚:“拉倒吧你,你都是油腻的中年大叔了,人家阿刁在二十出头呢!”

  猪头一脸正色地说:“男人是很专情的,无论多少岁的男人,都喜欢二十岁上下的女人!”

  叶晶撇撇嘴:“如果阿刁是瞎子的话,可能你还有机会!”

  “噗!”我一口啤酒喷出去,忍不住哈哈大笑。

  猪头翻了翻白眼:“你这种女人,就是没有品位,男人就像一杯老酒,越老越醇厚,知道不?”

  叶晶上上下下打量猪头:“你充其量也就是一瓶老白干,装什么茅台呢!”

  这个时候,音乐戛然而止,阿刁抱着吉他,给客人们款款鞠了一躬,餐厅里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叶晶跟阿刁挥了挥手,阿刁放下吉他,微笑着走到我们身旁坐下。

  叶晶笑嘻嘻地问我们:“我朋友唱歌怎么样?我没骗你们吧,是不是很动听?”

  猪头端起一杯酒,拍着马屁说:“岂止是动听,简直是勾魂啊,我这小心肝一直都是扑通扑通的乱跳呢!”

  猪头这厮确实臭不要脸,自己一大把年纪了,说话居然还这样肉麻。

  阿刁接过猪头递来的啤酒,很有气质的说了声谢谢,然后一口把酒给干了。

  不得不说,阿刁这样的女人,确实很勾魂。

  该女神的时候女神,该女人的时候女人,该女汉子的时候女汉子,有冷艳孤傲的气质,也有温柔婉转的风情,同时还有一丝野性,怎能不令男人心动呢?

  阿刁的性格也很率真,三言两语就跟我们混的熟了,她说:“抚仙湖很漂亮的,既然来玩,就玩个痛快,反正有叶晶带着你们!我这边客栈确实挺忙的,也就不能陪你们游玩了,但是每晚陪你们喝点小酒还是可以的!”

  聊了一会儿,话题又回到抚仙湖上面。

  我们是来抚仙湖寻找滇王墓的,所以掌握的信息越多越好。

  当然,我们也不可能告诉阿刁我们的真实目的,只能告诉她我们是来游玩的。

  阿刁也很健谈,她说:“抚仙湖这个名字的由来还有一个神话传说,相传玉皇大帝派了天上的肖、石二仙到人间巡查。二仙来到滇中,只见一池碧水波光粼粼,二仙被湖光山色所迷,忘了返回,日久天长变为两块并肩搭手的巨石,永远站立湖边。过去湖东南方有两石在湖中并肩搭手倚立,据说就是肖石二仙。碰上风和日丽的好日子,在湖上驾舟遥望,还能若隐若现地看到两仙人在观赏,为留其迹,所以故名‘抚仙湖’!”

  我笑了笑:“这抚仙湖广袤无垠,是最大的高原深水湖,湖底下面不会藏着什么水怪吧?”

  阿刁笑了起来,露出雪白的皓齿:“有没有水怪我不知道,不过我倒听说过湖里有水鬼!”

  “水鬼?真的假的?我对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最感兴趣了,能跟我讲讲吗?”说着,我给阿刁倒上一杯酒。琇書網

  阿刁喝了口酒,润了润喉咙:“抚仙湖下面有一座古城遗址,有人说古城里面有很多怨魂,这些怨魂就是水鬼。每当月圆之夜,这些水鬼就会浮出水面,一边吸食月华,一边寻找替死鬼!”

  对于什么水鬼的传闻,我自然是不信的,反正深山大泽都会有鬼魂的民间传说,听得多了也就不足为奇。

  我反倒感兴趣的是,抚仙湖下面有座古城遗址!

  “那座古城遗址是古滇国吗?”我问。

  阿刁摇摇头:“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反正基本上每年都会有科考队来抚仙湖做科学考察,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人能够揭开古城遗址的神秘面纱!不过民间倒是流传着很多传说,有人说水下古城以前是古滇国的都城,后来因为洪水而沉入抚仙湖。还有人说,水下藏着滇王的王陵,但是谁也没有找到过!之前中央电视台还来做过水下古城的探索直播呢,打捞出了不少东西,不过至今也没有什么消息!”

  顿了顿,阿刁又说:“在这里开了几年客栈,什么人都见过,旅游的,科学考察的,冒险的,甚至还有盗墓的,形形色色,多得去了!”

  “哇,这么多人,肯定有很多精彩故事,能不能跟我们说说?”我故作很好奇的样子。

  我发现跟着猪头以后,我“踩盘子”的水平越来越厉害了,猪头跟我碰了碰杯,露出赞许的眼神。

  阿刁微微摇晃着酒杯:“精彩的故事没有,恐怖的故事要不要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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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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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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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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