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姐在一边也赞扬我说道:“别看他年纪小,可是倒是颇有古风啊。”
“没错,现在的许多年轻人可是没有他这种风度的了,小金啊,咱们说起来都姓金,又都喜欢写两笔,以后常来我家作客,我那里别的没有,各个朝代的帖倒是很多的,许多字帖在外面可是见不到的。“
我连忙道谢。
要知道齐老爷子的收藏,相当于皇宫内院的收藏,的确很多好东西都是外面看不到的。
对于我们这种书法爱好者来说,能看到一些珍稀的墨宝,那简直是天大的造化。
这一番比划之后齐老爷子心情大好,动了筷子,我也跟着动筷子,两个人开始吃席。
齐老爷子好像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一边吃一边跟我聊天。
我看老爷子高兴,便把夏东海的事情跟老爷子说了一遍。
老爷子听罢直摇头:“唉,大清都亡了多少年了,现在还拿老一套来约束自己的家人,真是老古董啊。自己把自己圈住了,看上去是忠臣孝子,其实是愚夫痴子。这样吧,一会儿吃完饭,你让夏东海开车,把咱们拉过去跟他爸见个面吧。“
我也没有想到事情竟然这么痛快就办成了,也是连声道谢。
吃完了酒席,我给夏东海打了个电话,夏东海其实一直在一边的包房里待命呢,一听说齐老爷子愿意亲自出马,乐得鼻涕泡都出来了。
立刻亲自开车把我们拉去夏家老宅。
到了夏家老宅一看,这地方倒真是不错,也不知道是原来的房子还是后来再盖的,小小的四合院却有内有乾坤,刚进院子,便看见夏西琳领着一个老头子往外走。
这老头子长得跟夏东海挺像的,身材高大,到了这把年纪了竟然还背不驮腰不弯,精神矍铄。
只不过有一点比较违和的地方,那就是他的脑袋上竟然梳着一条粗大的猪尾巴辫子。
看到夏东海,老头子哼了一声,拿起拄在手上的的拐柱就要来打夏东海。
其实这拐杖的作用在他这里完全就是用来打人的一般。
因为他自己根本用不到拄拐杖。
夏东海连忙说道:“阿玛你慢打,我请来了金家的齐老爷子。”
一听到金家的齐老爷子,这老头子吓得一哆嗦,把手里的拐棍扔掉了,抢步就过来,给齐老爷子请安。
齐老爷子要伸手扶他,他自己贴地倒爬,一边说道:“尊卑不可乱,规矩不可破。”
我看到这一幕不由哭笑不得这老头子还真以为活在亡清呢,难道一辈子都活在戏里不成?
齐老爷子也是苦笑连连,他开门见山地说道:“夏老哥,今天呢是你儿子托人请我来给你说说理的,咱们大清亡了一百多年了吧,你还穿那时候的衣服,扎辫子,是不是跟现在格格不入啊。“
“在我心里,它一直都在,我是遗老遗少,我骄傲。”夏老爷子回答道。
“好吧,你骄傲不骄傲的我管不着,不过有件事啊,我得跟你说一下,夏东海的发妻,死了之后进不了祖坟,这是你决定的对吧。”
“是我决定的,咱们祖宗有规定,不能娶戏子为正妻,所以我不承认,就算承认了,依规矩女人进不得祖坟。”
我在一边听着却是暗道不好,本来以为只是夏家人在意戏子的身份,可是现在却并不是,祖坟里不能进女人,这就是说夏家不可能为了柳儿而破例。Χiυmъ.cοΜ
夏东海说道:“阿玛,我是知道的,你守规矩,我很清楚,但是我说的祖坟跟你说的祖坟根本是两回事,我额娘,我婶娘,还有好多夏家的女人,都葬进了夏家祖坟边的那块坟地里了,我想把柳儿也葬进去,你就是不同意。今天你也不用当着齐老爷子的面装糊涂。“
齐老爷子这会儿才听明白到底怎么回事,便又劝道:“按年纪来看你是我老哥,老哥啊,你看我,我的身份应该比老哥你高点吧?”
“那当然,我就包衣出身,您老是皇室贵胄。咱们隔着几重天呢。”
“我就跟你说说我当初下乡的事情吧,那时候我还很小,十四五岁的样子,就被安排下乡了,下到咱们旗人的老家那边一个农场里干活。我当时也是心高气傲的,觉得我身份高贵,哪怕咱不说出来,哪怕咱落魄了,但是行为举止总不是那些普通人能比的。
可是第一顿饭就把我教育了,我吃饭慢条斯理的,这是打小家里的教养,可是那些普通人家的孩子呢,吃饭狼吞虎咽,而且一边吃一边不耽误聊天。他们吃完了,我还只吃了一半不到,他们去上工了,我也不得不跟着去。就这样去那里的头半个月,我愣是一顿饱饭都没吃上。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他们那些人在吃饭的时候聊天,不仅能把工作上的事情给聊了,还能增进感情,很快大家都打成一片了,就我一个人跟他们格格不入。
我一看这样下去再被他们孤立了。这可不妙啊。在农场那种地方,地广人稀的,不但有狼,还有熊瞎子,野猪什么的,你身边如果没有同伴,想在那里呆下去真的很难。
而农场的下乡青年是一个小社会圈子,你要是融不进去,他们孤立你,甚至还会捉弄你,我就见过有一个人被捉弄,他们哄他去捅马蜂窝,差点让马蜂螫死的。
我不想那样,所以就不得不改变自己,融入了他们,到后来我从农场回来,已经结交了一大批的朋友了。
那段日子现在回想起来都是一段很值得我的怀念的日子,对我写字作画,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老哥啊,你说这么多的意思,你能听明白吗?“
夏老爷子点了点头:“阿哥,你不必再说了,东海既然把您搬出来了,您说的话就是金口玉言,我一定照办就是了。”
我也是苦笑不已,敢情说了这么多,其实只要一句命令就可以把事情搞定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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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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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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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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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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