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木直接一个虎扑蹦跶过去,一下子将道士扑倒在地上。
阿木的这个举动,直接把对方那个老叟吓晕过去。
“僵尸吃人啦!快跑啊——”
那几个亲属看见道士都被僵尸扑倒了,唯一的救命稻草都断掉了,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屁滚尿流的往外跑,生怕跑得慢了。
其中一个亲属还算有人性,落在最后,背起晕死的老叟往外跑。
不过此时此刻,他们自然也顾不上老祖宗的那口棺材了。
眨眼的工夫,除了道士以外,其他人全都跑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老祖宗的那口棺材孤零零地摆放在院子中央。
阿木将道士扑倒以后,一拳打在道士的脑袋上,道士连哼都没有哼一声,直接昏死过去。
阿木拍拍手站起来,不屑地看了一眼昏迷的道士,冷冷说道:“辣鸡!”
看着满地狼藉的现场,我终于忍不住,捧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一向冷肃的阿木,此时竟也笑了起来。
很难想象,以阿木的性格,居然陪着我们做了一件如此幼稚恶搞的事情。
“怎么样?还满意吗?”我问叶晶。
叶晶笑得前仆后仰:“哈哈,满意,非常满意!之前我还担心你俩出漏子呢,没想到你们的演技还挺精湛的!”
我笑着说:“算了,论演技我们跟你简直没法比,你才是天生的演技派,贞子这个角色都被你给演活了!”www.xiumb.com
叶晶把披散的头发重新捆绑起来:“呐,我早就跟你说过,这些山里人很迷信的,随便恶搞一下,都能吓得他们屁滚尿流!他们也不动脑子想一想,这世上还真有僵尸呀?啊哈哈!”
“刚才我看那个老头也被吓晕了,应该没事吧?”我说。
那个老叟要是被吓得出了毛病,我们还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叶晶冷哼道:“管他那么多呢!那个老头最讨厌了,这个道士就是他找来的,硬生生把我给撵走了,吓晕他也是活该!”
我指着地上昏迷的道士问叶晶:“这小子怎么处置?”
叶晶想了想,又想出一个损招,让我们找来两根绳子,把昏迷的道士五花大绑在院子中央的棺材上面。
叶晶很满意自己的“杰作”,拍手笑道:“明儿一早,他们肯定会回来的,老祖宗的棺材还丢弃在这里呢,到时候他们看见这个假道士被绑在棺材上面,不知道会作何感想呢!”
“那要不要把他的衣服裤子都给脱了?”我问。
叶晶指着我,嘿嘿笑道:“你小子比我还损呢!”
说干就干,三下五除二,我就把道士的道袍给扒了,只剩下一条三角内裤。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尖嘴猴腮的家伙,内裤上面的图案居然是海绵宝宝,我差点没有笑掉大牙。
现场凌乱不堪,丢弃着很多东西。
不止棺材丢弃了,随身携带的好多东西也丢弃了,甚至还丢弃了不少的乐器。
我翻开两个包,找到不少食物,里面有酒,还有烧鸡,腌肉。
刚才看见道士在院子里大快朵颐,我就馋得不行,没想到现在居然还能有意外的收获。
我心中大乐,把阿木和叶晶招呼过来,三个人也不客气,围坐在火堆边上,顺手将烧鸡加热了一下,然后你扯鸡腿,我扯鸡头,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很快就把烧鸡给消灭掉了。
我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肚子,慵懒地伸了个懒腰:“舒服啊!”
