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迷踪>第一百零六章寻龙诀
  寻龙定穴是摸金人的祖传手艺,说得直白一点就是“看风水,观星象”。

  古人下葬是很讲究风水的,不少大斗都会埋藏在龙脉之上,所谓的“寻龙”,其实就是寻找龙脉,通过特定的风水知识,找出大斗所在的位置。

  一般人看风水,大多只能看懂皮毛,但是正宗的摸金人却不一样,他们能从山川大泽,深海荒漠,日月星辰中找到风水玄机,其中的知识是外人根本没法领悟的。

  猪头这家伙看上去老不正经的,但本事还是挺过硬的,他既然敢夸下这个海口,说明他有足够的自信。

  “你不是要让我们大开眼界吗?怎么无动于衷呢?”我催促道。

  猪头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莫急!你当我是神仙啊,这茫茫大漠什么东西都没有,你要我怎么看风水?等晚上星星出来的时候,你再叫我!我现在要去睡一会儿,一宿没睡,真是困死人了!”

  猪头找了一处背阴的沙丘躺下,翘起二郎腿,用面罩遮住脸颊,很快就扯起了呼噜。

  猪头现在是我们存活下去的唯一希望,猪头说要休息,我们也不敢打扰他。

  漫长白昼百无聊赖,我们也不敢随意走动,免得更加迷失方向。

  火辣辣的太阳悬挂在脑袋顶上,烤得人头晕眼花。

  我们也学着猪头在背阴的沙丘后面躺下睡觉,尽量减少运动,这样才不会感到饥饿和口渴。琇書蛧

  整整一天,我们就是在这种恹恹欲睡的混沌状态中熬过去的。

  好不容易熬到晚上,炎热的气温终于降了下来,我们一整天不吃不喝,尚且还能坚持的住。

  我把猪头摇醒:“喂,别再睡啦!星星月亮出来了,该你表演啦!”

  猪头打了个呵欠,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拍拍屁股从地上爬起来。

  沙漠的夜空清澈透亮,满天星斗就像是舞台上的彩灯,一闪一闪的。

  在我们这些普通人眼里,除了看见满天繁星以外,根本看不出其他名堂。

  然而在猪头的眼里,却能从满天繁星里面看出不一样的东西。

  只见猪头抖擞精神,手指捏了个法诀,就像一个江湖先生,一边仰望星空,一边来回踱着步子,手指还在不停地掐算,嘴里念念有词,都是些我们听不太懂的语言。

  “沟辰渠涧土堆滩……青龙神树并枪刃……天后池塘涧水泉……玄武鬼神并图书……太常酒食五谷昌……白虎道路及刀剑……天空庙宇道僧仙……风水地理寻龙诀……”

  猪头嘀嘀咕咕说个不停,脸上流露出从未有过的肃穆之色。

  我心中暗暗称奇,看来我以前有些低估了猪头的能力,猪头表面是个花里胡哨的人,其实是个很有本事和能耐的一个人,这老小子隐藏得还是挺深的。

  约莫过了一刻钟工夫,猪头终于停下脚步,他的脸上挂满汗珠。

  猪头伸手指着西南方向,自信满满地说:“相信我,对准这个方向一直走下去,绝对能够抵达楼兰古城!”

  虽然猪头言之凿凿,但我还是有些不太放心,我说:“你可要想清楚啊,这可是关系到所有人的生命安全!如果你指错了方向,那我们全都得玩完!”

  猪头嗤之以鼻道:“错不了的,你以为我脖子上的摸金符是什么人都能戴的吗?”

  “好!”我点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在这种时候,除了选择相信猪头,我也没有其他办法,希望老天保佑猪头不要出错吧!

  我们短暂的商量了一下,决定连夜行军。

  第一,我们从昨晚到现在,已经耽搁了一整天时间;第二,我们白天已经养足了精神,不用再继续休息;第三,沙漠的夜晚很冷,我们没有宿营装备,如果就这样躺下睡觉,非被冻僵不可,连夜赶路还能使身体产生热能,让我们熬过寒冷的夜晚。

  夜晚的寒冷很快就降临了,我们穿着薄薄的衣衫,在近乎零度的沙漠里行走,一个个冻得瑟瑟发抖。后来实在受不了了,我们开始在沙漠里撒丫子狂奔,经过一番剧烈的奔跑以后,身体才逐渐热和起来。

