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迷踪>第一百二十五章玉俑
  “这里这么多金银珠宝,不会是假的吧?”

  我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根金条咬了咬,磕得牙齿咯嘣响,货真价实啊!

  “发财啦!哈哈哈,发大财啦!”

  猪头原本在上面一层撬箜篌上面的翡翠玛瑙,比我们要迟下来一会儿。当他听见我们惊叹声的时候,几乎是从石阶上骨碌碌滚着下来的,而且满脸笑开了花,好像一点都不知道疼痛似的。

  猪头趴在地上,结结实实摔了个狗啃泥。

  不过随即他便一抹嘴巴爬起来,欢呼雀跃,冲着最近的一个木头箱子奔了过去,一脚踢开箱盖,里面掉下好几个金元宝,金灿灿的,几乎亮瞎猪头的眼睛。

  猪头双眼眯成一条缝,不由分说地让阿木把战斗背包丢给他。

  背包里本来也没什么东西,猪头腾空背包,抓起金元宝胡乱往里塞。

  实话讲,面对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没有人不动心。不过我们深知一个道理,如果没命活着出去,现在带着再多的金银珠宝也没有用。

  蛇组很有可能还在浮屠塔里,危机并没有解除,而且浮屠塔里还不知道有没有机关暗器,并且我们这次来的目的绝不是为了发财,主要是为了取走小黑家的祖传东西,所以我们都没有动,除了猪头以外,谁都没有染指这些金银珠宝。

  “角落里有人!”

  景子突然低低惊呼一声,我虎躯一震,抄起匕首朝着角落扑过去。

  扑到近处一看,角落里确实立着一个人影。

  仔细一看,这人外表穿着一件玉做的衣服,翠绿色的玉衣泛着幽冷冷的光。

  我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老直,我是做古董生意的,我自然知道这件玉衣的价值,顿时激动得语无伦次:“这可是金丝玉衣啊!”

  这件玉衣是由很多块打磨光滑的玉片拼合起来的,玉片中央用金丝做线,将这些玉片全部串联起来,工艺相当精湛。

  一般来说,只有在一些王侯将相的顶级大斗里面,才有可能发掘出这种玉衣。

  而穿着玉衣的尸体,则叫做“玉俑”。

  因为据说玉这种东西,不仅能够辟邪,还具有防止尸身不腐的奇效。

  穿着玉衣下葬的玉俑,不会发生尸变,而且即使千年以后出土,尸体也像刚下葬时候一样栩栩如生。

  我搞古玩这一行,听过的江湖轶事很多,据说当年汉献帝陵被盗掘的时候,盗贼就在汉献帝陵里挖掘出了一个玉俑。盗贼把里面的尸体拖出来的时候,尸体还是“鲜活”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听说有盗贼按耐不住,竟然还对着尸体做了龌龊苟且之事。后来,那具尸体被焚烧了,外面的玉衣被盗贼掳走,几经辗转,也不知道流落在何方。

  没想到今时今日,在这楼兰妖塔里面,竟然还能看见如此珍贵的玉俑,让我在惊喜万分的同时,却又大感意外。价值连城的玉衣就这样套在玉俑身上,随意的立在藏宝库的角落里。这楼兰王是不是因为宝贝太多,所以对这些宝贝都失去了兴趣?还是说楼兰王太过自信,相信没人能够进入楼兰妖塔,所以他根本不需要把这些东西藏起来?琇書蛧

  我伸手摸了摸那件玉衣,触手冰凉凉的,玉片的质地也是带着绿丝的极品好玉。

  就在这时候,面前的玉俑好像微微动了一下。

  我吓了一跳,赶紧松开手,以为是自己眼睛花了。

  但是,令我完全没有料到的是,那个玉俑突然踏前一步,飞身将我扑倒在地上。

  一股寒意闪电般划过脑海,这是什么情况?玉俑怎么会活过来的?不可能是诈尸吧?

  我猝不及防,后脑撞击在地上,脑袋里嗡的一声响,瞬间失去反抗的力气。

  就看见那个玉俑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尖刀,对着我的心窝凶狠地扎下。

  我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玉俑手里握着的,竟然是一把现代军刀!

  千年之前的玉俑手里,怎么会握着一把现代的野战军刀?

  我的脑子还没转过弯来,就听砰的一声枪响,一蓬黑色的铁砂打在玉俑身上。

  站在我身后不远处的景子见势不妙,第一时间掏出沙喷子,给那个玉俑来上一枪。

  玉俑闷哼一声,从我的身上翻滚下去,外表套着的玉衣都被铁砂崩碎了,碎裂的玉片稀里哗啦往下掉,让人看了怪心疼的。

  我心里暗道一声可惜,价值连城的玉衣居然被景子一枪崩烂了。

  就在这个玉俑偷袭我的同时,其他几个角落里立着的玉俑,也几乎在同时冲了出来,分别朝着阿木他们发起突然袭击,四周立刻传来乒乒乓乓的打斗声,还夹杂着各种叫骂声和怒吼声。

  这是怎么回事?

