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是怎样看待女孩子嫁人的呢?你觉得,你女孩子应该要嫁什么样的人?”
林天翼脸色微沉,薄唇早就抿成了直线。
他拉住杨晓心的手,小心翼翼地说:“以后别说这种傻话了,我们的婚姻大事,岂是我们自己可以决定的?嫁什么样的人,当然要听父母之命……”Χiυmъ.cοΜ
“媒妁之言!”杨晓心很鄙视地接过话茬,“凭什么?嫁人,是要和那人过一辈子的,当然要嫁个自己喜欢的才行。”
她仗着现在年纪尚小,又是只在林天翼一个人的面前,才会这样口无遮拦。
“哎……”林天翼深深地叹了口气。
杨晓心继续道:“哥哥放心,就算爹娘给我找的,是我不喜欢的,心心到时候一定不会胡闹。”
“爹娘都那么疼你,一定会给你找个好婆家。”林天翼轻声安抚她。
“那他会像哥哥一样对我好吗?心心想要嫁像哥哥这样的男子。”撩,使劲儿撩,反正也不是亲兄妹。有那么瞬间,杨晓心觉得,如果真的嫁给林天翼,那还真好了。
林天翼的脸却一下子红了个透彻,连耳根都红了:“这……这话……当着爹娘的面……千万不要说……哥哥是哥哥,丈夫是丈夫,不同的。心心现在还小,不懂这些,别再乱说了。”
她不懂?都结了一次婚,生了一个孩子,过了两辈子了。
不过想到林天翼脸红的原因,大概是到他这个年纪,会接收学习到一些关于男女婚后生活方面的事情,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到不可描述的画面才会脸红。
“哥哥的脸怎么那么红呀?”杨晓心再度踮起脚尖,伸出她肉肉的小手,轻轻摸了摸林天翼的脸,“好烫呀!”
林天翼慌忙扯住她的衣袖,甩开她的手,迅速退后两步,拉开了和她之间的距离:“哪有!”
说完,扭头就走。
看着他仓皇逃跑的背影,杨晓心捂着嘴,偷偷地笑,差点就笑出声了。
没想到,不管是在什么时候,撩林天翼都是这么有趣。
不过,有趣的日子,并不长久。
自从杨云裳第一次带了许多朋友来家里,之后便经常有人来赏花。偌大的林府,俨然成了京都的后花园。杨晓心着实有些无奈。
她提议:“娘,干脆我们去外面挑一块空地,建个园子,种些花花草草,再设置一些有意思的玩意儿,做点特别的吃食,他们想赏花,想吃美食,给钱就可以。”
杨云裳有些犹豫:“这个……可以吗?”
“怎么不行呀?”现代有那么多网红打卡点,不都是收费的嘛!哪个不是赚的瓢满钵满的?“娘如果担心,就先拿咱们家现有的园子做个试点,万一火了再开一个园子。”
“试点……火……心儿你这些词儿是从哪儿学来的,好好的园子怎么会着火?”杨云裳揉了揉眉心,还没开始就说这些不吉利的话,“呸呸呸!”
“娘!”杨晓心耐心地解释着这些话的意思,完全不像是个十岁孩子说出来的话。
杨云裳没在意这些,只要说到赚钱,她就来劲,别的也都没多想。
她们正说着话,没发现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正站着一个人,穿着一身华服,负手而立,听着她们说话的内容,眼里都开始放光了。
他渐渐走近了,哈哈大笑起来:“林夫人如果担心买卖赔本,林小姐,不如,和我合作吧!”
杨晓心一定这声音就知道,应该是被他刻意压得很低沉,来突显他的老练。他一身黑色锦袍,上面有金丝线绣的繁杂的花纹,杨晓心实在看不出那是什么。他脚上的靴子和衣服如出一辙,也是黑色,滚着金边。
他的年龄不是很大,应该和林天翼差不多年纪,就是这身装扮看起来,身份地位应该不低。
只见杨云裳恭敬地对着他福了福身子:“见过小王爷。”
小王爷?
杨晓心开始搜刮原主记忆。
他竟然是小王爷——莫若声,他的父亲是当今太后的亲侄子,也就是之前大家还在议论的晋王爷的儿子。
不仅如此,他还是作者钦点的,女主的官配。也就是说,是林家真正的大小姐的未来老公。拥有的,是男主人设呀!一看到他,就想到了那闪亮的金大腿。
可惜这大腿不属于她,她还是抱紧林天翼吧!
“小王爷好,民女见过小王爷。”杨晓心赶紧也给人行了个礼。
莫若声看也不看杨云裳,虚扶了杨晓心一把:“不用客气,我不需要这些虚头巴脑的礼仪。你刚才说的那些如果可以带上我,我会很高兴的。”
嗯,他的年龄不大,但是声音却很有磁性,至少比林天翼的声音好听,当然也或许是因为他正在说的话,和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
比他们多活了一世,杨晓心当然知道,她不能这么轻易地答应。
于是,谦虚道:“小王爷真是太看得起民女了,我不过是个十岁的小女孩而已,说的话不作数的。”
莫若声是亲耳听到她们两个谈话的,又怎么会这么轻易相信这个小女孩说的话呢?
“可是我却觉得你想的比林夫人还要多,很有生意头脑呀!”
杨晓心呵呵一笑:“小王爷过奖了,民女是耳濡目染,从爹娘那里学来的。”
“嗯,这点我倒是看出来了。林夫人教的不错呀!怎么样?愿意合作吗?”这个莫若声怕是抓住这个事,不会轻易放手了。
财迷,果然是财迷。
杨晓心自然也不客气,和他谈起条件。
“民女没有什么大志向,想的都是一些小本生意,只怕到后来,万一赔了,实在对不起小王爷啊!”
莫若声早就被这个新鲜的生意冲昏了头脑,这会儿,听到杨晓心说这些,他立马安抚道:“你放心,赔了钱算我的,赚了就我们俩分。”
杨晓心在心里暗暗地笑着,财大气粗,说出来的话果然不同,但是面上她还得做做样子。
“这样不好的吧,不好让小王爷承担这么大的风险。”
莫若声摆摆手:“不碍事的,那点钱,我就当少做了一件衣服。你现在就来和我说说细节,我们把文书签了。”
“回小王爷的话,民女还是得和爹娘商量一下,毕竟这么大的事,我一个十岁孩子做不了主的啦!”
莫若声愣了一下,这眼看就要谈成了的事儿,她却总是拿自己年龄小来说事儿,真真是吊足了他的胃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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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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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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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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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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