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大迷踪>第二十二章生命站
  什么?!

  猪头三人齐刷刷地回头看着我,他们的眼神灼热的仿佛要让我融化。

  我很无助的站在那里,心中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

  我想起临走之前,还信誓旦旦地拍着胸口保证,人皮地图在我这里,绝对不会弄丢的,结果……琇書蛧

  如果脚下有条地缝的话,我真是恨不得一头钻进去。

  “那……地图呢?人皮地图呢?”景子张大嘴巴望着我。

  “地图在背包里……背包……不见了……”我低着头,像个犯错的罪人,声音细若蚊咬。

  “啥玩意儿?你把地图弄丢啦?”猪头一蹦三尺高。

  我一脸颓丧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记得背包明明就放在帐篷里面的,跟人熊这一番折腾,背包就莫名其妙不见了!”

  “你再仔细找找呢!”阿木神色肃穆地说。

  “是呀,你再找找看呢,背包又不是活物,还能长脚跑了不成?”猪头的脸上也露出焦急之色。

  所有人都知道,那张人皮地图对于我们有多么重要。虽然人皮地图没有显示出黑竹沟腹地的情况,但是外围的路线却标注的清清楚楚,以至于我们不会在黑竹沟里面迷路。

  我们几人合力,三下五除二把毁坏的帐篷全部抬走,地上也是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留下,更别说背包的踪影。

  我双手抱着脑袋蹲在地上,欲哭无泪。

  “接下来怎么办?”景子问。

  猪头耸耸肩膀,一脸无奈的走到边上,靠着树干抽烟。

  沉默了片刻,阿木低声说道:“我看……我们可能得提前打道回府了……”

  景子和猪头没有说话,全都看着我,等着我定夺。

  现在就打道回府,那岂不是没法完成爷爷的遗愿了?可是,人皮地图弄丢了,继续走下去,我们很有可能会迷失方向,到时候被困死在黑竹沟那可就麻烦了。

  我瞪红眼睛,双手使劲抓扯着头发,思来想去,最终还是同意了阿木的提议,幽幽说道:“回去吧,任务结束了!”

  我的心里虽然有千万个不愿意,但是残酷的事实摆在眼前,没有人皮地图,我们在黑竹沟里寸步难行,要想活命,只有打道回府。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次的黑竹沟之行竟然这么快就失败了,而且还败得如此彻底,爷爷若是泉下有知,非得骂我这个笨蛋孙子不可。

  简单收拾了一下,我们准备沿着来路往回走,但景子却说:“汤昭的背包弄丢了,里面的食物都没有了,仅靠我们背包里的这点干粮,恐怕是没法走回去的!”

  他们三人都有枪支弹药,所以相对来说,大部分的干粮食物都装在我的战斗背包里面,结果现在不仅把地图弄丢了,还把口粮弄丢了。

  猪头不以为意地说:“干粮不够了也没关系,丛林里面野味多得很,随便都能填饱肚子走回去!”

  景子一脸严肃地说:“猎人从不打没有把握的仗,我且问你,万一我们在路上没有碰上猎物怎么办?”

  猪头讪讪地说:“哪会打不到猎物……”

  景子说:“猎人空手而归的时候多得去了,你这属于撞运气,我不同意。在这丛林里面行走,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以防任何不测!”

  猪头掏出一支烟点上:“那你说怎么办?”

  景子背上猎枪,神色肃然地说:“我看过人皮地图,记得距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一座生命站,我们可以先去生命站补充点食物,再沿路返回!”

  景子这么一说,我也想起地图上出现过房屋形状的图案,但我不知道那叫做“生命站”。

  景子告诉我,生命站是一种别称,其实就是猎人们在丛林里面搭建的简易木屋,木屋里面有酒有肉,还有柴米油盐可以生火做饭。路过的猎人困了饿了都可以到生命站里面歇歇脚,补充食物和水源,然后离开的时候,猎人也会留下一些东西,以便后来人使用。

  说的直接点,生命站就是一个自发组建的,为大家提供方便的落脚之处。

  我点点头,赞成景子的意见,阿木也没有反驳,于是我们按照记忆,朝着生命站的方向进发。

  一路上,我的情绪都很低落,我无法饶恕自己犯下的错误。

  我想,回去以后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跪在爷爷的坟前,跟他磕几个响头,让他原谅我这个没用的孙子。

  猪头讲了几个荤段子,我都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闷头想着心事,途中还因为走神跌倒过好几次,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阿木安慰我说:“少爷,你相信命中注定吗?很多事情都是命中注定的,你也不要太过自责!”

