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清沂眼睛瞪起来:“云栾煜!云栾煜!看不出来你还色心极重啊。”
云栾煜差点又给她气疯,刚要开口训人,江清沂就捡一个小笼包,塞住他的嘴。
云栾煜细嚼慢咽,然后说:“世界上这样的孩子,很多啊。怎么办呢。”
江清沂说:“跟我过啊!我们龙王庙风水是极好的!等她看好了医生,我就带她回家,然后长着长着就会说话、会跑会闹了啊!然后就送出去上学了。”
他们一起走过漫长的秦淮河畔。
夜风如剑,挽着漂亮的剑花,飘然欲仙,冷冷浸融月。
河水映着灯,流光皎洁,云栾煜的眼睛映着波光的河水。
他始终觉得,江清沂,是对漫长的人生太乐观了。
但是江清沂只要这么想,他就不打断。“信任”,是面对岁月的一种武器,很多人把它叫做勇敢。
江清沂既然能信任这个世界,那么云栾煜就打算信任江清沂。
毕竟世界这么残酷,而江清沂这么温暖。
云栾煜沉默的时候江清沂还能说话:“今天大夫说,先留院观察个十天。等观察完了,我就再过来接她。到时候给你信儿,你请我吃饭。”
云栾煜笑:“我不是刚请你吃过饭么。还能饿着你是怎么着。”
江清沂说:“那确实!不过下次你不光请我,还有孩子呢,不得请点好的。”
云栾煜说:“那你回去问赵卷卷,问她喜欢吃什么。”
江清沂说:“赵卷卷是个什么玩意儿?!”
云栾煜说:“照你起名字的逻辑,就是……那个。”
他眼睛无辜地眨巴,用手在头顶比着画圈圈。
江清沂咬牙切齿,云栾煜忽然“噗嗤”笑了。
他一笑,江清沂满脑子想不起来别的,就剩下四个字叫“闭月羞花”。
江清沂当然不靠政府救济,江清沂有江清沂来钱的办法。
说起来,有个事业有成的父亲还是相当给力,起码在青黄不接的时候,亲爸总能伸手救济。
但是除此之外,江清沂有个十分出名的微商号,专门倒腾洋酒。
这一行她干了十几年,颇有心得,盈利良好稳定,更重要的是结交了一帮喝讲究酒的客人,官的官商的商,随时可以帮她搞定各种难以搞定的问题。
比如龙王庙不许拆迁,比如毒贩的孩子要上户口,比如建立儿童基因档案库千里寻亲,比如在出名公众媒体拉捐助。
为了这些事她得应酬,出门在外的时候她会打扮得人模狗样,她甚至在几处大城市开了酒庄,有专人打理着,觥筹交错,运筹帷幄。
她很能喝酒,但是除了二锅头之外,她什么都不喜欢。
就算是二锅头,她也只喜欢红星的。因为那是她唯一见过的、沈警官喝过的酒。
那是一个冬天,太冷了。广西明明是不下雪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记忆里的那个冬天就下雪了。
龙王庙门外的路铺着薄薄的银霜,好像是落下就消失的初雪,也好像是一种冰凌冻起来。还有林间的树。
那时候的路没有现在好,树就仿佛更密集,树梢上也是白,树干冰冷,划在手背上,一下就是一道血口子。
她出门前还拜了龙王。那时候她唯一知道的水是长江黄河,所以她总觉得龙王就管着长江。长江凶猛不凶猛他不知道,但是感觉是奔腾咆哮的很壮阔,所以龙王一定是英雄,可以保护她,让她逃跑得平安一点儿。
她也不知道要怎么拜,但是上香她是会的。上了香就尽了心,至于龙王是不是保护她就听天由命了。
夜里不是一片漆黑,江清沂记忆中的那个夜,是黑沉沉的天幕上挂着满月,从满月高悬的天幕上雪花飘下来,凌乱又有续,不盛大却不停息。
她不是不怀疑自己的记忆,但是没办法,她就是那么记住的,也可能是她对林冲夜奔的一种崇拜。
总之,她逃亡的时候,是怀着一种英雄落魄的悲壮的心的。
她那时候还不知道林冲夜奔是怎么回事,别说那时候,就算现在他也没通读过水浒传。但是她就觉得委屈,是怀揣着满腔的一种悲伤和委屈,拼了命地要逃出一条命去的。
早知道她这辈子都要留在龙王庙,她那时候就不逃跑。
因为逃跑真的是太冷了。
在她后来十几年的人生里,再也没体会过那种拼劲全力奔跑,却感觉不到四肢存在的感受,后来沈警官告诉她说,她冻僵了,如果缓得不及时,或者是缓得方法不得当,她可能两条胳膊两条腿都保不住,得全都锯了变成葫芦。
她不知道什么叫方法得当,沈溪警官捡到她的时候她没了意识,整个世界都在她周围空洞地旋转,没有声音,她视线所及是一团凝固的深灰。
她没有手也没有脚了,心是不跳的,因为血冻住了不能流。然后她的脸被掰开了,下巴掉下去,嘴里一阵呛烧,一股子不知道是辣还是苦的水顺着喉咙飞落进肠胃,把她从里面燃烧了起来。xiumb.com
那是她对红星二锅头的第一印象。
江清沂喜欢龙王庙的孩子,但是为了给他们弄钱她不能老呆在山里。
基本上她总在各处跑,特别是中秋新年之类的重要节日,她得去联络那些重点需要联络的客人,还有需要打点的部门。到各处巡店的时候她偶尔看账,基本不管,等着那些经营人按日子召唤她开董事会。
她只有这么着,才能安心做大庆口中的“金主”。
无论是大庆还是小徵,他们都年轻旺盛,江清沂觉得,龙王庙始终不是他们未来的容身所,他们是会离开的,找一份正当的、朝九晚五的、合情合理的、可以让他们好好恋爱、好好结婚生活的好工作。
也许就像云栾煜那样,按部就班,一本正经,说到谁耳朵里,都端方体面,不会让别人家父母歧视,担心自己的小孩跟他在一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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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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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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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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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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