为了安全起见,我们没有在义庄里继续留宿。
如果被那些村民发现这是一出我们搞出的恶作剧,他们估计会出动一整个村的人追杀我们,到那时候事情就不好收场了。
我们把脸上的鬼妆清洗干净,恢复原本的面容,然后熄灭篝火,摸黑下了山。
临走的时候,我还不忘伸出手指弹了弹可爱的海绵宝宝。
天色微亮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个集镇。
为了感谢我们的鼎力相助,叶晶拉着我们去集镇,一定要请我们吃饭,表示感谢。
一夜跋涉,小半只烧鸡早就消化得差不多了,男人在二十岁这个年纪,还会生长发育,所以我的胃口一直都还不错,叶晶请客吃饭,我也没有假惺惺拒绝。
我们进入集镇的时候,正好碰上赶集。
虽然这是大山深处的一个小镇,但赶集的时候,人还是挺多的,到处都是人头在攒动,十里八乡的乡亲全都蜂拥而至,有来采购日常用品的,有来贩卖果蔬土货的,还有拉着廉价的衣服在摆摊销售的,吆喝声,讨价还价声,嬉笑怒骂声汇聚成一片热闹的海洋。
集镇并不大,转来转去就那几条街道,叶晶从小在这里长大,也算是这里的熟客,而且她本身就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神婆,所以路过好几家店铺的时候,里面的老板都在跟叶晶打招呼。
叶晶在这里,就像是名人一样的存在。
拐过一个弯角,前方出现了一个小饭馆,这大概是集镇上唯一的一家饭馆。
叶晶跟我们介绍说,别看这家饭馆内饰简陋,但是里面菜品的味道那可是一流水准。听说老板是以前清朝御膳房大厨的传人,清王朝覆灭以后,御膳房大厨回到故乡,开了间小饭馆维持生计。后来店里的伙计继承了大厨的衣钵,于是厨艺便一代代传承下来。
这家饭馆确实人气爆棚,这还没到正午吃饭时间,饭馆里早已是人山人海,喧闹不已,里面都已经坐不下了,外面的人还在不断往里挤,店里的伙计不得不出来维持秩序,让食客在外面排队等候。
不过叶晶的面子确实够大,店里的伙计看见叶晶,径直微笑着把我们迎了进去,还给我们腾出一个单间。
“叶姑娘今天吃点啥?”伙计笑眯眯地问,听这口吻,叶晶也是经常来这里的熟客。
叶晶说:“今天我有两个朋友,给我添两个拿手的硬菜,其他的照旧吧!”
“好咧!今天正好有新鲜的穿山甲,我让厨房给你弄一只!”伙计擦了擦桌子,把抹布往肩上一搭,躬身退了出去。
叶晶又喊了一句:“酒!上等的米酒,给我来一坛!”
也许是受到特殊关照,虽然我们后面才进来,但是我们的菜肴很快就流水一样端了上来,铺满了一整张桌子。
桌子中央有个大盘子,盘子里卧着一只穿山甲。
里面的肉都已经切成块烧好了,只剩下穿山甲的外壳卧在中间起个装饰效果。
整道菜霸气十足,散发着浓郁的香味,一看就是皇家御厨传下来的菜品。
“整这么丰盛?”我拿着筷子,看得眼花缭乱,一时间有些无从下手。
“你们帮我出了口恶气,本姑娘心头爽啊!哈哈哈,来,喝酒喝酒!”叶晶举起酒杯,一脸豪爽的模样。
我喝了口米酒,入口清冽,回口甘甜,叶晶说这是老板自己用山泉酿造的米酒,酒香味特别纯。
我放下酒杯,忍不住笑道:“我现在很想知道,那个海绵宝宝是不是已经醒了?”
叶晶给我倒上酒,嘻嘻笑着说:“那些家属回头再来义庄,看见那个王八犊子被绑在棺材上面,哈哈,那表情肯定就像吃了屎一样难看!”
满桌的佳肴让我们食指大动,我们一边喝酒吃饭,一边聊天,气氛非常愉快,就连阿木也时不时地露出笑容,用阿木的话来说:“少爷,你最近有点顽皮!”
我顽皮?!
我扭头看向叶晶,这个长相精美的女人,此时正在谈笑风生。
我心中暗想,我的顽皮都是被叶晶传染的吧!
虽然跟叶晶相处时间只有短短一天多,但是却像交往多年的老友,也许在骨子里面,我和叶晶都属于同一类人。只有同一类人,才能互相吸引。
“哎,喝酒啊,你光顾着看我吗?”叶晶转过头,发现我在看她。
叶晶喝了酒以后,脸颊红扑扑的,更添迷人春色。
我赶紧搪塞道:“没有,我哪有看你,刚刚一只苍蝇飞过去了!”
这顿饭把我们撑得圆滚滚的,就像球一样滚出饭馆。
我咬着牙签,让阿木给猪头打了个电话,让猪头按照鸡毛信上的地址前来跟我们汇合。
挂断电话,我问阿木:“猪头怎么说?”
阿木说:“他说三天之内赶过来!”
我皱眉道:“三天?!那老小子在磨蹭什么呢?”
阿木说:“我刚才也问了他,他说这两天有个大老板要看货,临走前他准备做笔大生意!”
我知道猪头做生意的热情,他说在谈生意,我现在哪怕用九头牛都把他拉不过来。
我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说:“三天就三天吧!”
我问叶晶去她家还有多久,叶晶指着前面的一座山头说:“翻过这座山头就到了!”
我们现在也没地儿可去,只有先回叶晶家里,等着猪头前来汇合。
午后的集镇已经安静下来,赶集的人走得七七八八。
叶晶突然走得飞快,在集镇里七拐八绕的。
我的肚子圆滚滚的,在后面跟得很辛苦:“我说大姐,能不能走慢一点?你急着回去睡午觉吗?”
叶晶压低声音说:“之前跟踪我的人,又出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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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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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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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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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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