  也许是命不该绝,临近天亮的时候,前方竟然出现了一片小小的绿洲。

  绿洲意味着有水,还有食物,这片绿洲对我们来说,就像是长途跋涉中的一座驿站,我一眼看见绿洲的时候,几乎要喜极而泣了。

  这片绿洲的规模很小,就像一块小小的池塘,四周长着一片郁郁葱葱的草木。

  在沙漠里的这些天,铺天盖地的苍黄色彩让我们抑郁的想吐,突然见到这样的翠绿色,我们的心情豁然开朗,一下子觉得轻松了不少。

  可能是绿洲太小的缘故,并没有吸引多少动物在这里驻足栖息,湖里甚至连鱼都没有,这让我们略微有些失望。

  不过这里的湖水清澈见底,没有任何污染,一眼就能看见湖底的水草还有细沙。

  此时天色亮起,沙漠里的温度也逐渐升高。

  奔波一整夜的我们,身上满满都是汗臭味,就跟馊了一样。

  确定湖里没有危险以后,我们就跟下饺子似的,扑通扑通往水里跳,在水里痛痛快快洗了个澡。

  玩的累了,我们才爬上岸边,找了一处树荫下面休息。

  树荫轻轻晃荡,前面是清澈的湖泊,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感觉自己好像在一座海岛上面,正光着膀子感受海岛风情。

  然而,当我的目光越过湖泊,残酷的现实就会告诉我,这里并不是海岛,而是茫茫沙漠,在这片绿洲的四面八方,全是滚滚黄沙,一点美感都没有。

  猪头的肚子饿得咕咕叫,他捂着肚子,不停地四下张望:“这他娘的怎么都没有动物来喝一口水?就是来条蛇也行啊!”

  猪头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烁着饥饿的绿光,那模样像极了一头饿狼。

  小黑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我找到了一些好东西!”

  我们循声望去,就看见小黑蹲在一棵大树下面,用匕首不停地在树根下面刨挖,然后折下一截树枝,削尖之后伸入洞里,戳来戳去,像是在抓什么东西。

  片刻以后,小黑手里提着一串东西走回来。

  小黑把那串东西扔在地上,我们定睛一看,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竟然是十多只巴掌大小的蜥蜴,皮肤呈褐黄色,跟沙子的颜色差不多,如果它们趴在沙地里面一动不动的话,肉眼还很难发现它们。

  沙漠里有很多蜥蜴,看这蜥蜴的个头和长相,应该是沙蜥。

  小黑指着地上的沙蜥说:“这些沙蜥足够我们饱餐一顿了!”

  “啥?!”我一下子跳了起来,惊愕地看着小黑:“你要我们……吃这玩意儿?!”

  小黑淡然说道:“你也可以选择不吃!”

  小黑提着那串沙蜥走到湖边,用青铜匕首将那些沙蜥的外皮剥下来,就像在剥青蛙皮一样。不一会儿,地上便只剩下十多团血淋淋的肉球,小黑把肉球放到水里清洗干净,然后掏空内脏,这才提着一串雪白雪白的肉球走回来。

  紧接着,小黑用原始的“钻木取火”方式,生起一堆篝火,然后把那些沙蜥切成肉条状挂在树杈上,悬挂在篝火上面烧烤。

  只听滋滋作响,青烟飘起,肉香扑鼻,馋得我们咕噜咕噜狂咽口水。

  猪头兴奋地搓着手:“老子这辈子吃过的野味不算少,但是蜥蜴肉却还是大姑娘出嫁头一次!”

  小黑说:“在我家乡那边,沙蜥几乎随处可见,有时候我们会捉很多沙蜥,像做腊肉一样,用盐腌制起来,留着过冬的时候拿出来食用,是一道十分美味的下酒菜!”

  这个时候,沙蜥已经烤熟了,雪白的沙蜥肉条变成焦黄色,微微有些糊味儿。

  猪头早就饿疯了,迫不及待地抓起一块肉条,放在嘴边吹了吹,啊呜一口塞进嘴里,也不怕烫了舌头。

  我问猪头口感如何,猪头竖起大拇指,连连夸赞:“外焦里嫩,好吃!汤少爷,你也整一块?”

  我皱起眉头,一想到沙蜥的模样,我就感到一阵恶心反胃,实在是难以提起食欲。

  猪头又塞了一块沙蜥肉条在嘴里,嘿嘿笑道:“汤少爷,野外的生活是相当艰苦的,你要学会适应!这人要是饿极了,就没有不能吃的东西!我跟你说,以前在深山老林的时候,我还扒过熊粪呢!”

  “啊?!你连屎都吃过?”我惊奇地看着猪头,心想这老小子真是食物链顶端的王者啊!

  猪头瞪我一眼:“你才吃屎呢!”

  我撇撇嘴道:“这不是你说的么?你去扒熊粪……”

  猪头没好气地说:“笨蛋!我那是去扒熊粪里面的松子,熊瞎子喜欢吃松子,但吃下去的松子通常都没法消化,直接顺着粪便排了出来!算了,跟你说这些你也不懂!”

  众人笑得前俯后仰,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也跟着尴尬地笑了起来,原本沉闷的氛围顿时轻松了不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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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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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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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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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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