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盛慕夏也没有过多的推辞,想着也确实有些累了。
先前的困意,似乎又缠上了她。
眼皮变得厚重,每一次张开似乎都要花费很大的力气。
出租车稳稳当当的停在一间豪华的大酒店门前,但顾南风并不是给盛慕夏订的普通的商务房。
而是给她租的一间小小的公寓,相当于一个套间。
打开了车门,顾南风和盛慕夏一同走了进去,坐上了电梯。
“叮……”
电梯门打开了,停留在第二十八层。
顾南风给盛慕夏打开了房门,推开门,呈现在她眼前的是一个小小的套间。
一进门就是一个小小的客厅,摆放着沙发,电视和一个小小的茶几。
里面是一间卧室,再加上一个洗手间,还有一个小小的阳台。
不大,但颜色也清新的天蓝色为主,舒适大方,却又不发温馨。
就连窗帘的颜色,也是淡淡的蓝色,让人的视觉得到了充足的享受。
“南风,你有心了,给我找这么好的地方。”
盛慕夏何尝不知道,顾南风肯定花费了很大的精力。
这些点滴,她都记在心里,只是无法用感情去回应他。
“所以这两天你先在这里好好休息,明天我带你去个地方。”
顾南风拉开了窗帘,又替她打开了窗户,让外面的新鲜的空气可以吹进来。
又将行李箱给她放好,水和简单的食物,都放在类似于客厅的一个餐桌上。
顾南风丝丝细细的检查了一遍房间,似乎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才放心下来。
“好,我知道了,这话刚刚你在车上就已经对我说过了。”
盛慕夏冲着他吐了吐舌头,做了个俏皮的鬼脸。
真的是,她还没有到七老八十岁的时候,还没有那么健忘。
顾南风也真是的,永远都把她当成小孩子,生怕没有了他的嘱咐,盛慕夏就生存不下去。
“好吧,是我太多虑了。”
顾南风脸上有些难为情,尴尬的挠了挠头。
“那我就先走了,你好好休息。”
盛慕夏将顾南风到电梯门口,才转身回到了房间,关上的房门。
直接倒在沙发上,慵懒的头发随意的搭在沙发上。
身体触碰到柔软的沙发,整个人都像是躺在海绵上一样,软软的。
“真舒服。”
盛慕夏满足的说了一句。
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儿,却觉得没有了困意。索性站起了身,从行李箱中将画册拿了出来。
回到了家乡,还没来得及用画笔记录家乡的一切。
阳台上有一张圆形的小桌子,放着两个木式的板凳。
盛慕夏坐在其中的一个板凳上,手里拿着画笔,看着夕阳的场景,还有这城市里的一切。
手也在飞快的舞动起来,阳光照射着这城市的一切,形成了一片金黄的颜色,也给人的感觉一样,暖暖的。
每天拿笔画一画,已经是她的一种习惯,似乎不动动手,就会觉得有些生疏。
画画的日子,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几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直到黄昏褪尽了它最后一层金色的衣裳,这座城市也渐渐的变得昏暗了下来,也让盛慕夏的视线变得有些昏暗不清。
她这才意识到,原来天已经渐渐的黑了。
看着手中的这一幅夕阳图,也已经快要完成了。
盛慕夏收好了画笔和画本,升了个懒腰,心满意足的站起了身,回到了房间,将画本放在床头柜上。
夜色还没有完全降临,城市的灯光已经全部打开,再一次照亮了这座城市。
让城市依然繁华和热闹,外面的灯光透过玻璃窗,映照着客厅里也是十分的亮堂。
只不过,白天是金黄色的太阳,晚上却是暖黄色的灯光,同样给人温暖。
盛慕夏再次走到了阳台,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这城市的夜景。
似乎比以前更加的繁华了,每座高楼大厦上都是灯光闪闪,车流穿梭其中,显得有些渺小。
一阵风吹来,竟觉得有些凉凉的,胳膊上也不争气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盛慕夏打了一个冷颤,才关上了阳台和卧室的玻璃门,回到了卧室。
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躺在床上,将枕头垫在背后,靠在床头柜上。
拿起了放在一旁的画册,慢慢的翻看起来,嘴角也扬起了满意的笑容。
这画册,记录着她在国外的点滴,也记录了这几年她的成长。
翻开了第一幅画,一副夕阳西下图,现在看来,果然那时候的手法有些生涩,落笔之间还缺少一种灵动,是一副没有感情的会画图。
再看看刚刚画的这夕阳图,手法上明显有很大的不同。
熟练而又流畅,与之前的生疏和僵硬形成鲜明的对比,更多的是注入了感情,她对这个城市的感情,对这个城市的热爱。
仿佛也让这一幅画活了过来,让画上的场景呈现在她眼前,跳跃着。
看来这几年,在顾南风的悉心指导之下,她的进步还是很快的。
只要是自己热爱的事情,就会愿意去做,而且是带着积极和开心的态度去做。
盛慕夏一页一页的翻着,看着自己也在一点一点的进步。
在国外的时候,每天睡觉之前,她必须要做的就是看看她的这本画册。
会看她一天的收获和一天的成果,这仿佛已经形成了她的一个习惯。
即便是现在回国了,这个习惯也依然保持着。
翻看到后面的时候,绘画也变得生动了些,就像人物一样,不再是一个机械的人,而是充满了血和肉,有了灵魂。
绘画不仅仅是在画当时的风景,更是在描述当时的心情。
只不过这和语言不同,是用画笔表达出来的。
最后一张图,是有一次和顾南风去一个公园里,看到一群小朋友在草地上放风筝。Χiυmъ.cοΜ
当时觉得这个场景令她特别的羡慕,盛慕夏就将随手带的画册拿得出来,看着草地上的场景,一笔一笔都画了下来。
现在看着这幅图,似乎又回想到了当初的场景。
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孩子,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个风筝,在草地上奔跑着,风筝高高的飘在空中,与孩子们的欢笑声融为一体。
嘴角也情不自禁的扬起了笑意,小时候,她也和父亲一起放过风筝。
那时候,还是父亲教她的。
最初,风筝怎么样也飞不上去,直到后来,在父亲的慢慢教导下,她也终于学会了。
想到小时候和家人在一起的场景,眼角竟然觉得有些酸酸的。
合上的画册,透过玻璃窗看着窗外的那一轮明月。
现在应该快到月中了吧,窗外的明月显得格外的亮,也格外的圆。
也不知道远在天堂的父母,是否也像这明月一样,过得舒心自在。
但她相信,无论父母走了多远,依然会一直爱着她,用另外一种方式默默的守护着她。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盛慕夏为之前一位躲避的行为感到有些懊恼。
现在她想重新将属于她的家,认认真真的打扫,重新住到里面。
当初一时之间接受不了自己父母离世的消息,竟然都不住在家里,现在想想,确实觉得有些幼稚。
似乎也是从那个时候起,她才会变得闷闷不乐,郁郁寡欢,以至于越来越严重,不得不靠药物维持。但现在,她已经好了很多。
看来,人果然是要多经历一些风和雨,才能让自己真的变得成熟和强大,逐渐的褪去身上幼稚的气息,还有那些不属于这个年纪的胆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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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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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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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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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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