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兰轻轻的走到顾南风身边,故意选择无视掉,尴尬地拿着花束的盛慕夏。
既然孟兰没有说要和盛慕夏一起吃饭,那现在已经看出一些端倪的盛慕夏自然是不想继续做自己这位“新老板”的眼中钉了。
于是为了以后自己的职场生活考虑,盛慕夏还是决定先消失在他们两个人的面前吧,先牺牲一下顾学长的“美色”算了。
没等顾南风回应,盛慕夏就先回答道。
“是啊,顾学长,你和孟老板一定很久没见了吧,你们正好聚一聚聊聊天。”
顾南风看着像兔子一样想要跑掉的盛慕夏,很粗神经的,没有发觉什么女人之间磁场的异常。
“那你去哪里?”顾南风好奇的问着盛慕夏。“你不用吃午饭的吗?”
盛慕夏求生欲很强的摆了摆头。
“不了顾学长,我今天才上班,我正好借着午休的时间,在这附近转悠转悠,也正好熟悉熟悉环境呢。”
说完,也不等顾南风和孟兰有什么反应,就赶紧自己抱着花束溜之大吉了。
孟兰看着这个还算事有眼色的新下属,决定还是先不要跟她一般见识,现在的主要任务,还是要顾好顾南风这边。
现在盛慕夏既然已经走了,那就是她和顾南风的二人世界了。
“南风,我知道附近新开了一家很好吃的粤菜馆,不如我带你去尝一尝吧。”
孟兰挽着顾南风的手臂,很是谦和温顺的说道。
这边才刚刚逃离“修罗场”的盛慕夏,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出来了,要不然还不知道孟兰要怎么看她和顾南风呢。
没什么胃口的盛慕夏拿着花束漫无目的的走在街道上。
因为画廊开在闹市区,现在又是中午时分,走来走去的行人,要吃饭的白领都在这其间穿梭,拿着一捧巨大的花束,又是独自一个人在街上走着的盛慕夏就格外的引人注目。
确实是,连盛慕夏自己都觉得,自己远看着,就像是一个谈恋爱被人甩了的“失意女青年”一样,简直是太尴尬了。
不知道怎么处理手里的花束好,扔了吧,是顾学长的一番心意,不扔吧,拿在手里也着实没有什么用处。
盛慕夏虽然是一个很有艺术天分的人,但是对于侍弄花花草草这方面,却实在不是一位高手。
最后的最后,盛慕夏看见了路上一位睡着的乞丐。
在繁华的商业中心,有时候总是会在不知名的街角,拐弯的角落里,看见这些无家可归的人们,有的和衣而眠,有的目光呆滞,行动迟缓。
虽说花束也不会发出什么更好的利用价值了,但是盛慕夏还是轻手轻脚的走到这位正在熟睡的老奶奶身旁,俯下身,把漂亮的满天星花束,放在了她的身旁。
然后左右看看也没有人注意到这边,再赶快轻手轻脚的“逃跑”了。这样的话,也不算是让顾学长的好心白费了吧,盛慕夏自顾自地想。
其实盛慕夏没有发现,从早上一直跟着她的,顾尘御的助理,到现在还在她的身后不远的地方。
说来也是奇怪,这位助理好像不需要休息也不需要吃饭一样,从早上到现在都跟着盛慕夏,也不会觉得这项工作很无聊。
其实不是的,作为对艺术一窍不通的商业助理,天知道他看着盛慕夏做些艺术品修复工作的时候,有多么的无聊,听到盛慕夏和别人介绍画作的时候,又有多想赶紧回公司里去复命算了。
但是他的老板是谁啊,是鼎鼎大名的顾尘御啊,比起因为没有把工作做到详尽,而回去遭到顾尘御无情的责怪,助理觉得,还不如选择在这里看看盛慕夏做这些他看不懂的工作。
没有发现有人尾随的盛慕夏,到达了一家粥店。m.xiumb.com
至于为什么要大中午的跑来喝粥,大概是盛慕夏没有吃早餐,然后又觉得走到的这条街上,就这价钱粥店看着最合胃口了,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盛慕夏就走进来了。
这个时候再跟着进去的话,就很容易暴露了,于是助理选择了在与这家店隔着一个人行道的街对面停了下来。
这样什么时候盛慕夏出来的时候,他就可以第一时间看到,再一个,他是想要在这个时间给顾尘御打电话汇报一下。
不要看顾尘御一上午都没有什么电话和消息,其实助理能够感觉到,每一次关于盛慕夏的消息,他都在急切的等待着。
盛慕夏还是按照往常一样,喜欢坐在一家店里靠窗户的位置。
她也不是很饿,就先点了一碗皮蛋瘦肉粥喝着,连包子煎蛋这些主食也没点,怕自己会吃不完,反倒浪费粮食了。