  这里的玉俑全部诈尸了吗?

  我正自茫然不解的时候,面前的玉俑突然一把扯掉外面的玉衣。

  我惊讶得张大嘴巴,妈的,我们中计了,这些根本不是真正的玉俑,这些玉俑全都是蛇组的人假扮的,他们套上玉衣,假装成玉俑站在角落里,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对我们发起突然袭击。

  阴险!

  真他娘的阴险!

  这些蛇组成员狡猾的犹如毒蛇,真是跟他们后颈上的毒蛇纹身相当匹配啊!

  我一看那人穿着全副武装的战斗服,立马反应过来他是蛇组的人,顿时怒从心头起,拔出匕首就要扑上去和他拼命。

  忽然,那人迅速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枪口直接对准我身后的景子。

  我大惊失色,不顾一切的飞身扑上去,死死按住他的胳膊。

  枪声响起,一颗子弹贴着我的耳根飞出去,在墙上飞溅起一点星火,不知道弹射到了什么地方。

  我只觉耳朵嗡的一下,就像有颗炸弹在脑袋里爆炸一样,沉闷的枪声几乎震破我的耳膜。庆幸的是,子弹没有击中我的耳朵,只是擦破了耳根,不过疼痛肯定是无法避免的,鲜血滴落下来,火辣辣的痛感刺激着我的脑神经,令我瞬间发了狂。

  我抄起匕首,一刀扎下去,刀尖顿时穿透了那人握枪的手掌,迫使那人丢掉手枪。

  但是蛇组的成员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人,剧烈的疼痛反而刺激了他的战斗欲望,他腾出另外一只手,五根手指牢牢扼住我的咽喉,他的手劲非常大,瞬间让我喘不过气来,眼前一片金星乱舞。

  慌乱中,我也伸手掐住他的脖子,两人迅速纠缠在一起,就像两条缠绕在一起的蛇,谁也不肯松手。

  两人抱在一起翻滚了好几圈,竟然顺着中央的石阶,骨碌碌滚到下面一层,也就是浮屠塔的第四层。

  这一路滚下去,身体素质再好的人,也跌得七晕八素,找不着东南西北。

  眼前的事物一直在颠倒翻滚,我的脑袋,肩膀,后背,身上几乎每一个部位都受到了撞击。

  而我这一路下来,双手一直死死抱着那人不松手,所以那人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估计也是摔得一身伤。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我们滚入浮屠塔第四层。

  第四层浮屠塔里面竟然密密麻麻放置着不少棺材,这些棺材全都是半透明的玉棺。

  我翻滚下石阶以后,终于和那个黑衣人分离开来,又往前骨碌碌滚了好几圈,飞身撞翻一口玉棺,这才硬生生停止下来。

  我只觉胃液翻腾,五脏六腑就像移了位置一样,晕眩的感觉直冲脑门。

  我发现在经历这么多事情以后,我的身体素质可能提升了许多,这样一番碰撞我都没有昏死过去,若是换在以前,我可能一两个月都起不了床。

  那口被我撞翻的玉棺倒在地上,棺盖翻落,从里面滚出一具女尸。

  我使劲掐了掐太阳穴,强迫自己保持清醒。

  因为我的潜意识里很清楚,现在命悬一线,谁先站起来,谁就能杀死对方。

  所以我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站起来!一定要站起来!!

  我紧咬着牙关,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刚一抬头,目光一下子就被身旁的女尸给吸引住了。

  女尸趴在地上,看不清她的模样,我并不是被她的容貌吸引住了,而是被女尸身上的衣着吸引住了,她的衣着打扮怎么这般熟悉呢?

  我越看越觉得困惑,很快又从困惑变成恐惧,然后整个身体止不住地开始颤抖。

  熟悉!

  绝对熟悉!

  女尸的这一身打扮,竟然跟景子的打扮一模一样!

  玉棺里的女尸是千年前的古人,她怎么会穿着现代人的衣服?

  还有,景子身上的服饰,带着一点彝族风情,可是这女尸却是楼兰人,跟彝族相差十万八千里,怎么她也是一身彝族风情的打扮?

  此时此刻,我的注意力完全被面前的女尸所吸引,全然忘记那个黑衣人的存在。

  那个黑衣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昏死了过去,摔进黑暗的角落里,一直都没有声息。

  我平定了一下心神,颤巍巍伸出手臂,准备把女尸翻转身来看一看。

  我的心颤抖得厉害,因为我的脑海里闪现过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当我把女尸翻转过来的时候,女尸的面容便清晰地映入我的眼帘。

  我只看了女尸的脸庞一眼,整个脑袋轰的一声就炸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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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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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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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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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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