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灵之一族的人,如果凡事都讲道理,那也不可能在世间屹立这么多年了。m.χIùmЬ.CǒM
温华向温鹤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即会意,他身材高大,上前一步,像拎小鸡一样将小二提了起来,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冷冷道:“你见过他的,是不是,为什么要说谎,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小二捂着肚子干呕了两下,觉得胆汁儿都快给打出来了,但还是咬牙摇头道:“客官,你们这是干嘛啊,我真的记不清楚了,每天招呼那么多客人,客栈里又只有我一个伙计,忙里忙外的,哪儿能把每个人都记清楚啊?”
温华从怀里又摸出一锭金子,在手里掂了掂道:“只要你老实交代,这锭金子就是你的,怎么样?”
小二虽然觉得金子明晃晃的很诱人,但和自己性命比起来,也没那么重要的,只能咬牙道:“大爷,您别说一锭金子,就是放座金山在这儿,我记不得就是记不得,总不能骗您吧?要不您看这样行不行...”
他觉得自己做戏必须得做足,看着金子满脸垂涎的问道:“如果画上那人再来客栈,我一定留意,回头告诉你好不好?”
温华看他这副模样不像是在作假,略一沉吟后,朝温鹤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将小二放下来。
“既然你真没见过,我们也不为难你。”温华将金子扔给他,又从怀里掏出块子母石,“那就麻烦你替我们多留意一下,要是见到那个人,捏碎这块石头,我就知道了,明白吗?等事情办成,还有重赏。”
小二一脸感恩戴德的样子,忙不迭点头道:“客官放心,小的明白,一定时刻留意,看到那人第一时间通知您。”
温华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温鹤望着小二的背影,忍不住说道:“族长,咱们就这么相信他,万一他是李辰留下来的探子怎么办?”
温华摇了摇头,“应该不会,一来李辰不知道我们会来这儿,二来就算他知道又如何,没有子母石,小二得到消息应该如何告知他?所以他没必要花这样的力气。”
温鹤觉得这话有道理,“那咱们现在怎么办,当时大长老传回来的消息,只说在楼兰附近,并没有说具体位置,楼兰这么大,咱们上哪儿找去?”
“出去碰一碰,说不定运气好呢?”温华缓缓道:“也总比留在这里强,别说这么多了,走吧。”
小二在客栈等了良久,看灵之一族纷纷上马离开之后,这才前方李辰的房间。
“大爷,那些人已经走了。”
在床上打坐的李辰睁开眼睛,“他们不是几个时辰前就离开了吗?”
一说到这个,小二就有些来气,“还不是阿皮尔那个王八淡,妈的,这个混蛋见钱眼开,给那些人的马为了药,自己装成大夫去治病,不知怎的说漏了嘴,之前他见过大爷你的,然后告诉了那伙人,成功让那些人怀疑到我头上,你说这人做事缺不缺德啊。”
见李辰皱起眉头,小二邀功一样的说道:“刚刚我就是被那些人叫过去了,好在我对大爷你的忠心那是日月可鉴,天地可表,他们把我好一顿胖揍,我都没说实话,后来估计是相信了,还赏了我一块金子,让我替他们留意大爷您的行踪呢。”
他说着将金子和玉佩都拿了出来,“大爷您看,这就是他们赏我的,但这玉佩不是啊,说什么只要发现你的行踪,就将其捏碎,我就有点搞不懂了,好好地玉,捏碎干嘛?”
李辰心中一动,从他手里将玉佩拿过来,仔细看了看,沉吟道:“这不是玉,应该是一种方便联络的媒介,只要你这里捏碎了,他那边就会有感应。”
“还有这么神奇的东西?”小二瞪大了眼睛,觉得闻所未闻。
李辰也不太确定,不过既然让小二见到自己就将其捏碎,那除了这个作用之外,他也想不到别的可能性。
将玉佩放进怀里,“这事儿你做得不错,去告诉掌柜,赏你一个月客栈的营收。”
“啊?”小二愣了一下,有点没反应过来。
“这个月客栈的营收,都是你的。”李辰摇摇头,“行了,没别的事,下去吧。”
他现在除了个人,啥也没有,也就只能用这种方式作为奖赏了。
但小二却是激动不已,客栈一个月的营收,虽然抵不上那锭金子,但也绝对不少了。
道完谢,他正准备出去,刚刚走到门口,忽然想起了什么,挠了挠头道:“大爷,能不能再向您要个赏?”
“嗯?”李辰看向他,不解问道:“你还想要什么?”
小二讪讪道:“能不能让我做一个月的掌柜啊,您不知道,我每天被掌柜的呼来唤去,实在太累了,要是能够...嘿嘿嘿。”
李辰明白了他的意思,有些哭笑不得,转念一想,他立了这么大的功劳,反正又不是做自己的掌柜,也就无所谓了。
于是点点头,“行,你去告诉大胡子吧,就说是我说的。”
对于小二这种心理,他当然能够理解,被压迫久了,总希望能够翻身做主人。
只是希望他有个好运气,等自己离开后,大胡子不会报复他吧。
五天时间转眼即过,这天傍晚,李辰站在一座山丘上,看着天边那轮缓缓升起来的明月,又看了看远处楼兰王宫的方向。
悬铃响,天地空,茫茫一片无影踪。风沙起,怨鬼缠,大漠戈壁尸骨寒...
这歌谣,和这座神秘的楼兰王宫,究竟有没有关系呢?
今天天气不错,晚上也是万里无云,明月洒下皎洁的光芒,李辰忽然想起一句话。
明月皎洁,万物喜其滋润,盗贼恶其光明。
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不知道此行对自己来说,算好事还是坏事。
眼看亥时马上就要过去,忽然起了一阵风,扬起的沙扑在李辰脸上,他深吸口气,缓步朝楼兰王宫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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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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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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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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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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