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午后的时间,盛慕夏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情要做,索性就开始慢慢的踱步,权当是饭后的散步消食了。
别墅区很安静,这个时间都是大家在外面上班的时候,就是有在家的,也是要午睡的时候了。
今天的太阳很好,有些晃人眼睛,盛慕夏抬起头,想看看树叶间隙里透出来的阳光,奈何午后的光线正是刺人眼睛的时候,想看也看不清楚。
盛慕夏也不着恼,慢悠悠的从手包里拿出一副太阳镜来戴上,再心情很好的抬起头来。
仿佛在跟太阳说,怎么样,这下你拿我没办法了吧。
盛慕夏生的面孔清秀,皮肤白皙,在阳光下近距离看,好像细细的汗毛都能很清楚的看到,在阳光下有些闪闪的发着光。
如果不是长期吃抗抑郁的药物,盛慕夏的皮肤要比现在看起来健康很多。现在的肤色虽说很白,但是有点白的过于病态了,一看就是有些身体不太好的样子,就是不知道顾南风看出来了没有。
不在意的摆了摆头,盛慕夏继续向家里的方向走着。
盛慕夏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两边有两个甜甜的小梨涡,这是盛慕夏觉得自己长的还算事可爱的部位了。
只是顾尘御没有逗过盛慕夏笑,盛慕夏也很少主动对着顾尘御露出微笑,所以两个人每每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是两个冷面杀手在对决一样。
同样的面无表情,同样的没有情感。
时间长了之后,盛慕夏都有点忘记自己上一次开心的露出笑容,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走到别墅的时候,家里的佣人没在客厅。
盛慕夏想着,可能是都在午休吧,也没有打扰谁,自己换好拖鞋之后,就轻手轻脚的回到自己房间了。
下午没什么事情做,盛慕夏索性就在房间外面的小阳台上,看起了书。
阳台上有一个盛慕夏很喜欢的躺椅,软软的很舒服,看书看电脑的时候靠在上面,都不会觉得很疲惫,是盛慕夏常常没事做的时候,就喜欢呆着的地方。
阳光不那么热烈的时候,看书也不会很伤眼睛。
盛慕夏没那么文艺和小资,也不想准备什么下午茶和甜点之类的东西,于是就拿了一瓶水,放在了小茶几上,就这么大剌剌的靠在躺椅上,悠闲地开始翻起书来看。
平时没事的时候,盛慕夏就喜欢看看书。看的书很杂,种类品目都很多,也不一定非要看什么题材或者什么类型的。但是今天她想到就要开始新工作了,还是能够临时熏陶熏陶艺术氛围比较好。
这样上班的时候,也能快一点的进入状态,不至于让别人觉得她是个很久没有进入艺术圈子的外行人。
专注看书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的,已经夕阳西下,夜幕低垂了。
看书的光线越来越暗,知道书上的字确实是因为黑的看不清了,盛慕夏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原来已经是过了这么久的时间了。
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盛慕夏觉得心情很放松,感觉也很愉悦。也许是书本带给了她的宁静的力量,盛慕夏觉得吃了抗抑郁的药物之后,都没有这种自然的清爽的愉悦感来的让人舒服。
肚子不是很饿,盛慕夏也不着急出去吃晚饭。
今天上午走的时候,盛慕夏就发现了,在客厅里时时刻刻都想要看着她在干什么的那些仆人。
这种让人觉得不舒服的不自在感觉,盛慕夏不想总是体验到。她现在要是出去吃晚饭,虽说是吃饭时间,一定会有她的那一份东西吃,但是肯定还是会多多少少遇到这种情况。
权衡了一下底下的“战况”,是身体上饿着肚子,但是心理上好受一点,还是心理上承受压力,但是身体上填饱肚子。
盛慕夏没怎么考虑的就选择了前者。
毕竟她跟着顾尘御这么长时间,就要时时刻刻的照顾他,已经是很疲惫的事情了,现在快要离婚了,当然是能够少经受一点,就少遭受一点就最好了。
盛慕夏难得的觉得有些调皮的想法,吐了吐舌头,就让他们准备的晚餐去喂垃圾桶吧,她要准备先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顾尘御在公司里发了一大通脾气之后,还是“治标不治本”,心里的那团怒火简直就是熊熊燃烧,不会熄灭。
俗话说得好,解铃还须系铃人,顾尘御手抵着脑袋沉思了一会儿,决定一会儿下班了就赶紧回家去。
如果盛慕夏已经在家里了,那他的心里可能会感觉好受一点,但是要是盛慕夏今天晚上就干脆不回来了,那怎么办?
顾尘御还真是没有来得及去想这个问题。
但是顾尘御恶狠狠的拒绝去想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果盛慕夏敢夜不归宿的话,顾尘御面无表情的盘算着,那就是掘地三尺,也要把盛慕夏给带回来。
要下班的时候顾尘御还在处理文件。手头的事情每天都很多,顾尘御作为集团的总裁,对于公司的事物必须要亲力亲为。
所以即使是心里挂念着盛慕夏的事情,有时候忙了起来,也会忘记了时间。
总裁办公室里又是只有一个人办公的,不像是相面的员工,大家一起在一个工作间里,到了下班时间,有人一走的话,大家也就都会发现下班时间到了。
而顾尘御这边,常常是加班了很长时间了,还没有时间看看表,现在是几点钟。
所以助理每次都在顾尘御的办公室外面等候着,差不多四十分钟的时间,就会进去提醒顾尘御,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了。
今天也不例外。
但是今天顾尘御是跟往常不一样的。
助理进入房间的时候,已经是想要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了,但是还是不小心就中枪了。
“少爷,该下班了。”
顾尘御正在看一份文件,闻言,停下了正在阅读的动作。
工作时候的顾尘御,带着一副镶嵌金丝边框眼镜,西装里面的衬衣纽扣解开一颗,身上透露出一股冷冷的禁欲气息。
但是助理对于顾尘御这一副让人沦陷的皮囊已经有免疫了,毕竟也是跟在顾尘御身边这么多年了。
现在的他,只感受到了顾尘御非常不满意的气场。
“为什么已经过了四十分钟才进来提醒我,你人站在外面是死的是吗。”
顾尘御跟下属说话很少有什么语音起伏,你觉得他好像是在质问你,但是你仔细一听,又觉得他好像就是单纯的在教训你而已。
助理聪明的不去接话,不顶嘴,是他对于顾尘御发脾气时候的万能应对方案。
顾尘御也确实是就这么一说,手上的动作不停,已经穿好外套准备出发了。
助理眼疾手快的准备好了车钥匙,紧跟在顾尘御的后面下楼。
总裁专用电梯就在顶层直降到地下停车场,顾尘御没什么多余的吩咐,拉开车门坐进了车子后排,手里还拿着刚才在办公室里没有看完的文件。
低调银灰色的流线型轿车,在夜色下行驶的没有什么阻碍,越过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不远处就是闹中取静的别墅住宅区了。
助理眼看着快要到了,后视镜里看到顾尘御还在看着手里的报告文件。
只是平时顾尘御处理文件的速度,都是非常快的。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份文件可是在上车之前就已经开始看了吧。m.xiumb.com
助理暗暗觉得有些好笑,原来什么都可以不为所动的顾尘御顾总裁,也有不那么刻意控制自己情绪的时候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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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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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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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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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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