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有果拍手大笑:“我认得,我们家姓董,这个是董字!”
“娘,你以前给我说过好几遍!”
李英兰意外的挑挑眉,追问:“三丫,你还记得什么字?”
董有果一边冥思苦想,一边磕磕绊绊的说:“唔我记得……林……森……果……李……旁的就记不清楚了。”
“已经很棒了!”李英兰微笑鼓励,看向小花生:“你小姑认得好几个字,你想不想和她一样厉害?”
董花生是男孩子,天生有好强之心,在刻意引导之下,果然当面夸口:“我要比小姑更厉害!”
“好!”李英兰大喜,她要的就是这句话。学习一定要有竞争关系,互相监督才会有乐趣和动力。
今天两个孩子的表现都不错,她放下树枝,没有再教字。
“想不想听我讲故事?”
“想!!!”
没有预想的痛苦学认字,一听讲故事董有果兴致浓了很多。话说语调也变轻快了。
“从前有个家境贫寒,每天靠砍柴为生,但他非常喜欢读书,所以每天出门砍柴的时候,休息的时候,都在大声背诵书文。”
说到这里,李英兰故意的停顿了。
“后来呢?”董有果追问。
“后来他砍柴去卖,凑足了钱粮去参加科举考试,成了秀才老爷,家里也富裕了。”
“哇!真厉害!娘,你说的是真事?”
“真的。”
李英兰回答的时候面不改色,其实她说的是《朱买臣负薪读书》后世一则劝学小故事,她说的时候添油加醋了一点。不过小孩子纯真,没有发现这个故事的漏洞。
“阿奶!为什么他喜欢读书,不喜欢砍柴?”
沉静了一会儿,董花生突然发问。
“这”xǐυmь.℃òm
不得不说,小花生的提问还真是角度刁钻。
李英兰眼睛一转,笑着说:“好好读书,可以让全家人吃饱,好好砍柴,可以让自己吃饱。”
“小花生,只能选一种,你会喜欢什么?”
李英兰又把问题抛给了五岁的小娃娃。
董花生啃着手指,认真想:“我想选喜欢读书。”
“因为我想让全家都吃饱!”
这是一个五岁孩子的回答,很真挚很朴素。
得到答案,李英兰欣慰的揉了揉小脑袋。
“男子汉说到做到,小花生奶奶相信你可以坚持。”
“坚持?”董花生歪着脑袋问,他不懂坚持和读书为什么要放在一起说。
“哈哈,坚持就是每天都要学习。”
什么都不懂的小花生,一本正经道:“好的,阿奶我每天都读书认字。”
旁边的董有果看着这一幕,咬着嘴唇不话说。
娘没有问她,没有和她说这么多话,是不是觉得她不能每天坚持学习?
其实她曾经试图努力过,可是认字太枯燥了,藤条抽在身上可疼了,她懂坚持的意思,但她做不到。
和董花生约定好了,李英兰转头看向董有果,她已经12岁了,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识,强迫或者规劝都不是最好的办法,希望董有果早点想通,自己克服心理难关。
晌午,董有森和媳妇挽着手回家,看上去很高兴,杨秋花麻利的进火房准备做午饭。
不过眼前的异常景象令她发出不可控制的惊呼。
杨秋花没有多想,直接探头朝外面问:“娘,你们吃过午饭了?”
“没有啊!”李英兰如实回答。
杨秋花苦着脸道:“为什么番薯少了?”
“东西不能少吧?”
董有森正抱着妞妞逗乐,听见惊呼立马来到火房一探究竟,此时他想收回刚才的话。
李英兰不明所以,她从赵家回来以后,就没有踏进火房,一直和两个孩子在一起。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她起身走进火房,看见自己抬回来的两筐番薯生生少了一筐
李英兰脚下一虚,扶着墙站稳。
董有森表情古怪:“这我们先出门的,要不等会儿问一声老大家的?”
杨秋花翻了个白眼:“还问什么问?”
在她心里已经断定是老大家的把番薯弄走了。
“娘,我回来了。”
院子外,传来董有林高昂的声音。
全家围出去看,只见他和方桂香左右各一边,抬着一条完整的黑毛山猪腿,兴高采烈的回来。
杨秋花眸子里微微闪烁:“哟,山猪从哪里来的?莫不是拿什么东西换的?”
方桂香惊疑:“你咋知道猪腿是我们换来的?”
杨秋花叉腰上前扬声怒道:“呵,我就知道是你们干的好事!还算你们有良心,肯亲口承认!”
方桂香不解其意:“弟妹你在说什么?亲口承认什么?”
“装蒜是吧?那我挑明了说。”
杨秋花上扬下颚:“我问你,家里的番薯,是不是你们偷偷抬出去了?”
方桂香是个直脾气,莫名其妙被人诬陷了,心里不服气。
她一把推开挡在自己跟前的杨秋花,冲进火房看,果然东西不对数。
“说话要凭良心,我们家是这种人吗?东西丢了来怪我们?”
杨秋花站稳了脚步,冷哼:“呵,你们刚才都说了,山猪腿是拿东西换的,请问你们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去换?谁跟你们换?”
方桂香立马想起解释,红着眼眶道:“我们去山上恰好遇见了一名猎户,蹲守山猪已经两天了,正好我们早上的番薯多留了一个,就拿去引诱山猪进陷阱,猎户说愿意分一条腿给我们。”
方桂香说着,紧张的看向一声不吭的李英兰,她害怕自己婆婆不相信。
“好了,别吵了。”
李英兰很快从惊慌中恢复理智,出声打断这场无谓的争辩。
“先各自回屋看看少了东西没有!”
经她提醒,所有人都窜回自己屋里面,其实他们也没啥,大多是新做的,很快都出来。
董有森说:“没有少。”
董有林还有董有果跟着摇摇头。
李英兰刚才检查了自己的屋子,那块沉香木完好,那么……
“东西没丢,妞妞自己在家平安无事,那就是有贼专门找没有人的门户,偷摸进来偷粮食。”
杨秋花惊呼:“咱们家进贼了?”
方桂香一脸惊愕:“我们家这么穷,贼还偷摸进来?”
李英兰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最近我们家的人经常在外面,有可能是被有心人盯上了。”
董有森担忧的问:“娘!现在咋办?”
董有林颓废的跌坐在地上:“是啊,月底要交粮,现在又少了一筐番薯,我们家可怎么办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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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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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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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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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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