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仔细的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不能太过冲动,万一惊动了顾尘御,到时候就会破坏她在顾尘御当中的形象和地位,这才是最得不偿失的事情。
安琳在试衣镜前转了几圈,总觉得这一身衣服不符合她身上的气质,于是再一次打开了衣柜,将衣柜里所有的衣服都翻了出来,从中挑了一件最昂贵的,衣服上带着金丝边的刺绣,除了昂贵之外又不失优雅,正好可以在盛慕夏面前凸显她的身份。
她想让盛慕夏看看顾尘御是如何的对她好,而顾尘御现在对她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因为同情她罢了。
重新换好了衣服之后,安琳又带了一条钻石项链,因为是v领的衣服,正好可以将那一大颗钻石露在外面,光看着外表也知道她这一身价值不菲。
临走之前,又提了一个路易的手提包,戴着墨镜,踩着极细的高跟鞋,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穿高跟鞋人固然显得好看的许多,就连人的气质也增加了不少,但是唯一不好的是走路却十分的难受。
这里虽然是别墅区,但也是郊外,想要找到一辆出租车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至少要走出去很远才可以,也正是因为这里是别墅区,一般的人都有自己的车和专属的司机,压根也用不着出租车。
安琳还没走一会儿,脚后跟便已经传来了刺痛的感觉,像是磨皮了一般的疼痛,火辣辣的。
“该死,为什么还不见一辆出租车?”
安琳在嘴里骂骂咧咧的,这也是她平时不愿意出去的一个原因,好好打扮一番,可是光走出去就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与其这样,还不如在家里好好的躺着。
但今天的情况不一样,即便脚后跟在痛,安琳也无法在家里好好的呆着,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她咬了咬牙,眼睛里放出犀利的光芒,将所受的这些委屈统统都压在心里,准备等会儿发泄到盛慕夏的身上。
在她眼里,盛慕夏就是用来出气的,凭什么让她遭受这些委屈?而盛慕夏还可以享受别人的伺候,她想让盛慕夏知道,顾家的太太从来都只有一个,那么这个人只能是她。
其他任何人有了非分之想,想对顾太太这个位子打主意的话,那安琳便会将她们扼杀在摇篮之中。
走了半个小时之后,安琳已经累得筋疲力尽,双脚的脚后跟都已经磨破了皮,每走一步都需要花费很大的勇气,因为必须要忍受这种痛才可以。
她弯着腰,仿佛脚上的力气已经支撑不起她的整个身体,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又看了看自己这一身,明明穿得非常昂贵,可现在却像是一个乞丐一样。
化好的妆也有些脱落,整个人显得狼狈不堪,就像是偷盗别人的衣服,与她现在的形象显得格格不入。
即便已经狼狈到这个份上,安琳仍然没有看到一辆出租车,但是她想去教训盛慕夏的心思,不但没有改变,反而越发的坚定。
她深呼吸了一口气,再一次抬起了左脚,既然没有车,那也只能硬着头皮一步一步的朝前走。
刚刚抬起脚,便听到了车轮的声音,安琳在心里默默的想,不管这辆车是谁的,她都要试着拦一下,万一对方看她这个样子搭一段顺风车呢,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整理了衣服,站直了身子,看向车辆发出声音的那个方向,竟然是一辆出租车,安琳喜出望外,似乎看到了希望,就像是行走在沙漠中的人看到了一汪甘泉一样。
她不停的挥手,似乎有些担心出租车不搭乘她似的,显得非常的迫切。
好不容易才等到了一辆车,她可不想就这样放过,错过了这一辆,也不知道下一年会等到什么时候,最重要的是,她现在一步都不想走。
她不想将所有的力气都浪费在走路上,等会儿她可是还要好好的教训盛慕夏的,没有力气又怎么教训她。
看到了安琳的招手,出租车稳稳当当的停到她的面前,安琳立马坐了上去。
出租车师傅满脸的疑惑,有些好奇的打量着安琳,明明穿的是一身富贵的衣服,从头到脚都非常的昂贵,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但是为什么还用得着这么狼狈的走路。
安琳抬起了头,正好对上了出租车师傅异样的眼光,又看了看自己,内心不免得有些生气。
“看什么看,你还是专心开车吧。没见过出来体验生活的?”
安琳狠狠的白了他一眼,原本她的心情真不好,现在又碰到了出租车师傅对她的好奇和怀疑,让她心里更加的不舒服。
难不成有钱人就不能出来走路了吗?何况她的这一身行头,难道还不能证明她是有钱人?
出租车师傅被骂了一顿之后,收敛了自己的目光,专心致志的看着前方,不敢再说任何话,更不敢再去看安琳。
在他的心里,虽然有些不服,但也无话反驳,他认为安琳说的也有道理,现在的有钱人我的花样和把戏是他们这些普通人都看不懂的。
也可能真的是因为平时太过娇生惯养,所以偶尔出来体验一下生活的艰辛,但像他们这样的富家小姐,又怎么可能会懂得生活的困难。
内心的这些话,出租车师傅没有说出来,也不敢说出来,他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专心的开车就可以了。
坐上车之后,安琳得到了休息,整个体力也恢复了许多,精气神也看起来好了些,从包包里拿出了镜子和化妆品,开始给自己补妆。
原本就是想去给盛慕夏一个下马威的,既然不能在气场上输了她,何况她自认为比盛慕夏长得漂亮许多,可不能因为脸上的妆花了而影响到她的美貌和容颜。
趁安琳补妆的功夫,出租车师傅偷偷的从镜子里看了一眼安琳,的确是长相不凡,姣好的身材,白皙的肌肤,最主要是还这么有钱,果然不是他这种凡夫俗子就能够理解的。
补完了妆,安琳仔细的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又恢复了先前的容貌,这才得意洋洋的笑了笑,感到有些满意,又整理了项链,觉得仪容仪表整理的已经差不多了,这才闭上了眼睛,将头靠在玻璃窗上,准备休息一会儿。琇書蛧
虽然力气恢复了不少,整个人也得到了缓解,但是脚后跟疼痛并没有因此减少,依然火辣辣的,尤其是高跟鞋时常会触碰到磨破皮的地方,让她更加的疼痛。
这个样子等会儿下车之后该怎样走路,总不能一瘸一拐的走到盛慕夏的面前,她这么狼狈的样子,别说是教训盛慕夏,说不定到时候还会被她嘲笑一番,她才不会做这么愚蠢的事情。
“先去医院。”
安琳有些不满的对出租车师傅喝了一声,还是因为之前的事情有些怀恨在心。
不管怎么样,她今天所受的苦,一定要在盛慕夏的身上讨回来,不为别的,走了那么远的路,脚都磨破皮了,就这一点,她也不会轻易的放过盛慕夏。
还是先去一趟医院,处理一下脚上的伤口,然后再去找她算账,首先一点,不能在气场上输了她,可要让她强忍着脚上的疼痛,她也没这么勇敢。
既然都已经出来了,也不在乎一时半会儿,还是先将自己的事情处理好,也少让自己遭点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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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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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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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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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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