  猪头在边上横插一句:“什么命中注定,我就不信命,我只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阿木看了猪头一眼,没有说话。

  我微微叹了口气,这次的黑竹沟之行,从一开始就不太顺利,碰上黄皮子,结果害得瘸子老爹丢了性命,进入老林子以后竟然又碰上传说中的人熊,最可怕的是,人熊还是被自己人引过来的,仅仅四个人的队伍里竟然还存在着“内鬼”!

  换个角度想一想,也许现在打道回府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要不然继续走下去,我们早迟都会被“内鬼”害死。

  一想到内鬼,我就情不自禁地瞟了猪头一眼,猪头叼着烟,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要说这家伙精于心计,我还真有些不太相信。

  猪头吐了个烟圈,回头发现我在看他:“你看我做什么?”

  我的反应还是很快,随口说道:“你抽烟的样子真有男人味!”

  猪头抓了抓油腻腻的头发:“小子,算你有眼光!”

  这一天风平浪静,我们总算是没有遇上什么危险,中途的时候还在一条山溪里面痛痛快快洗了个澡,昨晚跟人熊的一场大战,每个人都搞得很狼狈,满头满脸都是尘土。我们把身子冲洗干净以后,身上的伤口便显露出来,然后互相帮彼此上药。

  景子咬着嘴唇,有些害羞地叫我的名字:“汤昭,你过来帮帮我!”

  景子的后背有一道血口子,伤口虽然不深,但在这种炎热潮湿的环境下,容易继发感染,所以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猪头贼兮兮地笑着说:“我专门学习过急救包扎的,要不我帮你上药吧,保证你药到病除,嘿嘿……”

  阿木白了猪头一眼,冷酷地说:“你再调戏我家少爷的女人,我就割下你的舌头!”

  猪头嘴里吐着水,嘟囔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虽然年纪大了点,但也有追求爱情的权利对不对?我要和你家少爷公平竞争!”

  我懒得去理会猪头的胡言乱语,景子的脸颊羞得通红,拉着我跑到岸边的一棵大树后面。

  我让景子在我面前坐下:“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脱了!”

  说完这话,我止不住笑出声来,这话总感觉有些怪怪的。

  景子涨红了小脸,娇躯微微战栗着:“别笑!快……快一点……”

  景子说完这话,自己也是一怔,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赶紧闭上嘴巴不说话了。

  我定了定心神,平生第一次脱女孩子的衣服,双手紧张得都在颤抖。

  当衣服滑落的瞬间,我看见景子雪白的后背上,有一道已经结痂的血口子,显得格外醒目。

  我赶紧给景子涂抹上药膏,指尖触碰到景子细嫩滑腻的肌肤,心里没来由泛起阵阵奇妙的涟漪。

  涂抹好药膏以后,景子迅速穿上衣服,我还有些意犹未尽,搓了搓手指,指尖隐隐约约还能传来触电的感觉。

  这是我第一次和女孩如此亲密的接触,体内的荷尔蒙就像海浪一样,一波接着一波,让我心潮起伏。

  黄昏的时候,我们终于抵达那座生命站。

  那座生命站是一间用竹子搭建的简易吊脚楼,隐没在一丛灌木的后面。

  这里漫山遍野都是竹子,所以就地取材搭建了这座小竹屋。

  山里潮湿,如果接触地气的话,屋子里的东西很容易发霉,这座小竹屋自然搭建成吊脚楼的式样,下面是中空的,几根粗壮的竹子作为基柱,深深插入地下。

  猪头伸长鼻子嗅了嗅,咂着嘴巴说道:“嗯,隔着这么远,我仿佛都能闻到屋子里面的酒香,啧啧,今晚我可得好好喝两盅!”

  景子招了招手说:“走吧,天快黑了,我们赶紧过去!别看直线距离这么近,我们走过去还得花小半个时辰呢!”

  黑暗歼灭最后一抹残阳,我们终于来到生命站门口。

  吊脚楼有三间房屋,左边一间是储存食物的地方,中间是生火吃饭的灶台,最右边那间是睡觉休息的地方。

  在丛林里漂泊了几天,突然看见这样的吊脚楼,心中升起一种家的感觉。

  我想,“生命站”这个名字取得真是贴切,当那些猎人在困乏疲惫中看见这座生命站的时候,他们的内心肯定跟我们一样,非常的激动,非常的振奋。

  我和猪头迫不及待地就要往里走,景子突然叫住我们:“等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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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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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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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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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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