助理隔着街道看着等餐的盛慕夏,顺手拿起了手机开始拨号。
顾尘御别的时候就算出现的不那么迅速,但是只要是工作时间,拨打顾尘御的私人电话,就没有不接的时候。主要是对待工作太认真了,有时候连顾老爷子都要拿他开两句玩笑。
“喂。”
果然,拨通电话还没有响铃超过三声,顾尘御就很快接起来了。
“少爷,是我。”
助理恭敬的回答,一如往常。
“说吧。”不管是什么,都是要听的。顾尘御默默的放下了正在准备处理文件的签字笔。
“盛小姐是在市区的一家画廊里找到了一份工作,我看着像大概是助理一类的工作,画廊的老板是一位女士,现在盛小姐正在外面一个人吃午餐。”
助理报告的很详细,就连盛慕夏吃的什么都准备说出来了。
“哦?找工作?平白无故的去做什么工作,她不是把给她的钱都捐给慈善机构了,还要去赚钱做什么。”
顾尘御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讽刺盛慕夏一下,即使是盛慕夏现在也根本就听不见。
没办法,这个好像已经变成他的条件反射了,就算心里想的是什么关心人的话,特别是对着盛慕夏,说出口就会变成让人很不舒服的语句。
助理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继续说。
“这个倒是不清楚,不过盛小姐的这份工作,好像是上次,和她见面的那位大学学长介绍的。”
“什么?”
顾尘御从喉咙里挤出一声疑问,简直是要再次发火的前奏。
“他们为什么总是有联系?!”
顾尘御对着电话那边的助理就是一通责难,助理不发一言,早在他看见顾南风出现在画廊里的时候,他就是料到了给顾尘御打电话的时候,一定就不会愉快了。
既然盛慕夏的工作是顾南风介绍的,那说明上次在别墅里,佣人听到电话的那一次,一定也是因为工作的事情了。
虽然知道盛慕夏和顾南风见面不是因为什么情感的问题,但是顾尘御还是觉得很不舒服,很不爽快。
顾南风能给盛慕夏介绍工作,下一步就不知道再帮着她,怂恿着她去看什么事情呢。
而且,他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就给盛慕夏介绍工作,一定还是有自己的私心在里面的,不然的话,他要不能每天都借口看到盛慕夏的话,为什么要这么积极的去找她,去见她呢?
不得不说,其实有时候同性对于同性之间的心理,还是摸的很清楚的。
就像是盛慕夏第一次见到安琳,就知道她一定不是什么好相处的角色一样,顾南风之于顾尘御,就是安琳之于盛慕夏。
只不过顾尘御更强势,或者说,更霸道,更不讲道理。
没有想太多,顾尘御只是下意识的认为,盛慕夏是属于他的东西,是不能被抢走的。
“想个办法,把她的工作解决掉。”
顾尘御毫无感情的对着电话那头吩咐到,语调没有起伏的让人想打他。
助理沉默了一下,还是回答,“是的,少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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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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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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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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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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