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朝颜”两个字,卫朝颜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随后她记起来,昨儿个他们俩互相说过,要叫彼此名字。
卫朝颜心道,我不是喜欢茶,我是喜欢这宽敞的马车,但最重要的是,喜欢这“朴实无华”的生活。
但嘴上她却只说:“茶不错。”
话音刚落,就听到寻钦说道:“想着卫姑娘或许会喜欢,多带了些。等回去时,卫姑娘便一同拿回去。”
卫朝颜略微怔愣,想了想,开口道谢:“如此,便谢过盛情了。”
茶是好茶,拿回去喝确实也不错,就是不知道秦炤喜不喜欢。
突然想到秦炤的名字,卫朝颜一开始自己都没反应过来。等到她回过神来时,顿时有些错愕,她怎么会无缘无故就想起了秦炤?她居然会想到要同秦炤分享,而且还想得如此自然!
卫朝颜脑子里飘过了许多的问号,她不懂自己是出于什么缘由。这种得了好东西便想着同对方一起分享,一般只有亲近的朋友、同事或者是亲人爱人,才会得到的待遇。
难道她因为秦炤替自己寻母之事,已经将秦炤划为自己人了?
她现在这么容易将别人看成自己人的吗?
卫朝颜突然间觉得对这样的自己有些陌生。在现代的二十四年,她也不是没有受到信任一个人反被害的毒打,她以为自己早就不会再轻易的亲近一个人了。
出于医者的本能,她可以不管不顾救一个人。但若叫她将一个人划到自己的地盘里做朋友,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就算是裴如织,她虽也关心,却不能算得上亲密。只是见对方对自己真心实意的好,所以也想回报一下这种好罢了。但她却不会见着好茶,就第一时间想到要给她带一份。
不对劲,这很不对劲。
卫朝颜有些捉摸不透自己在想什么,只觉得脑子里有一根弦断了,还没接起来。或许那天这根弦接起来了,她才能明白为什么会这般。
卫朝颜又说服自己,这一定是因为自己寄居在人家府上的缘故。
她轻轻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让自己将这一茬赶紧抛到脑后去。
寻钦说要带她领略京中风光,还真就让车夫沿着几条路线走着。卫朝颜就这么坐在马车上,将许多地方的风景都看了一遍。寻钦对这里很是了解,不管他们去了哪条街巷,他都能给她详细介绍一番。
最妙的是,寻钦不光是带着她逛内城,就连普通百姓们居住的外城也都带她去,并且看得出他应该来过许多次。
“其实这外城比内城要有意思得多。”寻钦边看着窗外的景象边介绍着,语气也逐渐兴奋起来,“老百姓们做的不论是吃的喝的,又或者是街头杂耍,都十分好吃又好玩。”
听着寻钦解说,卫朝颜看着窗外,也觉得比内城有趣许多。而且整个街道也热闹得多,内城大多都比较安静,没有什么叫卖,或许是怕声音太大叨扰到贵人。但在外城就不同了,外城到处几乎都是小贩们的吆喝声,而且感觉小贩们彼此之间还有竞争,似乎谁吆喝得出彩声音就会更好一些。
而老百姓们也会沿街站着聊天,遇到熟人就热情地打招呼,有时候隔着好几米的距离,就已经喊上了。这种浓浓的烟火气,让卫朝颜觉得更加舒心。她甚至生出一种,想要搬到外城来住的冲动。但一想到与母亲有关的人应该是在内城,便又将这想法压了回去。
脑海里,系统似乎憋了许久,眼下忍不住开口:【宿主,你应该问一问关于五彩石的事。我能感觉到他的五彩石气息与昨日几乎一样,说明他虽然没有带在身上,却时常和它待在一起。】
卫朝颜在脑海里回答系统:“你放心,我没有把这件事忘记。但凡事呢,都讲究一个契机。若是贸然发问,没准就叫他生出疑心,以后要想知道具体的可就不容易了。”
系统被她三言两语又给说服,暂时沉寂了下去。
“到了。”马车停下,寻钦扭头对竹帘后的卫朝颜说道。随后,车门从外头被打开,寻钦与舒达先下了马车。竹帘往上卷起,卫朝颜也从马车里走了出来。
寻钦站在马车旁,见卫朝颜要下车,便伸出手扶了她一把。卫朝颜在现代早已习惯了男士们对她做出的各种绅士动作,于是自然地将手放在了他的手心里,从马车上走了下来。
马车是停在一间酒楼前,这酒楼里人声鼎沸,大堂都坐满了人。神奇的是,这些人里,有些人是身着价格不菲的锦衣,有些则穿着粗布麻衣。这一眼,便能瞧出这大堂里的人,贫富差距极大。可看起来,好像也一点也不影响他们坐在同一个屋檐下。
每一桌都是至少三四个人围坐,有些则能有五六个人。大家都各自和朋友们喝酒聊天,好不快活。
卫朝颜跟随寻钦从大堂穿过,还能听到不同桌不同身份的人在聊着天差地别的话题。比如右手边那桌,瞧着是干苦力的,他们虽有四个人,却只点了三个菜和一盘花生米。那三个菜瞧着也是极为普通的食物,应该价格不贵。而花生米桌桌都有,卫朝颜觉得应该是店家赠送。从他们的话语里,不难听出,这四人是凑钱来此酒楼用膳的,应该是垂涎已久。琇書蛧
而左手边那桌,明显是一桌富贵人。领头的是个中年男人,桌上还有两个年轻的小子,三人模样有些相似,应是父子。不一会儿,一位妇人也在桌边坐下,然后几人才开始动筷子。那桌上的菜色极为丰富,瞧着有鱼有肉,甚至还有虾。
京城不临海,这虾是河虾,但这个头也极为难得。
卫朝颜便在心里头有了判断,这家酒楼走的应是既能实惠又能高档的路子。你想吃家常便饭,有。你想吃山珍海味,也有。
就是这环境便是如此,容不得人挑。
这阵仗,让卫朝颜不由想起在现代时,也有一些这样的江湖菜馆子,做得好的,也是一座难求。
正想着,前头寻钦忽然顿住脚步,卫朝颜没注意,差点就撞到了他后背上去,幸好静荷眼疾手快拉了她一把。
静荷看着卫朝颜,眼里是后怕之色,冲她轻轻摇了摇头。
卫朝颜忽地想起,她如今是在秦国,方才下马车时,她好像就已经犯了禁忌。再一看自己身边跟着的人的脸色,果然一个个眼中都有担忧之色。
卫朝颜在心里头叹了口气,心想也不知得花多少时间,才能将他们的想法调到和自己一致。或许,需要一辈子吧。
这时寻钦推开了房间的门,原来这是一个类似包间的地方。
只不过卫朝颜一进去,发现里头居然已经有了一桌客人。
那是两名男子,瞧着一位二十七八的模样,另外一位四十来岁。两人虽身着常服,却透着一股矜贵的气质。
那两名男子见到寻钦似乎很是讶异,下一刻,便见他们起身,冲着寻钦一拱手,道:
“见过汴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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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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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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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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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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